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人民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二
浦北县人民医院医疗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3-G3-00006-CG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 (略) 医疗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商务部分的2.1售后服务要求第(5)点 | (5)为保障浦 (略) 系统之间数据兼容,要求投标人本次所投 (略) 内现有软件系统(HIS、LIS、PACS、EMR 等)之间数据兼容,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投标人投标前可在采购人和本中心的组织下对现有软件系统统一进行现场调研。投标人在选择产品时应考虑到与现有软件系统的数据兼容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综合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支付,采购人不再就此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 | (5)要求投标人本次所投软件系统之间数据兼容,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供数据兼容承诺函。 |
2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商务部分的2.3投标报价 | 2.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系统建设项目的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软件费用、系统定制开发费、安装调试费、维护服务费、系统升级、数据接口对接费、人工费、办公费用、交通、通讯、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验收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该价格不因投标人在计算报价中的失误、漏项、多项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 | 2.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系统建设项目的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软件费用、系统定制开发费、安装调试费、维护服务费、系统升级、人工费、办公费用、交通、通讯、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验收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该价格不因投标人在计算报价中的失误、漏项、多项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 |
3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商务部分的2.7 | 2.7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所有交付成果(即各系统)的使用、修改及处置权,中标人交付成果时应把相关的技术开发文档(含数据标准规范、接口技术规范等)一并交付给采购人,并承诺终身提供数据对接开放服务,确保采购人所建设的系统具有较好的后续升级、开发兼容性。 | 2.7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所有交付成果(即各系统)的使用、修改及处置权,中标人交付成果时应把相关的技术开发文档(含数据标准规范、接口技术规范等)一并交付给采购人,确保采购人所建设的系统具有较好的后续升级、开发兼容性。 |
4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3其他要求 | 3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项目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技术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各个系统逻辑架构及运行架构图、系统建设方案设计、数据融合对接方案); ②实施组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实施组织计划及工期进度安排); ③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保障响应措施、运维服务方案); ④人员配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实施组织团队人员配备方案、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方案); 注:“项目技术服务实施方案”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2.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类似业绩等方面的实力。 注:履约能力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3其他要求 2018年1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提出以下要求:一、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持续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二、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 (略) 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积极响应并落实当前国家政策, (略) 以电子病历 (略) 信息化建设,以患者为中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 (略) 管理思想和自身特色,稳步实 (略) 信息化建设。 1.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实施方案; ②运维方案; ③项目培训方案; ④售后服务方案; ⑤应急预案; 注:“技术方案要求”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2.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类似业绩、实施团队、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实力。 注:履约能力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5 | 第四章 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见《附件1》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 (略)
地 址:浦北县金浦大街177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金海湾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晓婷
电 话:0777-*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ZC2023-G3-00006-CG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浦 (略) 医疗信息化系统软件采购及安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商务部分的2.1售后服务要求第(5)点 | (5)为保障浦 (略) 系统之间数据兼容,要求投标人本次所投 (略) 内现有软件系统(HIS、LIS、PACS、EMR 等)之间数据兼容,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投标人投标前可在采购人和本中心的组织下对现有软件系统统一进行现场调研。投标人在选择产品时应考虑到与现有软件系统的数据兼容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综合包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支付,采购人不再就此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 | (5)要求投标人本次所投软件系统之间数据兼容,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供数据兼容承诺函。 |
2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商务部分的2.3投标报价 | 2.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系统建设项目的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软件费用、系统定制开发费、安装调试费、维护服务费、系统升级、数据接口对接费、人工费、办公费用、交通、通讯、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验收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该价格不因投标人在计算报价中的失误、漏项、多项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 | 2.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系统建设项目的价款(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软件费用、系统定制开发费、安装调试费、维护服务费、系统升级、人工费、办公费用、交通、通讯、差旅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验收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该价格不因投标人在计算报价中的失误、漏项、多项而作任何调整;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 |
3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2商务部分的2.7 | 2.7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所有交付成果(即各系统)的使用、修改及处置权,中标人交付成果时应把相关的技术开发文档(含数据标准规范、接口技术规范等)一并交付给采购人,并承诺终身提供数据对接开放服务,确保采购人所建设的系统具有较好的后续升级、开发兼容性。 | 2.7采购人享有本项目所有交付成果(即各系统)的使用、修改及处置权,中标人交付成果时应把相关的技术开发文档(含数据标准规范、接口技术规范等)一并交付给采购人,确保采购人所建设的系统具有较好的后续升级、开发兼容性。 |
4 | 第二章“采购需求”中3其他要求 | 3其他要求 1.项目技术服务实施方案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项目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技术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各个系统逻辑架构及运行架构图、系统建设方案设计、数据融合对接方案); ②实施组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实施组织计划及工期进度安排); ③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服务保障响应措施、运维服务方案); ④人员配备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实施组织团队人员配备方案、售后服务团队人员配备方案); 注:“项目技术服务实施方案”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2.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类似业绩等方面的实力。 注:履约能力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3其他要求 2018年12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提出以下要求:一、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辖区内有关医疗机构持续推进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二、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 (略) 按时参加电子病历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积极响应并落实当前国家政策, (略) 以电子病历 (略) 信息化建设,以患者为中心、以电子病历为核心, (略) 管理思想和自身特色,稳步实 (略) 信息化建设。 1.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项目实施方案; ②运维方案; ③项目培训方案; ④售后服务方案; ⑤应急预案; 注:“技术方案要求”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2.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类似业绩、实施团队、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实力。 注:履约能力评审详见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5 | 第四章 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定标准及推荐原则” | 见《附件1》 |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 (略)
地 址:浦北县金浦大街177号
联系方式: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金海湾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晓婷
电 话:0777-*
附件信息:
广西
广西
广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