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路与惠民北路交叉口交通整治工程电力迁改项目三次补充公告第一次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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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路与惠民北路交叉口交通整治工程电力迁改项目三次补充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TDG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路与惠民北路交叉口交通整治工程电力迁改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现补充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一、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7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5784.37元,暂列金额为*.41元。

2.响应供应商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列金额统一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暂估价项目(或暂列金额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采购人视该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竞争性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

4.本项目由响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且需在响应文件中报出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及合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材料采购费、设备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仓储费、加班费、文明施工费、人工费、保险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验收费、风险费、管理费、施工过程管道养护费、利润、规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

2

二、项目承包方式

1.成交供应商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2.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 (略) 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3

三、工程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组织施工,施工工艺严格按照 (略) 的有关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严格按工程承包合同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如工程在竣工验收或分部工程验收时未达到合格标准,成交供应商除无偿返工至合格外,还要按合同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质量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成交供应商所采购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验收合格证明,并依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验收合格证明)给采购人以作为结算依据。

3.本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采购人组织设计、成交供应商等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4

四、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

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略) 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 (略) 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略)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或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略) 内供应商可提供“ (略)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 (略) 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磋商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须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政策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5

五、专职安全人员(1名)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供应商 (略) 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磋商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须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政策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

六、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成交供应商所承包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实施保修,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保修,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量保修完成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缺陷责任期及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项目的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的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2.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标准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小时。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7

七、工程变更方式说明

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采购人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后结算价按相关部门审定价格为准。

8

八、其他要求

响应供应商中标后组织设备、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等专业人员)、材料及机具按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必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执行采购人相关的管理制度。

9

九、具体条款

具体条款以施工合同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政综合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武江区沙湖路18号副楼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武江区西联镇西联新村12街13座1号, (略) (略) 韶关分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日丹

电 话:*

(略) (略)

2023年09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TDGS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路与惠民北路交叉口交通整治工程电力迁改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采购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现补充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编号

内容明细

内容说明

1

一、报价要求

1.响应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7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5784.37元,暂列金额为*.41元。

2.响应供应商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报价必须达到或超过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暂列金额统一报价,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暂估价项目(或暂列金额项目)的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并将其列入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适当项目,采购人视该项管理和协调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竞争性报价内,不再另行支付。

4.本项目由响应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按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且需在响应文件中报出工程量清单的各项单价及合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材料采购费、设备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仓储费、加班费、文明施工费、人工费、保险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验收费、风险费、管理费、施工过程管道养护费、利润、规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等上涨风险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

2

二、项目承包方式

1.成交供应商为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等的承包方式。包组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含资料汇总、整理)等。

2.本工程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对总承包单位不具有施工资质的专业工程或国家、 (略) 的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部分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前,必须得到采购人同意,才能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3

三、工程质量标准

1.成交供应商必须认真组织施工,施工工艺严格按照 (略) 的有关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严格按工程承包合同和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如工程在竣工验收或分部工程验收时未达到合格标准,成交供应商除无偿返工至合格外,还要按合同价款的20%向采购人支付质量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2.成交供应商所采购的建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是原厂原装、全新的产品,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验收合格证明,并依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验收合格证明)给采购人以作为结算依据。

3.本工程质量按合格等级进行目标管理,由采购人组织设计、成交供应商等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

4

四、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

对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略) 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 (略) 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 (略)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或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略) 内供应商可提供“ (略)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 (略) 外供应商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磋商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须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政策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5

五、专职安全人员(1名)要求

1.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供应商 (略) 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办理登记手续(磋商时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天内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须提供供应商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注:供应商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政策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6

六、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

1.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成交供应商在质量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成交供应商所承包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实施保修,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及时保修,采购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保修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质量保修完成后,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缺陷责任期及文件中未列明的其它项目的保修期按国家现行的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执行。

2.成交供应商在向采购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采购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在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标准全天候电话技术支持,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4小时。如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修。

7

七、工程变更方式说明

施工过程中有设计变更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变更的,以设计变更或采购人确认的现场签证的内容为准(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采购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核认才有效),最后结算价按相关部门审定价格为准。

8

八、其他要求

响应供应商中标后组织设备、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劳务员等专业人员)、材料及机具按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和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必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执行采购人相关的管理制度。

9

九、具体条款

具体条款以施工合同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政综合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武江区沙湖路18号副楼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武江区西联镇西联新村12街13座1号, (略) (略) 韶关分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日丹

电 话:*

(略) (略)

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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