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景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3-00113
项目名称: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柯坪县自然资源局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亩
简要规格描述: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双方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及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对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资质》*级及*级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6)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政府网、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柯坪县解放路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5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
电 话:*
附件信息:
530.0K
项目概况
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3-00113
项目名称: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柯坪县自然资源局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亩
简要规格描述:柯坪县十四五期间新增耕地纳入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双方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财库〔2014〕68号文件的通知》;
(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及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对象;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具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资质》*级及*级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6)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政府网、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锁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柯坪县解放路24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 (略)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5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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