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沥青路面及路灯等改造项目废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某单位沥青路面及路灯等改造项目废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9月7日,我单位对某单位沥青路面及路灯等改造公开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认真查阅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认为本项目满足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足6家,本项目给予废标。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沥青路面及路灯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3-JWTJCC-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 博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天津 市 东丽区。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沥青路面改造、车库耐力板顶棚维修、车库墙体漏水维修、室外地下暖气管道更换及路灯改造等,控制价*元
3.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5.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单位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1名,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施工程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开标会现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项目经理需参加开标会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核实该项目经理在施情况并签字确认,如该项目经理负责有正在施工尚未竣工的项目,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表,并按废标处理;
(4)业绩:需提供近三年内已竣工的单项工程合同类似工程业绩1项(有同等或超过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单位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投标单位暂停名单(http://**)。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评标时复核查询结果,对列入以上记录名单的人员及投标单位,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书面声明。
11.投标单位须由项目经理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报价前7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6个月由报价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
(二)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线上领取: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项目经理)身份证和投标前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略) 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详细地址)。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天津总队党委机关网》(http://**)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 (略) 东丽区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博智 (略)
地 址: (略) 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
电子邮件:*@*63.com
2023 年 9月13日
9月7日,我单位对某单位沥青路面及路灯等改造公开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认真查阅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认为本项目满足评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足6家,本项目给予废标。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单位沥青路面及路灯等改造项目(项目编号:2023-JWTJCC-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招标代理机构 博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天津 市 东丽区。
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主要包括沥青路面改造、车库耐力板顶棚维修、车库墙体漏水维修、室外地下暖气管道更换及路灯改造等,控制价*元
3.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
5.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单位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1、2022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1名,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具备3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无在施工程记录,提供开标前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开标会现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项目经理需参加开标会并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核实该项目经理在施情况并签字确认,如该项目经理负责有正在施工尚未竣工的项目,如实记入开标会记录表,并按废标处理;
(4)业绩:需提供近三年内已竣工的单项工程合同类似工程业绩1项(有同等或超过本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企业的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书)
9.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投标单位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未被“军队采购网”(http://**)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投标单位暂停名单(http://**)。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承诺书,评标时复核查询结果,对列入以上记录名单的人员及投标单位,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书面声明。
11.投标单位须由项目经理作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单位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报价前7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6个月由报价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
(二)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线上领取: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63.com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项目经理)身份证和投标前7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6个月由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未被列入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 (略) 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详细地址)。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天津总队党委机关网》(http://**)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 (略) 东丽区
电话:022-*
招标代理机构:博智 (略)
地 址: (略) 东丽区保利昆仑大厦23层
联 系 人:谢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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