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设备专项整治招标变更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设备专项整治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文件补遗
招标编号:WTZB-TY2023-312
项目名称: 供电设备专项整治
各投标单位:
供电设备专项整治有澄清如下:
1、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投标项目维修经营许可;3.专业资质、质量管理要求: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投标人需成立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技术研发和服务队*,配置专用仪器设备,保证及时完成检测及数据分析任务。6.具有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资质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具有不少于2名相关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现变更为:“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2.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物资 (略) 供电部(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运行业绩证明(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提供的运行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同时该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4.仅限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5.投标人承诺UPS主机免费质保5年、蓄电池免费质保5年”。
其它内容不变!
2023年9月11日
招标文件补遗
招标编号:WTZB-TY2023-312
项目名称: 供电设备专项整治
各投标单位:
供电设备专项整治有澄清如下:
1、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投标项目维修经营许可;3.专业资质、质量管理要求: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4.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5.投标人需成立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技术研发和服务队*,配置专用仪器设备,保证及时完成检测及数据分析任务。6.具有承装、承修、承试四级或以上资质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具有不少于2名相关技术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现变更为:“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2.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物资 (略) 供电部(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运行业绩证明(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提供的运行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同时该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4.仅限制造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经国家认可的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5.投标人承诺UPS主机免费质保5年、蓄电池免费质保5年”。
其它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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