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漓江流域大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万寿桥及泗瀛洲标段更改通知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灵川县漓江流域大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万寿桥及泗瀛洲标段更改通知一-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9-08 17:0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13,20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灵川县漓江流域(大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万寿桥及泗瀛洲标段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漓江流域(大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万寿桥及泗瀛洲标段 二、招标备案编号:E*6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24日 四、更正日期:2023年9月8日 五、更正内容:招标公告中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它不变。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大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联系人:秦素媛 电 话:077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漓水书香”9栋2单元6、7层601号 联系人:李俊超 联系电话:0773-* 灵川县大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9月8日 广西 (略) 2023年9月8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9-08 17:07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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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13,20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2022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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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灵川县漓江流域(大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万寿桥及泗瀛洲标段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名称:灵川县漓江流域(大圩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万寿桥及泗瀛洲标段 二、招标备案编号:E*6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24日 四、更正日期:2023年9月8日 五、更正内容:招标公告中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现更正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0%【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它不变。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川县大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地 址:灵川县大圩镇民主街71号 联系人:秦素媛 电 话:077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灵川县八里街开发区“漓水书香”9栋2单元6、7层601号 联系人:李俊超 联系电话:0773-* 灵川县大圩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2023年9月8日 广西 (略) 2023年9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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