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市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9-08 16:3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BMGLHLDJF[JT]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总排干堤岸公路(红圪卜至太阳庙农场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及《总排干堤岸公路(红圪卜至太阳庙农场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标段号 最高投标限价 HTSG-1 *.00元(含3%暂列金额) HTSG-2 *.00元(含3%暂列金额) HTSG-3 *.00元(含3%暂列金额) HTSG-4 *.00元(含3%暂列金额、暂估价)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本项目图纸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函。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补充: (3)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 电子投标保函应由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 6.其他修改澄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总排干堤岸公路(红圪卜至太阳庙农场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9月8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9-08 16:34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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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BMGLHLDJF[JT]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总排干堤岸公路(红圪卜至太阳庙农场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及《总排干堤岸公路(红圪卜至太阳庙农场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发布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当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补遗书内容为准。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见下表: 标段号 最高投标限价 HTSG-1 *.00元(含3%暂列金额) HTSG-2 *.00元(含3%暂列金额) HTSG-3 *.00元(含3%暂列金额) HTSG-4 *.00元(含3%暂列金额、暂估价)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本项目图纸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中“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或电子投标保函。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补充: (3)采用电子投标保函形式: 电子投标保函应由具备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具。 6.其他修改澄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总排干堤岸公路(红圪卜至太阳庙农场段)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 (略) 2023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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