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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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略) 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更字【20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南山经济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南山经济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张家口南山经济开发区,西临创业路、东邻时代大道、北邻京南路、南临凯盛路。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厂房顶部建设光伏项目,建设面积约60000平方米,装机容量约6MW,光伏发电电量全部上网。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周期:120日历天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8 09:00至2023-09-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8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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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新增招标公告内容5.3“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符萍 (略) 202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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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光伏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略) 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备更字【202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南山经济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南山经济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张家口南山经济开发区,西临创业路、东邻时代大道、北邻京南路、南临凯盛路。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南山建发绿色节能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厂房顶部建设光伏项目,建设面积约60000平方米,装机容量约6MW,光伏发电电量全部上网。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设计单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周期:120日历天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8 09:00至2023-09-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8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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