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的澄清函
关于《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的澄清函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预公告)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湄洲岛 (略) | ||
行政区域 | 湄洲岛管委会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4日 10: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1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 | ||
采购单位 | (略) 湄洲岛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秀屿区湄洲岛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B区8号楼第二梯位60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女士/0594-*/* | ||
附件: | |||
附件1 | 澄清函.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理策[2023]政采08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招标文件做出招标澄清函,内容如下,对投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作进一步澄清,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2评标标准 ”澄清为以下内容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招标文件其他约定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本项约定进行价格扣除)。 |
本次澄清内容开标日期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湄洲岛 (略)
地址: (略) 秀屿区湄洲岛
联系方式:叶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B区8号楼第二梯位607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594-*/*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预公告)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湄洲岛 (略) | ||
行政区域 | 湄洲岛管委会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4日 10: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9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9月14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4-*/* | ||
采购单位 | (略) 湄洲岛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秀屿区湄洲岛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B区8号楼第二梯位60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女士/0594-*/* | ||
附件: | |||
附件1 | 澄清函.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理策[2023]政采08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湄洲岛污水综合治理工程(修复一期)招标文件做出招标澄清函,内容如下,对投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作进一步澄清,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 “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二、评标 7.2评标标准 ”澄清为以下内容
价格扣除的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 评标方法 |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招标文件其他约定与本条款相冲突的,以本条款约定为准)。 2、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 3、监狱企业视同上述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对报价给予 15%(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本项约定进行价格扣除)。 |
本次澄清内容开标日期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湄洲岛 (略)
地址: (略) 秀屿区湄洲岛
联系方式:叶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城厢区龙桥街道西山小区B区8号楼第二梯位607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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