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教学楼厨房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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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学楼厨房设备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Z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教学楼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2 09:15:00,更正为:2023-09-2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2 09:15:00,更正为:2023-09-2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冷库”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冷库不锈钢板金属材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2)库板:密度标准40±2KG/m3;抗压强度标准≥160kPa;导热系数标准≤0.024W/(m·K);粘合强度标准>0.100MPa;抗弯承载能力≤8.80mm;(3)隔热材料具有阻燃性,燃烧增长率指数FIGRA0.2MJ≤120W/s,时间为600s时的总放热量THR600s≤7.5MJ,火焰横向蔓延长度LFS<试样边缘,60s内焰尖高度FS≤150mm,过滤纸未被引燃,烟气生成速率SMOGRA≤30m2/s2,时间为600s时的烟气产生量TSP600s≤50m2,600s内无燃烧滴落物/微粒,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B1(B-s1,d0)级的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2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多功能切菜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设备与食品接触部件(不锈钢内壁,刀片,聚氨酯抗菌传输带)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2)产品已通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及特殊要求》检测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3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雪柜系列”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使用门磁条板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2)保温层产品所用泡沫塑料符合燃烧性能等级:B1;(3)所使用加热管为SUS321材质,符合《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检测要求,镍含量≥9%;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4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雪柜系列”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使用不锈钢板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2)产品所使用蒸发器铜管力学性能非比例延伸强度Rpo2 在35-85区间,抗拉强度Rm≥205MPa,断后伸长率A≥43;(3)产品使用不锈钢板经检测,盐雾腐蚀试验结果评级达到10级;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5.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5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认证等情况进行评价:(1)产品具备中国消防产品认证证书;(2)由保险公司承保。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认证证书及保险承保单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6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垃圾处理器”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所投设备按照力学性能测试,测试内容:抗弯强度(N/cm2) ≧2200;硬度(HRA)≧82;弹性模量≧340;密度(g/cm3) 13.4~13.7;冲击韧性(J/cm2)≧8.0;检测结论为合格; (2)所投设备的电控箱,IP6X,在浮尘8H ,内部抽负压进行防尘试验,检测限值为内部无进尘;IPX7,在浸入23℃水中,距离水面1m,持续30分钟进行防水试验,试验限值为内部无进水; (3)所投设备钢板,检测以下元素:C.Si.Mn.P.S.Cr.Ni.N;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7.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7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定制餐具传送带”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输送带的电控箱,IP6X,在浮尘8H ,内部抽负压进行防尘试验,检测限值为内部无进尘;IPX7,在浸入23℃水中,距离水面1m,持续30分钟进行防水试验,试验限值为内部无进水;(2)所投输送带,对配件进行感官质量、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铅计)、脱色试验进行综合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8.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8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传送式洗碗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所投洗碗机温控探头,在快速温变试验箱内测试,试验温度≥70℃,试验时间25h,判定高温试验,试验后样品外观无变化;(2)所投洗碗机洗出后的碗: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检测项目:①游离余氯检测结果未检出(<0.0005),限量≤0.03mg/100cm2;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在单位mg/100cm2,结果未检出(≤0.0050)③大肠菌群;④沙门氏菌。对以上4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未检出;(3)所投洗碗机机身,水箱,转接头,喷臂,漂洗臂,水泵前盖,水泵叶轮,履带链接片,进出端钩子,加热管,穿杠等食品等级材料,检验报告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中关于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的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资料,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9.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9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灭蝇灯”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所投灭蝇灯防霉等级《黑曲霉 ATCC6275绿色木霉 ATCC9645,绳青霉 ATCC*在放大 50 倍下,没有发现明显长霉,达到 1级及以下;低温工作试验,产品在温度为20℃的试验箱中持续工作2 小时。试验中,产品功能正常;高温工作试验,产品在温度为 60℃的试验箱中持续工作2 小时。试验中,产品功能正常。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3分。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否则不得分。

10.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0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热风消毒柜”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消毒柜加热管数字代号SUS304化学成分要求符合《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检测要求;(2)热风循环商用消毒柜产品大肠杆菌消毒效果试验:在满载状态下,符合《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二星级消毒柜的要求(消毒温度≥120℃,消毒时间≥15min);食具消毒柜脊髓灰质炎病毒I型疫苗株的灭活试验(杀灭对数值>4.00);(3)所使用不锈钢板材检测结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1.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1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排烟风机及新风风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所投风机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防水等级达到IPX6,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2.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2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油烟净化器”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使用安全:极板内绝缘陶瓷通过体积密度、抗折强度、热稳定性检测,体积密度≥3.6g/cm3,抗折强度≥280Mpa,直流击穿强度需≥18KV/mm;(2)臭氧生成率:净化设备臭氧浓度增加量不大于0.007mg/m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3.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3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管理一体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所投产品符合《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信息技术设备的无限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试验结果合格。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4.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4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紫外线烟罩内置风帘,前补鲜风”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入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在试验箱温度(35±2)℃,喷雾压力:98Kpa,饱和塔水温:48℃,盐水浓度:(5±1)%,PH值6.7,喷雾时间96h,测试结果为表面未出现腐蚀现象。(2)所投入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根据《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规定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5.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5调整为: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在安装期间对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安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6.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8调整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提供措施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分;安全文明措施未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17.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采购项目清单”及“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做了大量调整,调整后的“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或本更正公告的附件。

18.本次更正涉及部分设备名称调整,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做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19.更正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的招标文件已同步调整,投标人应按更正内容响应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复旦大学 (略)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金湖路66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话:0592-*

(略) (略)

2023年09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MZ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科研教学楼厨房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2 09:15:00,更正为:2023-09-2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2 09:15:00,更正为:2023-09-26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 (略)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冷库”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冷库不锈钢板金属材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的要求; (2)库板:密度标准40±2KG/m3;抗压强度标准≥160kPa;导热系数标准≤0.024W/(m·K);粘合强度标准>0.100MPa;抗弯承载能力≤8.80mm;(3)隔热材料具有阻燃性,燃烧增长率指数FIGRA0.2MJ≤120W/s,时间为600s时的总放热量THR600s≤7.5MJ,火焰横向蔓延长度LFS<试样边缘,60s内焰尖高度FS≤150mm,过滤纸未被引燃,烟气生成速率SMOGRA≤30m2/s2,时间为600s时的烟气产生量TSP600s≤50m2,600s内无燃烧滴落物/微粒,符合《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B1(B-s1,d0)级的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2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多功能切菜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设备与食品接触部件(不锈钢内壁,刀片,聚氨酯抗菌传输带)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2)产品已通过《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及特殊要求》检测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3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雪柜系列”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使用门磁条板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2)保温层产品所用泡沫塑料符合燃烧性能等级:B1;(3)所使用加热管为SUS321材质,符合《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检测要求,镍含量≥9%;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4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雪柜系列”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使用不锈钢板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2)产品所使用蒸发器铜管力学性能非比例延伸强度Rpo2 在35-85区间,抗拉强度Rm≥205MPa,断后伸长率A≥43;(3)产品使用不锈钢板经检测,盐雾腐蚀试验结果评级达到10级;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5.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5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厨房设备灭火装置”的认证等情况进行评价:(1)产品具备中国消防产品认证证书;(2)由保险公司承保。每提供一项证明材料得1分,满分2分。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认证证书及保险承保单据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6.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6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垃圾处理器”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所投设备按照力学性能测试,测试内容:抗弯强度(N/cm2) ≧2200;硬度(HRA)≧82;弹性模量≧340;密度(g/cm3) 13.4~13.7;冲击韧性(J/cm2)≧8.0;检测结论为合格; (2)所投设备的电控箱,IP6X,在浮尘8H ,内部抽负压进行防尘试验,检测限值为内部无进尘;IPX7,在浸入23℃水中,距离水面1m,持续30分钟进行防水试验,试验限值为内部无进水; (3)所投设备钢板,检测以下元素:C.Si.Mn.P.S.Cr.Ni.N;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7.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7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定制餐具传送带”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输送带的电控箱,IP6X,在浮尘8H ,内部抽负压进行防尘试验,检测限值为内部无进尘;IPX7,在浸入23℃水中,距离水面1m,持续30分钟进行防水试验,试验限值为内部无进水;(2)所投输送带,对配件进行感官质量、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以铅计)、脱色试验进行综合检测,检测结果为合格。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8.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8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传送式洗碗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1)所投洗碗机温控探头,在快速温变试验箱内测试,试验温度≥70℃,试验时间25h,判定高温试验,试验后样品外观无变化;(2)所投洗碗机洗出后的碗: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标准,检测项目:①游离余氯检测结果未检出(<0.0005),限量≤0.03mg/100cm2;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在单位mg/100cm2,结果未检出(≤0.0050)③大肠菌群;④沙门氏菌。对以上4项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未检出;(3)所投洗碗机机身,水箱,转接头,喷臂,漂洗臂,水泵前盖,水泵叶轮,履带链接片,进出端钩子,加热管,穿杠等食品等级材料,检验报告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中关于感官指标和理化指标的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资料,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9.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9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灭蝇灯”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所投灭蝇灯防霉等级《黑曲霉 ATCC6275绿色木霉 ATCC9645,绳青霉 ATCC*在放大 50 倍下,没有发现明显长霉,达到 1级及以下;低温工作试验,产品在温度为20℃的试验箱中持续工作2 小时。试验中,产品功能正常;高温工作试验,产品在温度为 60℃的试验箱中持续工作2 小时。试验中,产品功能正常。满足以上要求的得 3分。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否则不得分。

10.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0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热风消毒柜”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消毒柜加热管数字代号SUS304化学成分要求符合《不锈钢和耐热钢 牌号及化学成分》检测要求;(2)热风循环商用消毒柜产品大肠杆菌消毒效果试验:在满载状态下,符合《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二星级消毒柜的要求(消毒温度≥120℃,消毒时间≥15min);食具消毒柜脊髓灰质炎病毒I型疫苗株的灭活试验(杀灭对数值>4.00);(3)所使用不锈钢板材检测结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1.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1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排烟风机及新风风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 所投风机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防水等级达到IPX6,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2.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2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油烟净化器”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使用安全:极板内绝缘陶瓷通过体积密度、抗折强度、热稳定性检测,体积密度≥3.6g/cm3,抗折强度≥280Mpa,直流击穿强度需≥18KV/mm;(2)臭氧生成率:净化设备臭氧浓度增加量不大于0.007mg/m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3.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3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管理一体机”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所投产品符合《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信息技术设备的无限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试验结果合格。 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相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4.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4调整为:根据投标人所投“紫外线烟罩内置风帘,前补鲜风”的技术参数进行评价:(1)所投入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在试验箱温度(35±2)℃,喷雾压力:98Kpa,饱和塔水温:48℃,盐水浓度:(5±1)%,PH值6.7,喷雾时间96h,测试结果为表面未出现腐蚀现象。(2)所投入使用的油烟净化设备根据《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规定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同时满足以上要求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5. 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5调整为:投标人承诺若中标,在安装期间对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安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得2分。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16.本项目技术项评分1-18调整为:投标人对本项目安全及文明施工提供措施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完整且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科学性强,可操作性强得3分;安全文明措施未能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17.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采购项目清单”及“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做了大量调整,调整后的“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或本更正公告的附件。

18.本次更正涉及部分设备名称调整,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做相应调整,详见附件。

19.更正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中的招标文件已同步调整,投标人应按更正内容响应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投标人选择到开标现场开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CA证 (略) 行政服务中心4层信息发布大厅指定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的,在开标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开标过程,并按要求在开标时段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复旦大学 (略) (略)

地址: (略) 湖里区金湖路668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18A、B、C、D、E、F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小姐

电话:0592-*

(略) (略)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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