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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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更正公告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2、建设地点: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西北地块3、建设规模:安置区约50.25亩4、质量标准:合格。5、项目计算期: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2.2招标范围: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出资约1.6亿元,按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注入),负责在中标后10日内 (略) ,项目公司在60日内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 (略) 中5%的股权进行评估,确定收购价格,经区政府批准后, (略) (略) (略) 中社会资本方5%的股权,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开户相关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6)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格式自拟);(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8 09:00 至 2023-09-0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自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略) 清苑区 地址: (略) 清苑区光泽路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郎红光

联系人: 冯艳强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变更公告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原

招标文件“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改造协议书”中

第四项第2条本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节点,如确定债券资金无法到位,本协议终止。

更正为:

2、本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节点,如确定债券资金无法到位,本协议终止,*方退出本项目,本项目所建设的安置房继续保留,作为道路建设等相关项目涉及中冉屯村征迁安置。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时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时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其他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2、建设地点: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西北地块3、建设规模:安置区约50.25亩4、质量标准:合格。5、项目计算期:以签订的合同协议为准。
2.2招标范围: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社会资本方负责该项目融资(出资约1.6亿元,按项目进度和实际需求及时注入),负责在中标后10日内 (略) ,项目公司在60日内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 (略) 中5%的股权进行评估,确定收购价格,经区政府批准后, (略) (略) (略) 中社会资本方5%的股权,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开户相关证明;(3)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格式自拟);(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6)具有本项目投融资和履约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信誉良好,近期在银行无不良记录,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格式自拟);(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28 09:00 至 2023-09-0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自主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9-1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冀招标交易平台(http://**)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略) 清苑区 地址: (略) 清苑区光泽路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郎红光

联系人: 冯艳强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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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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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变更公告

(略) 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原

招标文件“清苑区中冉屯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改造协议书”中

第四项第2条本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节点,如确定债券资金无法到位,本协议终止。

更正为:

2、本项目建设进度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节点,如确定债券资金无法到位,本协议终止,*方退出本项目,本项目所建设的安置房继续保留,作为道路建设等相关项目涉及中冉屯村征迁安置。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上午9:00时
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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