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公告标题: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 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福建莆田 (略)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下午17:30之前,*@*26.com,本次以纸质文件报价,其中报价清单应附有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以EXCLE表格形式或word表格形式编制(电子文档需存在U盘里面,一并放入报价文件袋)。纸质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书面报价单密封寄送至: (略) 湄洲岛 (略) (东环岛北街89号旅建集团),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对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预估价:464.70万元(含评审费及相关会务费)。 本次报价不得超过预估价。 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潜在供应商递交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 2、报价文档:投递人根据采购清单,按采购清单填写报价,报价文件纸质版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送至招标单位。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 4、潜在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潜在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7、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四、询价内容及要求:
五、材料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湄洲岛 (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福建莆田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张、小郑 联系方法:0594-*、* 邮箱:*@*ina.com 2023年09月11日
根据《2023年福建莆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二〇二三年一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工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4号 ),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主要分为项目实施前、中、后3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本底调查(施工前期),该阶段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项目实施前的本底状况,第二阶段为施工期跟踪监测,第三阶段为施工后效果评估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包括砂质海岸监测评估、红树林监测评估、滨海生态缓冲带监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生态修复效果综合评估等5个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生态修复跟踪监测与评估 1.1 砂质海岸1.1.1 监测内容开展九宝澜沙滩岸线修复实施前后生态环境改善与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状况监测评估,监测手段包括现场调查、遥感调查等。 1.1.1.1 海滩特征 (1)沙滩剖面动态监测 1)监测方法 采用RTK的方法进行测量,RTK地形测量精度与作业要求按《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5、6条规定执行。 2)监测剖面布设及范围 在九宝澜滩修复区共设置8条观测断面进行重复监测,岸滩上比例尺为为1:500,水下比例尺为1:2000。测量范围为养滩区后滨向海至等深线-5m~-7m,监测长度总计约1km。 3)技术要求:岸滩上比例尺为为1:500,水下比例尺为1:2000,测量技术要求按照《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17501-2017执行。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高斯投影,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岸线位置与高程调查 1)监测方法 对工程区沙滩修复岸段开展定期的重复监测。主要采用现场监测及RTK的方法进行测量,测量范围为沙滩修复区所在的海岸单元范围内海岸线,测量岸线位置为平均大潮高潮线。 2)监测范围 测量范围为九宝澜沙滩修复区所在的海岸单元范围内海岸线,见图2.1-2,预计测量长度总计约2km,比例尺为为1:500。 3)技术要求:测量比例尺1:500,测量技术要求按照《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17501-2017执行。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高斯投影,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4)室内分析与数据处理:对岸线测量数据处理、成图,将不同时期岸线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岸线的变化,同时结合剖面变化,来推断岸滩演变情况。 (3)水下地形监测 1)测量方法 采用单波束测深方法,获取调查范围内1:10000比例尺的水深地形数据。 2)监测范围 在工程区海域1:10000的水下地形测量,测量范围为沙滩修复区域向海延伸至闭合海域7m等深线左右,预计测量面积约3.0km2。 3)测量基准 ——坐标系统:CGCS2000; ——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 ——中央经线:118.5°E; ——比例尺:1:10000; ——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4)沙滩沉积物粒度调查 1)调查方法:在沙滩剖面地形调查的同时采集沙滩后滨及滩面表层沉积物,并开展沉积物粒度分析工作,获取沙滩区域沉积物特征;遇到地形变化复杂的区域,适当加密取样站位。利用RTK记录采样点位置,为保证沉积物信息的可对比性,重复采样时应尽量与前一次的采样站位位置一致。 2)调查站位布设 在剖面地形测量期间,采集4条沙滩剖面表层沉积物样品,每条剖面每次采样不少于5个(分别在沙丘、滩肩、高潮带、中潮带、低潮带等代表性位置各设1个取样点),共计20个。 3)室内分析与数据处理 沉积物的室内分析按照GB/T12763.8-2007中的规定。 1.1.1.2 生物群落调查 (1)潮间带底栖生物调查 1)站位布设 在选取1条剖面在高潮区布设1站、中潮区布设3站、低潮区布设1站,共计5个站位。 2)技术要求 样品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分别按GB/T12763-2007《海洋调查规范》和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 (2)后滨植被调查 1)站位布设 站位布设方法如下: ①样线设置 样线设置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调查线路设立应注意代表性、随机性、整体性和可达性相结合; ——样线的布局尽可能全面,分布在整个调查区域内的各代表性地段,避免在一些地区产生漏空,并用GPS记录路线。 ②调查样地及样方设置调查样地及样方设置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乔木树种及大灌木主样方面积为100m2(10m×10m)。主样方通常设置为正方形,特殊情况下也可设置为长方形,但其最短边不小于5m; ——灌木植物及高大草本主样方面积为25m2(5m×5m); ——草本植物主样方面积为1m2(1m×1m); ——藤本植物:生长在乔木林总的主样方面积为100m2(10m×10m);生长在灌木丛中的主样方面积为25m2(5m×5m); ——为保证调查所需精度,两个样地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各植物群落至少1个样地。 2)技术要求: ①胸径≥5cm的乔木、小乔木树种要求每木检尺;灌木树种及草本以丛或株为单位调查记载,填写植物资源记录表;其他记录可按照LY/T 1820-2009中附录B的规定执行; ②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后滨植被面积,遥感影像分辨率应不低于0.6m,成图比例尺精度不小于1:5000;通过无人机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后滨植被面积,遥感影像分辨率应不低于0.3m,成图比例尺精度不小于1:3000。 1.1.1.3 环境要素 (1)站位布设 在工程海域,海水化学和沉积物调查布设3个站位。 (2)调查内容 海水化学调查指标包括:水色、透明度、水温、悬浮物、pH、盐度、溶解氧、油类、粪大肠菌群; 海洋沉积物质量调查指标包括: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3)采样要求 各项目样品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分别按GB/T12763-2007《海洋调查规范》和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 1)水质:<10m,采集表层;≥10m,<15m,采集表底层;≥15m,采集表层、10m层、底层;油类仅采集表层样品; 2)沉积物质量:采集沉积物表层样品。 1.1.2 监测频次1.1.2.1 海滩特征 (1)沙滩剖面动态监测 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第一年1次/季度,第二年2次/年;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15天内完成1次监测; ③ 监测次数:共计8次。 (2)岸线位置与高程调查 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第一年1次/季度,第二年2次/年;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15天内完成1次监测; ③ 监测次数:共计8次。 (3)水下地形监测 在修复后每年1次,监测期两年,共计2次。 (4)沙滩沉积物粒度调查 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第一年1次/季度,第二年2次/年;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15天内完成1次监测; ③ 监测次数:共计8次。 1.1.2.2 生物群落调查 (1)潮间带底栖生物调查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两年,1次/年,共3次。 (2)后滨植被调查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1次/年,共3次。 1.1.2.3 环境要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1次/年,共3次。 1.1.3评估方法1.1.3.1 生态效果评估 根据本项目调查成果,结合历史资料,从海滩特征、生物群落、环境要素三个方面评估试点区域砂质海岸受损情况。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分析试点区域砂质海岸生态系统面临的压力和威胁,掌握其受损类型、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具体评估方法见T/CAOE 20.8-2020(《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8部分:砂质海岸》)。 1.2 红树林1.2.1 监测内容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1-2005)执行、《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3部分:红树林》(T/CAOE 20.3-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2部分:红树林》(T/CAOE 21.2-2020),为及时了解掌握红树林生态修复情况,评估项目施工结束红树林生态修复效果状况,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并结合现场调查对修复红树林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内容包括红树植被、大型底栖动物群落、水环境、沉积环境和威胁因素,具体见表2.2-1。 表2.2-1 红树林生态修复监测内容
1.2.1.1 红树林植被 (1)站位布设 在西亭澳湾红树林拟种植区域南北两侧各布设1条断面,每条断面布设3个站位,共计6个站位,每个调查站位应设置不少于3个永久固定红树林植被样方。生物群落和环境要素调查站位布设与植被群落调查同步,样方设置按GB/T 12763.9规定执行。 (2)监测方法 1)红树林面积、分布、盖度、林带宽度采用遥感调查,具体按T/CAOE 20.1-2020 和HY/T 081规定执行; 2)红树林群落调查(断面样地法),具体按T/CAOE 20.1-2020 和HY/T 081规定执行。 1.2.1.2生物群落 (1)大型底栖生物 潮间带大型底栖生物按《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的要求执行。 (2)鸟类 本项目针对红树林修复对滨海鸟类的综合影响,在修复前和修复后,在修复区周边开展鸟类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其生境质量现状监测。 表2.2-2 调查要素及具体方法
注:*《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HJ710.4-2014),2014年。 1.2.1.3 沉积物环境 在每个沉积环境调查样方内采集表层(0cm~10cm)沉积物样品,沉积物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标准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等执行。 1.2.1.4 水环境 水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标准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等执行。 水环境采样要求:在西亭澳湾红树林拟种植区域南北两侧布设6个站位,高潮时采集表层水样。 1.2.1.5 威胁因素调查 (1)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调查内容及方法如下: 1)采用资料收集的方式调查,记录调查区域台风、风暴潮和极端气温发生次数、强度、破坏情况、灾害处理恢复,以及海平面变化信息,调查报表见表2.2-5。 2)发现有害生物影响的调查区域,调查记录有害生物的物种、分布区域、影响面积。 (2)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调查内容及方法如下: 1)存在赶海活动的区域,应调查赶海作业情况,进行海获物拍照和统计,收集区域红树林赶海人数、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面积及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2)存在海水养殖的区域,应调查养殖区域的养殖种类、坐标、面积、密度、养殖方式及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3)存在污染物排放的调查区域,应调查和收集排污数据,包括污染源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污方式、浓度、入海数量及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4)存在海洋(海岸)工程的调查区域,应调查工程位置、数量、规模、建设和营运情况及对周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1.2.2 监测频次1.2.2.1 红树林植被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半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一个月内调查1次。 ③ 监测次数:共计6次。 1.2.2.2生物群落 (1)大型底栖生物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3次。 (2)鸟类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年繁殖期和越冬期各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1.2.2.3 沉积物环境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半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1.2.2.4 水环境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半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1.2.2.5 威胁因素调查 (1)自然因素 收集资料。 (2)人为因素 每年调查2次。 1.2.2评估方法1.2.2.1 生态状况评估 红树林生态状况评估从红树林植被、生物群落、环境要素3个方面进行评估,具体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1-2005)、《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3部分:红树林》(T/CAOE 20.3-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2部分:红树林》(T/CAOE 21.2-2020)执行。 1.3 滨海生态缓冲带环岛滨海生态带屏障工程主要措施包括: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四大生态缓冲带总面积114.4ha,配套生态管护通道总长约11.55km。同时,为保障生态管护通道的连通性,对东部莲池和西部汕尾局部*域崩岸进行修复,崩岸修复总长0.62km。 1.3.1 监测内容开展宫下、莲池、北埭、汕尾、东蔡、牛头尾北部等地滨海生态缓冲带修复效果评估,主要评估项目施工结束植被生态修复效果状况。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并结合现场调查等手段对修复植被进行监测。 1.3.1.1监测站位 在宫下、莲池、北埭、汕尾、东蔡、牛头尾北部等植被修复区域各布设1个长期固定监测样地,南部生态缓冲带布设2个长期固定监测样地,共布设8个。样地面积根据植被种类确定,乔木类一般为10m×10m,灌木类一般为5m×5m或2m×2m。站位布设要有充分代表性,样地内植被种类、密度分布均匀。 1.3.1.3监测指标 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植物群落面积、植物种类、树高、胸径、冠幅、密度、盖度、成活率、生长状况及土壤理化指标等。 土壤理化指标:pH、有机质、总氮、总钾、总磷。 1.3.1.4监测方法 植被面积和覆盖度调查采用遥感解译结合无人机航拍方式开展。相关遥感解译方法可参考《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2部分:海岸带生态系统遥感识别》(T/CAOE 20.2-2020)执行。 植被生长状况监测主要采用样地调查方式开展,相关方法可参照《森林植被状况监测技术规范》(GB/T30363-2013)附录D中调查方法开展。 1.3.2 监测频次1.3.2.1生态缓冲带植被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监测期为2年,1次/年,共3次;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一个月内调查1次。 ③ 监测次数:共计4次 1.3.2.2 修复区典型植物群落样方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调查1次/半年,共5次;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一个月内调查1次。 ③ 监测次数:共计6次。 1.3.2.3 对照区植物资源外业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 1.3.2.4修复区土壤生理生化指标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调查1次; ② 监测次数:共计2次 1.3.3评估方法植被综合评估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植被现场调查的自身特点,开展整治修复区植被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4 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1.4.1 监测内容开展水体环境、沉积环境、海洋生物监测,监测指标如下: (1)水体环境:水温、水深、盐度、pH、悬浮物、溶解氧、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共10项。 (2)沉积环境: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共3项; (3)生物群落: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生物,共3项。 1.4.2 站位布设在工程海域布设水体环境调查12个站位,沉积环境调查6个站位,生物群落调查8个站位。 1.4.3 调查时间及频次1)海水化学:施工期每年进行2个航次的监测,修复后监测1次,共计5次;修复前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 2)海洋沉积物质量:施工期每年进行1个航次的监测,修复后监测1次,共计3次;修复前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 3)生物群落:施工期每年进行1个航次的监测,修复后监测1次,共计3次;修复前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 1.4.4 采样要求各项目样品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分别按GB/T12763-2007《海洋调查规范》和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 2 生态修复效果综合评估生态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应该是对生态修复工程的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以及工程产生的整体效益等方面的评价。即在项目实施后,对项目的优劣进行评价,检验工程是否如期完成,预算执行是否合格,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改善了修复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也就是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社会性等作出评价。通过对项目的整体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以抽离出需要注意的事项,优化工程组织结构,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为以后的生态修复工程积累经验,并指明方向。 针对生态修复成效综合评估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方法,针对本项目修复工程特点,主要参照《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11部分:监管监测》(T/CAOE 21.11-2020),从生态修复实施过程、生态修复效果这两方面出发,建立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结合专家打分与层次分析法定性、定量分析处理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各指标因子的评价标准(等级),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准确进行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本项目生态修复效果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有两方面:一是生态修复过程中的评估,二是生态修复完成后的评估。 3 预期成果 3.1预期成果在开展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的基础上,本项目的预期成果主要有: (1)《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报告》; (2)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质、沉积物每航次检测报告。 3.2成果要求本次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成果汇编过程中,各种资料、数据、图像等由相关人员进行校核、修订,汇编成果提交之前经过单位组织的成果质量审核。 (1)CMA检测报告 每个航次水质、沉积物监测外业结束后,编制CMA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按照资质认定要求编写并保证数据和结果的准确、客观、真实。 检测报告需包括:项目标题、检测单位名称和地址、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客户名称和地址、所用的标准或方法的标识、样品状态描述和识别、样品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的日期、所用抽样计划的说明、检测的结果、检测人员及其报告批准人签字或等效的标识、有关声明等内容。 (2)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在完成红树林修复效果监测、砂质海岸修复效果监测和生态缓冲带监测后,重点针对滨海湿地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生态服务功能恢复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比较分析各指标在修复前后的变化,综合评估生态修复成效。
报价函 致: (略) 湄洲岛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报价单位) 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询价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 单位: 元(人民币)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 报 价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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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莆田市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 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福建莆田 (略)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询价公告时间: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 2023年09月11日至2023年09月15日下午17:30之前,*@*26.com,本次以纸质文件报价,其中报价清单应附有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以EXCLE表格形式或word表格形式编制(电子文档需存在U盘里面,一并放入报价文件袋)。纸质文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本询价文件规定的地点。 书面报价单密封寄送至: (略) 湄洲岛 (略) (东环岛北街89号旅建集团),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对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预估价:464.70万元(含评审费及相关会务费)。 本次报价不得超过预估价。 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潜在供应商递交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 2、报价文档:投递人根据采购清单,按采购清单填写报价,报价文件纸质版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送至招标单位。 3、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 4、潜在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潜在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7、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四、询价内容及要求:
五、材料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等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略) 湄洲岛 (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福建莆田 (略) 地址: (略) 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联系人:小张、小郑 联系方法:0594-*、* 邮箱:*@*ina.com 2023年09月11日
根据《2023年福建莆田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二〇二三年一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管工作指南 (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4号 ),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主要分为项目实施前、中、后3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本底调查(施工前期),该阶段调查的目的在于了解项目实施前的本底状况,第二阶段为施工期跟踪监测,第三阶段为施工后效果评估监测。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要求,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包括砂质海岸监测评估、红树林监测评估、滨海生态缓冲带监测评估、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生态修复效果综合评估等5个方面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 生态修复跟踪监测与评估 1.1 砂质海岸1.1.1 监测内容开展九宝澜沙滩岸线修复实施前后生态环境改善与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状况监测评估,监测手段包括现场调查、遥感调查等。 1.1.1.1 海滩特征 (1)沙滩剖面动态监测 1)监测方法 采用RTK的方法进行测量,RTK地形测量精度与作业要求按《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5、6条规定执行。 2)监测剖面布设及范围 在九宝澜滩修复区共设置8条观测断面进行重复监测,岸滩上比例尺为为1:500,水下比例尺为1:2000。测量范围为养滩区后滨向海至等深线-5m~-7m,监测长度总计约1km。 3)技术要求:岸滩上比例尺为为1:500,水下比例尺为1:2000,测量技术要求按照《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17501-2017执行。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高斯投影,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2)岸线位置与高程调查 1)监测方法 对工程区沙滩修复岸段开展定期的重复监测。主要采用现场监测及RTK的方法进行测量,测量范围为沙滩修复区所在的海岸单元范围内海岸线,测量岸线位置为平均大潮高潮线。 2)监测范围 测量范围为九宝澜沙滩修复区所在的海岸单元范围内海岸线,见图2.1-2,预计测量长度总计约2km,比例尺为为1:500。 3)技术要求:测量比例尺1:500,测量技术要求按照《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17501-2017执行。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投影方式:高斯投影,高程基准:1985国家高程基准。 4)室内分析与数据处理:对岸线测量数据处理、成图,将不同时期岸线数据进行叠加,分析岸线的变化,同时结合剖面变化,来推断岸滩演变情况。 (3)水下地形监测 1)测量方法 采用单波束测深方法,获取调查范围内1:10000比例尺的水深地形数据。 2)监测范围 在工程区海域1:10000的水下地形测量,测量范围为沙滩修复区域向海延伸至闭合海域7m等深线左右,预计测量面积约3.0km2。 3)测量基准 ——坐标系统:CGCS2000; ——投影:高斯-克吕格投影; ——中央经线:118.5°E; ——比例尺:1:10000; ——深度基准:当地理论最低潮面 (4)沙滩沉积物粒度调查 1)调查方法:在沙滩剖面地形调查的同时采集沙滩后滨及滩面表层沉积物,并开展沉积物粒度分析工作,获取沙滩区域沉积物特征;遇到地形变化复杂的区域,适当加密取样站位。利用RTK记录采样点位置,为保证沉积物信息的可对比性,重复采样时应尽量与前一次的采样站位位置一致。 2)调查站位布设 在剖面地形测量期间,采集4条沙滩剖面表层沉积物样品,每条剖面每次采样不少于5个(分别在沙丘、滩肩、高潮带、中潮带、低潮带等代表性位置各设1个取样点),共计20个。 3)室内分析与数据处理 沉积物的室内分析按照GB/T12763.8-2007中的规定。 1.1.1.2 生物群落调查 (1)潮间带底栖生物调查 1)站位布设 在选取1条剖面在高潮区布设1站、中潮区布设3站、低潮区布设1站,共计5个站位。 2)技术要求 样品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分别按GB/T12763-2007《海洋调查规范》和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 (2)后滨植被调查 1)站位布设 站位布设方法如下: ①样线设置 样线设置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调查线路设立应注意代表性、随机性、整体性和可达性相结合; ——样线的布局尽可能全面,分布在整个调查区域内的各代表性地段,避免在一些地区产生漏空,并用GPS记录路线。 ②调查样地及样方设置调查样地及样方设置的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乔木树种及大灌木主样方面积为100m2(10m×10m)。主样方通常设置为正方形,特殊情况下也可设置为长方形,但其最短边不小于5m; ——灌木植物及高大草本主样方面积为25m2(5m×5m); ——草本植物主样方面积为1m2(1m×1m); ——藤本植物:生长在乔木林总的主样方面积为100m2(10m×10m);生长在灌木丛中的主样方面积为25m2(5m×5m); ——为保证调查所需精度,两个样地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m,各植物群落至少1个样地。 2)技术要求: ①胸径≥5cm的乔木、小乔木树种要求每木检尺;灌木树种及草本以丛或株为单位调查记载,填写植物资源记录表;其他记录可按照LY/T 1820-2009中附录B的规定执行; ②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后滨植被面积,遥感影像分辨率应不低于0.6m,成图比例尺精度不小于1:5000;通过无人机遥感影像解译获取后滨植被面积,遥感影像分辨率应不低于0.3m,成图比例尺精度不小于1:3000。 1.1.1.3 环境要素 (1)站位布设 在工程海域,海水化学和沉积物调查布设3个站位。 (2)调查内容 海水化学调查指标包括:水色、透明度、水温、悬浮物、pH、盐度、溶解氧、油类、粪大肠菌群; 海洋沉积物质量调查指标包括: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粪大肠菌群。 (3)采样要求 各项目样品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分别按GB/T12763-2007《海洋调查规范》和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 1)水质:<10m,采集表层;≥10m,<15m,采集表底层;≥15m,采集表层、10m层、底层;油类仅采集表层样品; 2)沉积物质量:采集沉积物表层样品。 1.1.2 监测频次1.1.2.1 海滩特征 (1)沙滩剖面动态监测 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第一年1次/季度,第二年2次/年;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15天内完成1次监测; ③ 监测次数:共计8次。 (2)岸线位置与高程调查 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第一年1次/季度,第二年2次/年;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15天内完成1次监测; ③ 监测次数:共计8次。 (3)水下地形监测 在修复后每年1次,监测期两年,共计2次。 (4)沙滩沉积物粒度调查 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第一年1次/季度,第二年2次/年;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15天内完成1次监测; ③ 监测次数:共计8次。 1.1.2.2 生物群落调查 (1)潮间带底栖生物调查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两年,1次/年,共3次。 (2)后滨植被调查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1次/年,共3次。 1.1.2.3 环境要素 修复前1次;修复后监测期两年,1次/年,共3次。 1.1.3评估方法1.1.3.1 生态效果评估 根据本项目调查成果,结合历史资料,从海滩特征、生物群落、环境要素三个方面评估试点区域砂质海岸受损情况。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分析试点区域砂质海岸生态系统面临的压力和威胁,掌握其受损类型、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具体评估方法见T/CAOE 20.8-2020(《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8部分:砂质海岸》)。 1.2 红树林1.2.1 监测内容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1-2005)执行、《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3部分:红树林》(T/CAOE 20.3-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2部分:红树林》(T/CAOE 21.2-2020),为及时了解掌握红树林生态修复情况,评估项目施工结束红树林生态修复效果状况,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并结合现场调查对修复红树林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内容包括红树植被、大型底栖动物群落、水环境、沉积环境和威胁因素,具体见表2.2-1。 表2.2-1 红树林生态修复监测内容
1.2.1.1 红树林植被 (1)站位布设 在西亭澳湾红树林拟种植区域南北两侧各布设1条断面,每条断面布设3个站位,共计6个站位,每个调查站位应设置不少于3个永久固定红树林植被样方。生物群落和环境要素调查站位布设与植被群落调查同步,样方设置按GB/T 12763.9规定执行。 (2)监测方法 1)红树林面积、分布、盖度、林带宽度采用遥感调查,具体按T/CAOE 20.1-2020 和HY/T 081规定执行; 2)红树林群落调查(断面样地法),具体按T/CAOE 20.1-2020 和HY/T 081规定执行。 1.2.1.2生物群落 (1)大型底栖生物 潮间带大型底栖生物按《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的要求执行。 (2)鸟类 本项目针对红树林修复对滨海鸟类的综合影响,在修复前和修复后,在修复区周边开展鸟类的种类、数量、分布及其生境质量现状监测。 表2.2-2 调查要素及具体方法
注:*《生物多样性观测技术导则鸟类》(HJ710.4-2014),2014年。 1.2.1.3 沉积物环境 在每个沉积环境调查样方内采集表层(0cm~10cm)沉积物样品,沉积物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标准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等执行。 1.2.1.4 水环境 水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及标准按《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海洋调查规范》(GB/T12763-2007)、《海洋监测技术规程》(HY/T147-2013)等执行。 水环境采样要求:在西亭澳湾红树林拟种植区域南北两侧布设6个站位,高潮时采集表层水样。 1.2.1.5 威胁因素调查 (1)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调查内容及方法如下: 1)采用资料收集的方式调查,记录调查区域台风、风暴潮和极端气温发生次数、强度、破坏情况、灾害处理恢复,以及海平面变化信息,调查报表见表2.2-5。 2)发现有害生物影响的调查区域,调查记录有害生物的物种、分布区域、影响面积。 (2)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调查内容及方法如下: 1)存在赶海活动的区域,应调查赶海作业情况,进行海获物拍照和统计,收集区域红树林赶海人数、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面积及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2)存在海水养殖的区域,应调查养殖区域的养殖种类、坐标、面积、密度、养殖方式及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3)存在污染物排放的调查区域,应调查和收集排污数据,包括污染源分布、主要污染物种类、排污方式、浓度、入海数量及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4)存在海洋(海岸)工程的调查区域,应调查工程位置、数量、规模、建设和营运情况及对周边红树林的影响等信息。 1.2.2 监测频次1.2.2.1 红树林植被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半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一个月内调查1次。 ③ 监测次数:共计6次。 1.2.2.2生物群落 (1)大型底栖生物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3次。 (2)鸟类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年繁殖期和越冬期各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1.2.2.3 沉积物环境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半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1.2.2.4 水环境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每半年调查1次,监测期两年,共5次。 1.2.2.5 威胁因素调查 (1)自然因素 收集资料。 (2)人为因素 每年调查2次。 1.2.2评估方法1.2.2.1 生态状况评估 红树林生态状况评估从红树林植被、生物群落、环境要素3个方面进行评估,具体按照《海洋监测规范》(GB 17378-2007)、《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1-2005)、《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第3部分:红树林》(T/CAOE 20.3-2020)、《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第2部分:红树林》(T/CAOE 21.2-2020)执行。 1.3 滨海生态缓冲带环岛滨海生态带屏障工程主要措施包括:东部、西部、南部、北部四大生态缓冲带总面积114.4ha,配套生态管护通道总长约11.55km。同时,为保障生态管护通道的连通性,对东部莲池和西部汕尾局部*域崩岸进行修复,崩岸修复总长0.62km。 1.3.1 监测内容开展宫下、莲池、北埭、汕尾、东蔡、牛头尾北部等地滨海生态缓冲带修复效果评估,主要评估项目施工结束植被生态修复效果状况。利用遥感影像、无人机航拍并结合现场调查等手段对修复植被进行监测。 1.3.1.1监测站位 在宫下、莲池、北埭、汕尾、东蔡、牛头尾北部等植被修复区域各布设1个长期固定监测样地,南部生态缓冲带布设2个长期固定监测样地,共布设8个。样地面积根据植被种类确定,乔木类一般为10m×10m,灌木类一般为5m×5m或2m×2m。站位布设要有充分代表性,样地内植被种类、密度分布均匀。 1.3.1.3监测指标 监测指标主要包括:植物群落面积、植物种类、树高、胸径、冠幅、密度、盖度、成活率、生长状况及土壤理化指标等。 土壤理化指标:pH、有机质、总氮、总钾、总磷。 1.3.1.4监测方法 植被面积和覆盖度调查采用遥感解译结合无人机航拍方式开展。相关遥感解译方法可参考《海岸带生态系统现状调查与评估技术导则 第2部分:海岸带生态系统遥感识别》(T/CAOE 20.2-2020)执行。 植被生长状况监测主要采用样地调查方式开展,相关方法可参照《森林植被状况监测技术规范》(GB/T30363-2013)附录D中调查方法开展。 1.3.2 监测频次1.3.2.1生态缓冲带植被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监测期为2年,1次/年,共3次;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一个月内调查1次。 ③ 监测次数:共计4次 1.3.2.2 修复区典型植物群落样方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调查1次/半年,共5次; ② 风暴期间监测:风暴后一个月内调查1次。 ③ 监测次数:共计6次。 1.3.2.3 对照区植物资源外业 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 1.3.2.4修复区土壤生理生化指标 ① 常规监测:在修复前进行1次调查,修复后调查1次; ② 监测次数:共计2次 1.3.3评估方法植被综合评估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结合植被现场调查的自身特点,开展整治修复区植被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1.4 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1.4.1 监测内容开展水体环境、沉积环境、海洋生物监测,监测指标如下: (1)水体环境:水温、水深、盐度、pH、悬浮物、溶解氧、活性磷酸盐、亚硝酸盐、硝酸盐、氨氮,共10项。 (2)沉积环境:石油类、有机碳、硫化物,共3项; (3)生物群落: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大型底栖生物,共3项。 1.4.2 站位布设在工程海域布设水体环境调查12个站位,沉积环境调查6个站位,生物群落调查8个站位。 1.4.3 调查时间及频次1)海水化学:施工期每年进行2个航次的监测,修复后监测1次,共计5次;修复前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 2)海洋沉积物质量:施工期每年进行1个航次的监测,修复后监测1次,共计3次;修复前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 3)生物群落:施工期每年进行1个航次的监测,修复后监测1次,共计3次;修复前调查以资料收集为主。 1.4.4 采样要求各项目样品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分别按GB/T12763-2007《海洋调查规范》和GB17378-2007《海洋监测规范》中规定的有关方法进行。 2 生态修复效果综合评估生态修复成效综合评估应该是对生态修复工程的行为过程和行为结果,以及工程产生的整体效益等方面的评价。即在项目实施后,对项目的优劣进行评价,检验工程是否如期完成,预算执行是否合格,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改善了修复区的生态环境,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也就是对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社会性等作出评价。通过对项目的整体评价,总结经验教训,以抽离出需要注意的事项,优化工程组织结构,完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为以后的生态修复工程积累经验,并指明方向。 针对生态修复成效综合评估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方法,针对本项目修复工程特点,主要参照《海岸带生态减灾修复技术导则 第11部分:监管监测》(T/CAOE 21.11-2020),从生态修复实施过程、生态修复效果这两方面出发,建立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结合专家打分与层次分析法定性、定量分析处理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各指标因子的评价标准(等级),利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全面、客观、准确进行生态修复效果评估。 本项目生态修复效果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有两方面:一是生态修复过程中的评估,二是生态修复完成后的评估。 3 预期成果 3.1预期成果在开展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的基础上,本项目的预期成果主要有: (1)《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报告》; (2)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水质、沉积物每航次检测报告。 3.2成果要求本次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成果汇编过程中,各种资料、数据、图像等由相关人员进行校核、修订,汇编成果提交之前经过单位组织的成果质量审核。 (1)CMA检测报告 每个航次水质、沉积物监测外业结束后,编制CMA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按照资质认定要求编写并保证数据和结果的准确、客观、真实。 检测报告需包括:项目标题、检测单位名称和地址、检测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客户名称和地址、所用的标准或方法的标识、样品状态描述和识别、样品接收日期和进行检测的日期、所用抽样计划的说明、检测的结果、检测人员及其报告批准人签字或等效的标识、有关声明等内容。 (2)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在完成红树林修复效果监测、砂质海岸修复效果监测和生态缓冲带监测后,重点针对滨海湿地和海岸带生态系统的结构和生态服务功能恢复的有效性进行评价,比较分析各指标在修复前后的变化,综合评估生态修复成效。
报价函 致: (略) 湄洲岛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报价单位) 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询价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 单位: 元(人民币) (略) 湄洲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修复跟踪监测及修复效果评估 报 价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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