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2023年-2024年大河乡田坪至民主村委公路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巫溪县2023年-2024年大河乡田坪至民主村委公路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巫溪县2023年-2024年大河乡田坪至民主村委公路工程
招标答疑通知
质疑内容:
1、投标函附录中各条款数据,招标文件中都没有给出,招标人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各条款数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第一条规定的“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请问本项目支付条款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
3、"纵观 (略) 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在地灾治理工程领域凡业主单位是各个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地环站、地灾防治中心挂网的项目、近2年地灾项目百分之9 (略) 地矿局下 (略) (略) 其名下几家企业高价中标(如2022年12月29日 (略) 武隆区羊角街道清水村危岩带治理工程、(业主单位:武隆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限价1906.5万, (略) (略) 南江建筑工程中标1891.4万,下浮了0.8%,废标一家······以上只是其中一部分项目,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很多问题,望有责任感和能力的相关领导进行核查落实处理!!!!"
答:
1、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个月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5000~50000) 元/天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不超过3 %签约合同价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元/天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 | / %签约合同价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 |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 |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 | / ‰/天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完工结算总价的 3%合同价格 |
12 | 保修期 | 19.7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2、具体在签订时根据范本内容范围进行填写,无法确定的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与项目招标内容无关,不作答复。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巫溪县大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9月11日
巫溪县2023年-2024年大河乡田坪至民主村委公路工程
招标答疑通知
质疑内容:
1、投标函附录中各条款数据,招标文件中都没有给出,招标人请明确投标函附录中各条款数据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第一条规定的“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请问本项目支付条款是否按国家规定执行。
3、"纵观 (略) 建筑工程低价中标方式执行之后、在地灾治理工程领域凡业主单位是各个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地环站、地灾防治中心挂网的项目、近2年地灾项目百分之9 (略) 地矿局下 (略) (略) 其名下几家企业高价中标(如2022年12月29日 (略) 武隆区羊角街道清水村危岩带治理工程、(业主单位:武隆区地质环境监测站)限价1906.5万, (略) (略) 南江建筑工程中标1891.4万,下浮了0.8%,废标一家······以上只是其中一部分项目,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很多问题,望有责任感和能力的相关领导进行核查落实处理!!!!"
答:
1、
序号 | 条款名称 | 合同条目号 | 约定内容 |
1 | 缺陷责任期 | 1.1.4.5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4个月 |
2 | 逾期交工违约金 | 11.5(3) | (5000~50000) 元/天 |
3 |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 11.5(3) | 不超过3 %签约合同价 |
4 | 提前交工的奖金 | 11.6 | / 元/天 |
5 |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11.6 | / %签约合同价 |
6 |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 16.1.1 | 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 |
7 | 开工预付款金额 | 17.2.1 | / %签约合同价 |
8 |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17.2.1 |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
9 |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 17.3.3 | / %签约合同价或 / 万元 |
10 |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 17.3.3 | / ‰/天 |
11 | 质量保证金金额 | 17.4.1 | 完工结算总价的 3%合同价格 |
12 | 保修期 | 19.7 | 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
2、具体在签订时根据范本内容范围进行填写,无法确定的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与项目招标内容无关,不作答复。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巫溪县大河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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