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宁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略)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B-YD-2023F096

2、项目名称: (略)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预算85万元,0.21元/页 (本次项目按单价报价,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预估量约为400万页,报价超过单价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第 (略) 江 (略) 进行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包含合同期限内新增诉讼立案、执行、归档档案的清点、整理、扫描、图像处理、信息著录、数据挂接、档案装订上架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期限*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在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100/本收取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 (略)

地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

江苏 (略)

2023年09月12日
,江苏, (略) ,玄武区,江宁区,南京,025-5,025-8

-->

项目概况

(略)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B-YD-2023F096

2、项目名称: (略) 档案数字化加工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预算85万元,0.21元/页 (本次项目按单价报价,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预估量约为400万页,报价超过单价预算作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本次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第 (略) 江 (略) 进行诉讼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包含合同期限内新增诉讼立案、执行、归档档案的清点、整理、扫描、图像处理、信息著录、数据挂接、档案装订上架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整。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后续服务合同或另行采购,期限*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1)如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磋商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2)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获取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

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一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并在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63.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并交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版(纸质版文件到代理机构处现场领取或提供地址以便邮寄)与电子版采购文件。

注:采购文件购买付款账号(支付宝):*@*q.com,付款时请备注相关项目及供应商单位名称。

售价: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100/本收取费用。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江 (略)

地址: (略) 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联系方式: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 (略)

地址: (略) 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1001

联系方式: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话:025-*

江苏 (略)

2023年09月12日
,江苏, (略) ,玄武区,江宁区,南京,025-5,025-8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