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的澄清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9-13 10: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261,488.4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二)(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包号:HBSJ-*FJ-*) 问题答复函 致各投标人: 就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施工(招标编号/包号:HBSJ-*FJ-*)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近五年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6391万元(含)以上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业绩,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和网站链接,其中网站截图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的业绩为粮仓类项目同类业绩,只提供投标公示网络截图和网络连接是否认可? 回复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达到合同金额要求以上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业绩即可,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和网站链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 问题2:合同专用条款3.5.1。 问题:地基基础、钢结构屋架梁均属于专业工程,是否可以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专业工程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允许分包? 回复2:地基与基础、浅圆仓和工作塔主体结构、仓顶板和栈桥浇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分包的工程内容不允许分包。 问题3: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6),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超过15%,单价需折减,能否补充条款: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按原投标单价×(1+5%)重新调整单价。 回复3:不调整。 问题4:合同专用条款12.1,d、措施费用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问题:单价措施费项目是否按实计算? 回复4:单价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问题5:合同12.4.1,结算需要审计完成才支付,审计与承包人无关,但延长了承包人收款时间,能否删除或者增加一个支付节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以上可否采纳? 回复5:不予采纳。 问题6:合同13.3.1,工程试车费用可否修改为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6:工程试车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问题7:合同21补充条款(8),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另外协商?(因为本项目工艺设备、工艺管线、钢架、制氮系统、智能化设备、MEC系统等均由发包人另行招标,需总包提供配合管理) 回复7:总承包服务费不予调整。 问题8:湖北分公司2023年部分建仓项目施工(第二批)总共六个标段,招文要求这六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请问投标时这六个标段的项目管理人员能否用同一套人员? 回复8:可以。 问题9:湖北分公司2023年部分建仓项目施工(第一批)总共三个标段,招文要求这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请问投标时这三个标段的项目管理人员能否用同一套人员? 回复9:请在相应标段提问。 问题10: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 平方仓中折线型屋架、槽形板、天沟板三项控价综合单价分别为2154.76元/m3、1214.78元/m3、1332.86元/m3【平仓1-1为例】,此三项价 (略) 场成本,请重新复核。 回复10:此3项综合单价前期是 (略) 场询价综合考虑计入,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综合报价。 问题11:新点制作电子系统中的标段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标段名称不一致,而且新点系统中名称无法修改,请问除系统自动生成的标段名称外,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标段名称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回复11:除系统自动生成的标段名称外,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标段名称为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施工(第六标段)。 问题12:招标文件P312-313页,两个投标函附录(二)中所要填写的约定内容对应的所有合同条款号未在招标文件中找到且无法修改。是否可以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号所一一对应的内容填写。如缺陷责任期填写P204专用合同条款中15.2项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回复12:可以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号所一一对应的内容填写。 问题13:招标文件P312,投标函附录(二)中、11预付款保函金额是否可以填写“合同金额的10%”。第10预付款额度此处内容该填写什么内容?请明确。 回复13:预付款保函金额可以填写“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额度同样按此填写。 问题14:请问投标价格是不是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39,261,488.49元即可,还是要以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明细为准,所有价格都不超过控制价明细价格? 回复14:投标价格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39,261,488.49元即可。 问题15:其他要求中:投标人的联系人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鉴于平台标准格式里无授权委托书一栏,放入其他材料里可否? 回复15:可以。 问题16:评标办法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上面的毕业时间进行年限计算是否认可? 回复16:可以。 问题17:人员要求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略) 社保缴纳证明仅能开具到上上个月(9月开标仅能开具到7月),提供2023年1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17: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2023年5月-7月。 问题18:现代企业管理中、属地化较为常见,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 (略) (略) 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18:可以。 问题19:要求类似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和链接,如果业绩近期竣工未申报,能否认可业主出具的证明? 回复19: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20:加分项项目经理要求“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请问项目经理业绩承包类型是否可为EPC项目? 回复20:类似项目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9-13 10:35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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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261,488.4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二)(适用于施工总承包)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包号:HBSJ-*FJ-*) 问题答复函 致各投标人: 就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施工(招标编号/包号:HBSJ-*FJ-*)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要求:近五年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6391万元(含)以上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业绩,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和网站链接,其中网站截图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投标人的业绩为粮仓类项目同类业绩,只提供投标公示网络截图和网络连接是否认可? 回复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业绩达到合同金额要求以上的土建施工总承包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业绩即可,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和网站链接,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 问题2:合同专用条款3.5.1。 问题:地基基础、钢结构屋架梁均属于专业工程,是否可以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专业工程在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允许分包? 回复2:地基与基础、浅圆仓和工作塔主体结构、仓顶板和栈桥浇筑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分包的工程内容不允许分包。 问题3:合同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6),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超过15%,单价需折减,能否补充条款:工程量减少超过15%时,按原投标单价×(1+5%)重新调整单价。 回复3:不调整。 问题4:合同专用条款12.1,d、措施费用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 问题:单价措施费项目是否按实计算? 回复4:单价措施费用按实计算。 问题5:合同12.4.1,结算需要审计完成才支付,审计与承包人无关,但延长了承包人收款时间,能否删除或者增加一个支付节点“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90%”)。以上可否采纳? 回复5:不予采纳。 问题6:合同13.3.1,工程试车费用可否修改为由发包人承担? 回复6:工程试车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问题7:合同21补充条款(8),总承包服务费是否另外协商?(因为本项目工艺设备、工艺管线、钢架、制氮系统、智能化设备、MEC系统等均由发包人另行招标,需总包提供配合管理) 回复7:总承包服务费不予调整。 问题8:湖北分公司2023年部分建仓项目施工(第二批)总共六个标段,招文要求这六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请问投标时这六个标段的项目管理人员能否用同一套人员? 回复8:可以。 问题9:湖北分公司2023年部分建仓项目施工(第一批)总共三个标段,招文要求这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请问投标时这三个标段的项目管理人员能否用同一套人员? 回复9:请在相应标段提问。 问题10: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 平方仓中折线型屋架、槽形板、天沟板三项控价综合单价分别为2154.76元/m3、1214.78元/m3、1332.86元/m3【平仓1-1为例】,此三项价 (略) 场成本,请重新复核。 回复10:此3项综合单价前期是 (略) 场询价综合考虑计入,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综合报价。 问题11:新点制作电子系统中的标段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标段名称不一致,而且新点系统中名称无法修改,请问除系统自动生成的标段名称外,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标段名称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回复11:除系统自动生成的标段名称外,投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标段名称为中央储备 (略) 仓储物流项目施工(第六标段)。 问题12:招标文件P312-313页,两个投标函附录(二)中所要填写的约定内容对应的所有合同条款号未在招标文件中找到且无法修改。是否可以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号所一一对应的内容填写。如缺陷责任期填写P204专用合同条款中15.2项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4 个月。 回复12:可以按照专用合同条款号所一一对应的内容填写。 问题13:招标文件P312,投标函附录(二)中、11预付款保函金额是否可以填写“合同金额的10%”。第10预付款额度此处内容该填写什么内容?请明确。 回复13:预付款保函金额可以填写“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额度同样按此填写。 问题14:请问投标价格是不是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39,261,488.49元即可,还是要以招标人提供的控制价明细为准,所有价格都不超过控制价明细价格? 回复14:投标价格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39,261,488.49元即可。 问题15:其他要求中:投标人的联系人必须提供授权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鉴于平台标准格式里无授权委托书一栏,放入其他材料里可否? 回复15:可以。 问题16:评标办法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专业工作年限,以毕业证书上面的毕业时间进行年限计算是否认可? 回复16:可以。 问题17:人员要求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略) 社保缴纳证明仅能开具到上上个月(9月开标仅能开具到7月),提供2023年1月-7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17: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2023年5月-7月。 问题18:现代企业管理中、属地化较为常见,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项 (略) (略) 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证明是否认可? 回复18:可以。 问题19:要求类似业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和链接,如果业绩近期竣工未申报,能否认可业主出具的证明? 回复19: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20:加分项项目经理要求“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请问项目经理业绩承包类型是否可为EPC项目? 回复20:类似项目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略)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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