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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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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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局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 (略) (略) (略) 《执行裁定书》[(2022)琼0271执4890号之四]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琼0271执1890号]的要求,现公告作废。

联系方式:0898-*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琼(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刘淑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略) 琼西路东侧东方海岸1#楼一单元1103房

*GB00200F*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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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局登记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 (略) (略) (略) 《执行裁定书》[(2022)琼0271执4890号之四]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琼0271执1890号]的要求,现公告作废。

联系方式: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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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琼(2018) (略) 不动产权第*号

刘淑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略) 琼西路东侧东方海岸1#楼一单元1103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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