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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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晋江市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招标编号晋政施招* ),现发布补充及修改通知整改如下:

一、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条款

1、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2.5 “工期要求” 及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计划工期”现修改为:“总工期为 412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所有新建构筑物应于2024年3月30日前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2、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现修改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5903.2754万元,最大管径DN1000,2.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3、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及 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项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现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

4、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现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3 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

市政工程质量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凭证): 3 人;

劳务员: 1 人;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6项 现修改为:

6

3.1.9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5. 其他要求: /

6、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7项 现修改为:

7

4.2

危大工程清单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7、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增加“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格式)

序号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

评分(分)

权重

1

危大工程清单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A1

(满分100分)

B1=50%

2

危大工程清单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A1

(满分100分)

B1=50%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评分

A1*B1+A2*B2+…+An*Bn

备 注

1.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B1+B2+…+Bn累加为1;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90分或小于60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说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表格式要求,将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后在《专用本》中列出,作为各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依据。

附件3-1-1:危大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3)场内平衡,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m3

3906.738

2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m3

11988.384

3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3)场内平衡,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m3

1098.143

4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m3

4240.246

5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4m以内

(3)场内平衡,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m3

1533.028

6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4m以内

m3

4474.021

8、招标文件 第3章 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 删除“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

9、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4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现修改为:“1.14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

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0、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现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11、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2.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现修改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12、招标文件 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3节 “投标报价”现修改为:“第3节投标报价详见《通用本》”。

13、招标文件 第3章 第3节 “定标办法”现修改如下:

第3节 定标办法

3.1定标办法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定标规则

编列内容

1

3.2.1

定标要素

1、信誉,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类型:市政工程类)中2023年度第二季度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企业季度信用分进行评议。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分值网页截图。

(2)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承建(非参建)工程获奖情况( (略) 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秀工程奖或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时间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奖工程的承包方式应为施工总承包方式且合同身份为独立承包人(非联合体承包)。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获奖证书,以及获奖工程的施工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

(3)子要素内容:投标人 (略) 诚信纳税纳统承诺函:

①投标人 (略) 诚信纳税纳统承诺函;

②不提交在晋江诚信纳税纳统承诺。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自拟承诺内容。

2社会经济贡献

(1)子要素内容:投标人2022年8月(含)至2023年7月(含) (略) 范围内纳税情况。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①提交2022年8月(含)至2023年7月(含)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完税证明。

a 投标人提供的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应能 (略) 范围内税务机关单位,否则,不予认定。

b 投标人提供的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应能体现为2022年8月(含)至2023年7月(含),否则,不予认定。

3、实力,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400 (略) 政工程。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①“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2)子要素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400 (略) 政工程。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①“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3)子要素内容:投标人对各个工程进度款延期支付期的承诺。

①投标人承诺延后2个月的支付进度款;

②投标人承诺延后3个月的支付进度款;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进度款延期支付,格式自拟。

(4)子要素内容:承诺在招标文件发布工期基础上(412天)优化提速0-60天。(不额外增加费用);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并明确优化提速的具体天数,投标人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

①优化天数为40(含)-60天;

②优化天数20天(含)-39天;

③优化天数0天(含)-19天;

④其他;

4、建筑服务效果,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承诺本项目相关 (略) 市属国企采购;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

(2)子要素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企业的聘用年限。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以上人员在该企业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

14、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延长至 2023年09月11日18时00分00秒。

1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9月12日11时00分00秒。

16、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09月28日10时00分00秒。

二、投标人的提问

问题1:根据泉建筑[2023]37号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 (略) 政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的通知】,各县(市、区) (略) “一盘棋的观念”, (略) 级要求规范运行“评定分离项目”,定标要素不得局限于某个县域或者随意扩大范围,不遵守政策的,视同违反招标纪律,将依规确定项目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应重新招标,且将采取“熔断”机制。

本项目定标要素2、社会经济贡献的子要素(2):近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完税证明,该设定明显违背“泉建筑[2023]37号文”,局限于某个县域,请招标人修正!

答:按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执行。

问题2:本项目的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方式,子要素中有获奖情况要求,请问:
1、获奖的证书是否有区域限制?省外的获奖证书是否也是认可的?
2、获奖工程的承包方式应为施工总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方式包含哪些?是指必须要epc的吗?
3、 (略) 政类和房建类的要求吗?还是说都可以?

答:按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执行。

问题3:1、定标办法中社会经济贡献:

(1)子要素,投标人202 (略) 范围内纳税完税证明,是指大泉州范围(含安溪、晋江、石狮等), (略) 几个区范围?请明确?

(3)子要素,投标人2023年二季度纳税纳统情况,其中纳统是指什么?请明确?

答:按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执行。 (略) 范围内纳税情况指:大泉州范围。

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传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9月06日

**
, (略)

晋江市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略) 华海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招标编号晋政施招* ),现发布补充及修改通知整改如下:

一、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条款

1、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2.5 “工期要求” 及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计划工期”现修改为:“总工期为 412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所有新建构筑物应于2024年3月30日前具备设备安装条件。”

2、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2.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现修改为:“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5903.2754万元,最大管径DN1000,2.5万吨/日污水处理工程。”

3、招标文件 第1章 招标公告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及 招标文件 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项 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现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

4、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5项“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现修改为:“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根据《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闽建建〔2018〕37号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则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内容为准)的最低配备标准,设置相应岗位和数量。要求如下:

施工员: 3 人,其中:市政工程施工员 2 人、设备安装施工员 1 人;

市政工程质量员: 1 人;

材料员: 1 人;

机械员: 1 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提供社保凭证): 3 人;

劳务员: 1 人;

注:

(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2)上述各类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6项 现修改为:

6

3.1.9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1.5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

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5. 其他要求: /

6、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7项 现修改为:

7

4.2

危大工程清单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7、招标文件 第3章 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增加“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格式)

序号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

评分(分)

权重

1

危大工程清单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A1

(满分100分)

B1=50%

2

危大工程清单2: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A1

(满分100分)

B1=50%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评分

A1*B1+A2*B2+…+An*Bn

备 注

1.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B1+B2+…+Bn累加为1;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2倍。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90分或小于60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50字)。

3.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说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表格式要求,将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后在《专用本》中列出,作为各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依据。

附件3-1-1:危大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

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3)场内平衡,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m3

3906.738

2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m3

11988.384

3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3)场内平衡,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m3

1098.143

4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6m以内

m3

4240.246

5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4m以内

(3)场内平衡,运距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m3

1533.028

6

*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一、二类土,素填土、中砂

(2)挖土深度:4m以内

m3

4474.021

8、招标文件 第3章 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 删除“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

9、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4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现修改为:“1.14 招标控制价错误的修正

关于招标控制价错误修正的其他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10、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现修改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支付期限: 无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无 。”

11、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2.3“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现修改为:“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

12、招标文件 第5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 第3节 “投标报价”现修改为:“第3节投标报价详见《通用本》”。

13、招标文件 第3章 第3节 “定标办法”现修改如下:

第3节 定标办法

3.1定标办法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定标规则

编列内容

1

3.2.1

定标要素

1、信誉,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投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类型:市政工程类)中2023年度第二季度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的企业季度信用分进行评议。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投标人企业季度信用分值网页截图。

(2)子要素内容:投标人承建(非参建)工程获奖情况( (略) 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秀工程奖或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获奖时间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获奖工程的承包方式应为施工总承包方式且合同身份为独立承包人(非联合体承包)。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获奖证书,以及获奖工程的施工合同(提供合同协议书)。

(3)子要素内容:投标人 (略) 诚信纳税纳统承诺函:

①投标人 (略) 诚信纳税纳统承诺函;

②不提交在晋江诚信纳税纳统承诺。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自拟承诺内容。

2社会经济贡献

(1)子要素内容:投标人2022年8月(含)至2023年7月(含) (略) 范围内纳税情况。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①提交2022年8月(含)至2023年7月(含)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完税证明。

a 投标人提供的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应能 (略) 范围内税务机关单位,否则,不予认定。

b 投标人提供的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应能体现为2022年8月(含)至2023年7月(含),否则,不予认定。

3、实力,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400 (略) 政工程。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①“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2)子要素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400 (略) 政工程。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①“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投标人提 (略) 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 (略) 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略) 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1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1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3)子要素内容:投标人对各个工程进度款延期支付期的承诺。

①投标人承诺延后2个月的支付进度款;

②投标人承诺延后3个月的支付进度款;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进度款延期支付,格式自拟。

(4)子要素内容:承诺在招标文件发布工期基础上(412天)优化提速0-60天。(不额外增加费用);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并明确优化提速的具体天数,投标人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

①优化天数为40(含)-60天;

②优化天数20天(含)-39天;

③优化天数0天(含)-19天;

④其他;

4、建筑服务效果,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承诺本项目相关 (略) 市属国企采购;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自行选择承诺。

(2)子要素内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企业的聘用年限。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以上人员在该企业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

14、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为: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延长至 2023年09月11日18时00分00秒。

1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09月12日11时00分00秒。

16、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3年09月28日10时00分00秒。

二、投标人的提问

问题1:根据泉建筑[2023]37号文【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 (略) 政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的通知】,各县(市、区) (略) “一盘棋的观念”, (略) 级要求规范运行“评定分离项目”,定标要素不得局限于某个县域或者随意扩大范围,不遵守政策的,视同违反招标纪律,将依规确定项目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应重新招标,且将采取“熔断”机制。

本项目定标要素2、社会经济贡献的子要素(2):近 (略) 行政区域范围内完税证明,该设定明显违背“泉建筑[2023]37号文”,局限于某个县域,请招标人修正!

答:按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执行。

问题2:本项目的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方式,子要素中有获奖情况要求,请问:
1、获奖的证书是否有区域限制?省外的获奖证书是否也是认可的?
2、获奖工程的承包方式应为施工总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方式包含哪些?是指必须要epc的吗?
3、 (略) 政类和房建类的要求吗?还是说都可以?

答:按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执行。

问题3:1、定标办法中社会经济贡献:

(1)子要素,投标人202 (略) 范围内纳税完税证明,是指大泉州范围(含安溪、晋江、石狮等), (略) 几个区范围?请明确?

(3)子要素,投标人2023年二季度纳税纳统情况,其中纳统是指什么?请明确?

答:按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执行。 (略) 范围内纳税情况指:大泉州范围。

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不同时间上传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略) 惠众水利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09月06日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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