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医院腹腔镜、器械推车、污物车、手术托盘、输液输血加温系统、纤支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福州市长乐区医院腹腔镜、器械推车、污物车、手术托盘、输液输血加温系统、纤支镜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腹腔镜、器械推车、污物车、手术托盘、输液输血加温系统、纤支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需求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4号开标室,更正为: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5号开标室。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水平分辨率≥2000线”变更为“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4×12G SDI、1个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2个SDI、2个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变更为“▲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12G SDI、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SDI、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须同时提供设备整机图片、输出端口图片、说明书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变更为“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2 ,变焦范围15mm至33mm”变更为“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0,变焦范围14mm至33mm;(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变更为“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变更为“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四)医用监视器 ”中的“▲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变更为“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八)全智能自动排烟机”中的“★1、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手动、自动、一键排烟三种模式,随意切换”变更为“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三种模式或三档模式排烟,随意切换;(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品目号1-2器械推车”中的“1、规格:≥920*720*58580mm”变更为“1、规格:≥920*720*580mm”。
(10)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中的采购包1技术项评审因素“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8分(共计55项),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75分(共计4项),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计52项,以项号标识),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项),正偏离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晨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4#楼3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电话:0591-*/*
福建晨 (略)
2023年09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腹腔镜、器械推车、污物车、手术托盘、输液输血加温系统、纤支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需求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4号开标室,更正为: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5号开标室。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水平分辨率≥2000线”变更为“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4×12G SDI、1个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2个SDI、2个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变更为“▲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12G SDI、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SDI、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须同时提供设备整机图片、输出端口图片、说明书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变更为“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2 ,变焦范围15mm至33mm”变更为“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0,变焦范围14mm至33mm;(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变更为“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变更为“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四)医用监视器 ”中的“▲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变更为“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八)全智能自动排烟机”中的“★1、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手动、自动、一键排烟三种模式,随意切换”变更为“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三种模式或三档模式排烟,随意切换;(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品目号1-2器械推车”中的“1、规格:≥920*720*58580mm”变更为“1、规格:≥920*720*580mm”。
(10)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中的采购包1技术项评审因素“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8分(共计55项),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75分(共计4项),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计52项,以项号标识),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项),正偏离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晨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4#楼3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电话:0591-*/*
福建晨 (略)
2023年09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腹腔镜、器械推车、污物车、手术托盘、输液输血加温系统、纤支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需求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4号开标室,更正为: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5号开标室。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水平分辨率≥2000线”变更为“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4×12G SDI、1个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2个SDI、2个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变更为“▲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12G SDI、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SDI、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须同时提供设备整机图片、输出端口图片、说明书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变更为“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2 ,变焦范围15mm至33mm”变更为“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0,变焦范围14mm至33mm;(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变更为“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变更为“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四)医用监视器 ”中的“▲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变更为“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八)全智能自动排烟机”中的“★1、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手动、自动、一键排烟三种模式,随意切换”变更为“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三种模式或三档模式排烟,随意切换;(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品目号1-2器械推车”中的“1、规格:≥920*720*58580mm”变更为“1、规格:≥920*720*580mm”。
(10)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中的采购包1技术项评审因素“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8分(共计55项),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75分(共计4项),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计52项,以项号标识),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项),正偏离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晨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4#楼3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电话:0591-*/*
福建晨 (略)
2023年09月08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腹腔镜、器械推车、污物车、手术托盘、输液输血加温系统、纤支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需求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9-11 09:30:00,更正为:2023-09-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4号开标室,更正为: (略) 长乐区和谐路57号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7-8层5号开标室。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公告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水平分辨率≥2000线”变更为“1、主机输出分辨率:可输出4K超高清视频信号≥3840*2160P,可输出全高清视频信号≥1920*1080P逐行扫描,宽高比为16:9”。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一)医用内窥摄像系统”中的“▲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4×12G SDI、1个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2个SDI、2个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变更为“▲5、4K超高清视频接口≥5组(包括12G SDI、HDMI)高清视频接口≥4组(包含SDI、DVI);可支持两路同时输出、双显示器同步显示、支持同步转播;(须同时提供设备整机图片、输出端口图片、说明书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变更为“2、感光器像素3840(H)*2160(V),摄像头有效像素≥890万;(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4)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二)4K全画质摄像头”中的“★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2 ,变焦范围15mm至33mm”变更为“4、配备光学变焦镜头,超大变焦范围,光学变焦倍数≥2.0,变焦范围14mm至33mm;(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5)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变更为“1、触控屏尺寸≥7寸,可视化便捷操作,可在触控屏上实现亮度调节、光源开关,同时也可通过脚踏开关控制冷光源开关;(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三)医用内窥镜冷光源”中的“▲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变更为“7、光源全生命周期设计,寿命≥60000小时;(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7)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四)医用监视器 ”中的“▲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变更为“1、屏幕屏幕尺寸≥32英寸、IPS硬屏;2、分辨率≥3840×2160P,逐行扫描,无频闪,画面更稳定。”。
(8)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八)全智能自动排烟机”中的“★1、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手动、自动、一键排烟三种模式,随意切换”变更为“供内窥镜临床观察时作为除烟除雾的装置使用,设置有三种模式或三档模式排烟,随意切换;(须提供说明书或彩页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9)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之采购包1“品目号1-2器械推车”中的“1、规格:≥920*720*58580mm”变更为“1、规格:≥920*720*580mm”。
(10)将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7.2评标标准”中的采购包1技术项评审因素“响应情况: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0.8分(共计55项),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75分(共计4项),正偏离不加分。标注“★”号的参数负偏离一项,按无效投标处理。”变更为“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采购包1逐项应答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5分,一般技术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共计52项,以项号标识),带“▲”号的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项),正偏离不加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长乐区西洋南路333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福建晨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福马路45号4#楼3层
联系方式:059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林晓溪、李灵
电话:0591-*/*
福建晨 (略)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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