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中医医院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三标段成交结果变更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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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医共体总医院县中医医院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三标段成交结果变更补遗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砚山县 (略) (略) 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避选项目三标段成交结
果变更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CZBKM*-3)
一内容:
一标段编号:CZBKM*-3
二标段名称:砚山县 (略) (略) 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遵选项目三标段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明倍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昆明高新区菱菱路1299号西城心景东塔10层1004号
供应商电话:0871-*
供应商成交价下浮率:下浮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砚山县 (略) (略) 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遵选项目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所供医用耗材因质量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影响较大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付款并
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略) 根据各批次医用耗材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按实际数量验收。如发现数量不
足或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除采取补足或更换措施外,还应承担被采购人否决成交资格的可能。
配送服务期:3年合同实行年签制,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配送期内,如遇
(略) 州政策调整, (略) 配送企业双方按新行政策协商解决,如配送企业年度考
核不合格,医院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
配送时间:正常配送响应时间为收到采购人医用耗材清单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紧急
配送响应时间为收到采购人医用耗材清单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五评审小组名单:罗茂芬组长杨恩柳程杰罗巧沈学靖李家类张人允陈
琼芬黄晓东叶顺花王素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纪检
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2.公示期满后请第一成交候选人到华诚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此,
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惑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砚山县 (略) (略) 分院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南路87号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 (略)
地址: (略) 华字卧龙府商铺3楼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潭老师

话:0876-*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县 (略) (略) 分院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南路87号
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08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址: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876-*
电子邮件:*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日负责人,摩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砚山县 (略) (略) 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避选项目三标段成交结
果变更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CZBKM*-3)
一内容:
一标段编号:CZBKM*-3
二标段名称:砚山县 (略) (略) 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遵选项目三标段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昆明倍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昆明高新区菱菱路1299号西城心景东塔10层1004号
供应商电话:0871-*
供应商成交价下浮率:下浮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砚山县 (略) (略) 分院耗材配送供应商遵选项目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需要。供应商所供医用耗材因质量
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全部承担,影响较大的,院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付款并
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略) 根据各批次医用耗材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按实际数量验收。如发现数量不
足或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除采取补足或更换措施外,还应承担被采购人否决成交资格的可能。
配送服务期:3年合同实行年签制,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配送期内,如遇
(略) 州政策调整, (略) 配送企业双方按新行政策协商解决,如配送企业年度考
核不合格,医院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服务合同)。
配送时间:正常配送响应时间为收到采购人医用耗材清单后48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紧急
配送响应时间为收到采购人医用耗材清单后24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五评审小组名单:罗茂芬组长杨恩柳程杰罗巧沈学靖李家类张人允陈
琼芬黄晓东叶顺花王素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山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现将成交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纪检
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2.公示期满后请第一成交候选人到华诚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此,
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惑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砚山县 (略) (略) 分院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南路87号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诚 (略)
地址: (略) 华字卧龙府商铺3楼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潭老师

话:0876-*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县 (略) (略) 分院
地址:砚山县江那镇江那南路87号
联系人:葛老师
电话:08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 (略)

址: (略) 华宇卧龙府商铺3楼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876-*
电子邮件:*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日负责人,摩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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