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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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

递交时间:2023-09-11 16:0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7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更正公告(二)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3]-106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8月 31 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文本通知

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9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2、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投标人所生产的一体化净水设备及消毒设备须获卫健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变更后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投标人所生产的一体化净水设备须获卫健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综合平均法)附表1.3商务加分项: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高级环境工程师的,得20分,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高级环境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投标前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综合平均法)附表1.3商务加分项: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高级环境工程师的,得20分;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中级环境工程师的,得10分;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初级环境工程师的,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投标前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计分。

更正时间:2023年9月11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称 : 桑植县农村供水总站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744-*

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057号

邮编: *

电话: 0744-*

电子邮箱:/

2、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天策致远 (略)

地 址: (略) 永定区南 (略) 政协1栋1单元5楼

联系人: 彭先生、童女士

邮编: *

电 话: 0744-*

邮箱: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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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

递交时间:2023-09-11 16:0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7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更正公告(二)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桑财采计[2023]-106 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农村集中供水提质改造设备采购(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 年8月 31 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文本通知

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09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2、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投标人所生产的一体化净水设备及消毒设备须获卫健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变更后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投标人所生产的一体化净水设备须获卫健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综合平均法)附表1.3商务加分项: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高级环境工程师的,得20分,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高级环境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投标前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综合平均法)附表1.3商务加分项: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高级环境工程师的,得20分;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中级环境工程师的,得10分;拟派的团队项目负责人为初级环境工程师的,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其投标前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障证明材料佐证,否则不计分。

更正时间:2023年9月11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称 : 桑植县农村供水总站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744-*

地 址: 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居委会057号

邮编: *

电话: 0744-*

电子邮箱:/

2、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天策致远 (略)

地 址: (略) 永定区南 (略) 政协1栋1单元5楼

联系人: 彭先生、童女士

邮编: *

电 话: 0744-*

邮箱: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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