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城区部分道路标志标线施划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安市城区部分道路标志标线施划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XM[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区部分道路标志标线施划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合同支付方式”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项目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更正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项目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棠兴路806号秦溪洋 (略) 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开标厅(二)(开标地点以此其他补充事宜为准)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南山下35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吴
电话:0593-*
福建 (略)
2023年09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XM[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城区部分道路标志标线施划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要求“合同支付方式”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项目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
更正为: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项目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核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略) 公共资源交 (略) 棠兴路806号秦溪洋 (略) 民服务中心大楼7层开标厅(二)(开标地点以此其他补充事宜为准)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南山下35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吴
电话:0593-*
福建 (略)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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