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至乔司段海塘一期绿化工程一标先行段施工绿化工程一标先行段施工第1次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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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至乔司段海塘一期绿化工程一标先行段施工绿化工程一标先行段施工第1次补充说明

项目编号:E**

一、本次招标内容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至乔司段海塘)一期浙发改项字〔2023〕54 号、 浙发改基综〔2023〕121 号文同意建设,并 (略) 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水利安全提标工程、景观融合工程、市政融合工程三大部分。(1)水利安全提标工程包括海塘提标加固工程 3.97km,*坝加固提升工程4座,交叉建筑物工程5处;(2)景观融合工程将项目按功能区域分为滨水岸带生态景观提升区域与*域带景观区域,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3)市政工程西起彭埠大桥东,东至和睦港,道路全长约4.0km,隧道总长约3.56km,在观潮路以南设置一座地面停车场,沿线共设置三处地下停车库,总停车位数量为472辆。工程等别为Ⅰ等。设计防潮标准为300年一遇,海塘建筑物级别为1级,建设地址位于 (略) 上城区钱江新城二期区块,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略) 钱江 (略) ,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略) 钱江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一标(先行段)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 (略) 发展改革委监督。

本项目绿化工程一标地上公园总面积41056平方米,绿化面积24851平米,西起桩号K0+284.375,东至桩号K0+812.969,东西狭长,总长约500米,宽度为80-100米。建设内容停车场、园路及铺装场地、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公共艺术、泛光照明、城市家具等。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招标人明确指令需在招标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招标范围内减少的工程量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731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竣(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注:1、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2、总承包业绩中含有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可为总承包单位自身的业绩。3、接受工程分包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4、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业绩中需包括两项以上的内容予以认可。【证明材料:①提供竣(完、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证明材料、②合同、③中标通知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完、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①、②、③】。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竣(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投标人单位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注:1、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2、总承包业绩中含有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可为总承包单位自身的业绩。3、接受工程分包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4、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业绩中需包括两项以上的内容予以认可。【证明材料:①提供竣(完、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证明材料、②合同、③中标通知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完、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①、②、③】。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01日2023年09月1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1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15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6: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 (略) 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

地址:

(略) 钱江 (略)

(略) 上城区庆春东路2-2号

联系人:

朱工、傅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项目编号:E**

一、本次招标内容

(略) 本级海塘安澜工程(三堡至乔司段海塘)一期浙发改项字〔2023〕54 号、 浙发改基综〔2023〕121 号文同意建设,并 (略) 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水利安全提标工程、景观融合工程、市政融合工程三大部分。(1)水利安全提标工程包括海塘提标加固工程 3.97km,*坝加固提升工程4座,交叉建筑物工程5处;(2)景观融合工程将项目按功能区域分为滨水岸带生态景观提升区域与*域带景观区域,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3)市政工程西起彭埠大桥东,东至和睦港,道路全长约4.0km,隧道总长约3.56km,在观潮路以南设置一座地面停车场,沿线共设置三处地下停车库,总停车位数量为472辆。工程等别为Ⅰ等。设计防潮标准为300年一遇,海塘建筑物级别为1级,建设地址位于 (略) 上城区钱江新城二期区块,计划于2027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略) 钱江 (略) ,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略) 钱江 (略) (委托代理机构为城市建设技术集团(浙江)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一标(先行段)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本 (略) 发展改革委监督。

本项目绿化工程一标地上公园总面积41056平方米,绿化面积24851平米,西起桩号K0+284.375,东至桩号K0+812.969,东西狭长,总长约500米,宽度为80-100米。建设内容停车场、园路及铺装场地、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公共艺术、泛光照明、城市家具等。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中明确内容、可能出现的施工图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以及根据招标人明确指令需在招标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量及招标范围内减少的工程量为准。,本次招标工程概算中的建安工程造价7311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 (略) ,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5、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竣(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注:1、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2、总承包业绩中含有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可为总承包单位自身的业绩。3、接受工程分包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4、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业绩中需包括两项以上的内容予以认可。【证明材料:①提供竣(完、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证明材料、②合同、③中标通知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完、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①、②、③】。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2)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竣(完、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在投标人单位完成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1200万元的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注:1、合同金额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金额为准。2、总承包业绩中含有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内容,且由总承包单位自行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可为总承包单位自身的业绩。3、接受工程分包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4、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工程业绩:主要包括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地形整理、园林设施设备安装及园林建筑、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绿地广场、驳岸、园林景观桥梁等,业绩中需包括两项以上的内容予以认可。【证明材料:①提供竣(完、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证明材料、②合同、③中标通知书。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相关的竣(完、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完、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证明材料出现载明信息不一致时的资料认定顺序:①、②、③】。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 (略) 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9月01日2023年09月11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略)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9月1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09月15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6: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曙光路140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 (略) 曙光 (略) 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招标人:

地址:

(略) 钱江 (略)

(略) 上城区庆春东路2-2号

联系人:

朱工、傅工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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