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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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3-09-11]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 (略) (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 (略) 组织进行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二)项目名称: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编号:HS-JTJC-2023-451

(五)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不可偏离)

设计周期

(不可负偏离)

备注

1

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30日历日

-

其他

要求

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不划分项目环节,不得拆分响应。

(七)成交家数:本项目选择1家供应商。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uan.*@*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报名日期”,如:“HS-JTJC-2022-014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明远)*”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guan.*@*uexiu.com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六、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箱:sycgb.*@*uexiu.com

七、其他

(一)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不统一组织踏勘,响应人须持供应商踏勘登记表(格式24)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2023年9月11日

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延期公告
时间发表于: [2023-09-11]

尊敬的供应商:

辽宁越秀 (略) (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 (略) 组织进行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磋商)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二)项目名称: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编号:HS-JTJC-2023-451

(五)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不可偏离)

设计周期

(不可负偏离)

备注

1

越秀辉山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大厦首层品牌展示中心装饰装修设计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30日历日

-

其他

要求

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不划分项目环节,不得拆分响应。

(七)成交家数:本项目选择1家供应商。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guan.*@*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简称)+报名日期”,如:“HS-JTJC-2022-014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明远)*”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五、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guan.*@*uexiu.com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越秀辉山大厦

六、投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路经理

电 话:024-*

电子邮箱:sycgb.*@*uexiu.com

七、其他

(一)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二)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四)不统一组织踏勘,响应人须持供应商踏勘登记表(格式24)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采购主体:辽宁越秀 (略)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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