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更正公告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1包更正公告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BBFZ00178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配送人员”第(1)项评分标准要求,若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问: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要求,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或奖项)为投标人所供主副食品供应商获得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3、问: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要求,若因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合作期间食品配送工作完成优秀,业主单位(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例如食品配送优秀供应商,年度卓越贡献奖,食材经营优秀供应商荣誉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配送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方单位名称须与荣誉颁发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方下属单位不予认可。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 118 号包河公安分局办公楼 604 室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
附件信息: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1包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BBFZ00178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问: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配送人员”第(1)项评分标准要求,若投标人提供食品安全员或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
2、问: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要求,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荣誉(或奖项)为投标人所供主副食品供应商获得的,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
3、问:关于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投标人荣誉”评分标准要求,若因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合作期间食品配送工作完成优秀,业主单位(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例如食品配送优秀供应商,年度卓越贡献奖,食材经营优秀供应商荣誉等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配送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方单位名称须与荣誉颁发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方下属单位不予认可。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 118 号包河公安分局办公楼 604 室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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