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水利局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村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衡南县水利局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村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更正公告

衡南县水利局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村段)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清财采计[2023]-04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村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磋商文件中“标的预算:*.40元”、“最高限价:*.40元”、“采购预算(上限值):¥*.40元”

现更正为:“标的预算:*.61元”、“最高限价:*.61元”、“采购预算(上限值):¥*.61元”

更正内容2:

原工程量清单“工程总预算表”:

工程总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占一至五项投资比例(%)

工程部分投资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段K25+080-K22+08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施工供电工程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环保措施费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一至五部分合计

基本预备费

静态投资

现更正为:

工程总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占一至五项投资比例(%)

工程部分投资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段K25+080-K22+08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2000.00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施工供电工程

3000.0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000.00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2000.00

环保措施费

5000.00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44869.74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工程保险费

其他税费

暂列金

37672.64

一至五部分合计

基本预备费

静态投资

项目合计

更正内容3:

原工程量清单“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km

施工供电工程

1.0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4.1

施工仓库

1.00

4.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00

环保措施费

1.00

现更正为:

施工临时工程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2000.00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km

施工供电工程

1.00

3000.00

3000.0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000.00

4.1

施工仓库

1.00

2000.00

2000.00

4.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00

2000.00

2000.00

环保措施费

1.00

5000.00

5000.00

更正内容4:

原工程量清单“独立费用预算表”:

独立费用预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2.0%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2.5%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6.1

工程保险费

0.45%

6.2

其他税费

现更正为:

独立费用报价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1

44869.74

44869.74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6.1

工程保险费

0.45%

6.2

其他税费

6.3

暂列金

1

37672.64

37672.64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亚军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衡南县水利局
地 址: (略) 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水利局(衡南县国税局附近)
联系人:李辉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衡阳福昌 (略)
地 址: (略) 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811室
联系人:周亚军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衡南县水利局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村段)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1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清财采计[2023]-046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村段)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8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1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内容1:

原磋商文件中“标的预算:*.40元”、“最高限价:*.40元”、“采购预算(上限值):¥*.40元”

现更正为:“标的预算:*.61元”、“最高限价:*.61元”、“采购预算(上限值):¥*.61元”

更正内容2:

原工程量清单“工程总预算表”:

工程总预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占一至五项投资比例(%)

工程部分投资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段K25+080-K22+08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施工供电工程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环保措施费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一至五部分合计

基本预备费

静态投资

现更正为:

工程总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建安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独立费用

合计

占一至五项投资比例(%)

工程部分投资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

衡南县清溪河治理工程(岐山镇鸡笼段K25+080-K22+080)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2000.00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施工供电工程

3000.0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000.00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2000.00

环保措施费

5000.00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44869.74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工程保险费

其他税费

暂列金

37672.64

一至五部分合计

基本预备费

静态投资

项目合计

更正内容3:

原工程量清单“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预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km

施工供电工程

1.0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4.1

施工仓库

1.00

4.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00

环保措施费

1.00

现更正为:

施工临时工程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12000.00

导流工程

施工交通工程

km

施工供电工程

1.00

3000.00

3000.00

施工房屋建筑工程

2000.00

4.1

施工仓库

1.00

2000.00

2000.00

4.2

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

其他施工临时工程

1.00

2000.00

2000.00

环保措施费

1.00

5000.00

5000.00

更正内容4:

原工程量清单“独立费用预算表”:

独立费用预算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2.0%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2.5%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6.1

工程保险费

0.45%

6.2

其他税费

现更正为:

独立费用报价表

序号

费用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建设管理费

工程建设监理费

安全生产费

1

44869.74

44869.74

工程勘测费

工程设计费

其他

6.1

工程保险费

0.45%

6.2

其他税费

6.3

暂列金

1

37672.64

37672.64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亚军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衡南县水利局
地 址: (略) 衡南县云集镇黄金路水利局(衡南县国税局附近)
联系人:李辉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衡阳福昌 (略)
地 址: (略) 蒸湘区光辉街1号海博星都9栋1811室
联系人:周亚军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 暂无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