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寓·清鸿里项目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澄清
承寓·清鸿里项目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澄清
原项目名称:承寓·清鸿里项目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01840
原公告日期:2023-09-02
承寓·清鸿里项目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AZ01840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1.请采购人删除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的资格要求或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承压能力数值是否存在错标情况,若存在,请采购人修改为承压能力≥0.85MPa。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页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
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的制造(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原招标文件P5页“3.3其他要求:/”
现变更为“3.3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能热水器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投标无效”
3.原招标文件P21页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
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的制造(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原招标文件P25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现变更为“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2.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能热水器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投标无效”
5.原招标文件P94页一、投标函“6.我单位承诺我方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
现变更为“6.我单位承诺我方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的制造(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我方为代理商我方承诺中标后提供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原招标文件P84页二、设备需求一览表“5.水箱容积、材质、内胆厚度:150L 立式搪瓷水箱(搪瓷耐压测试值应满足国标冲击测试值要求)、内胆厚度≥2.0mm,承压能力≥2.0MPa。”
现变更为“5.水箱容积、材质、内胆厚度:150L 立式搪瓷水箱(搪瓷耐压测试值应满足国标冲击测试值要求)、内胆厚度≥2.0mm,承压能力≥0.7MPa。”
三、 招标项目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2日00:00至2023年09月22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09月02日00:00至2023年10月07日11: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10月07日11: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住房 (略)
地 址: (略) 长江西路 460 号
联系人:苏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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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承寓·清鸿里项目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
原项目编号:2023BFFAZ01840
原公告日期:2023-09-02
承寓·清鸿里项目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FAZ01840
一、投标人疑问答复
1.请采购人删除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的资格要求或修改为投标人需提供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2.承压能力数值是否存在错标情况,若存在,请采购人修改为承压能力≥0.85MPa。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二、 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P4页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2)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
现变更为“(2)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的制造(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原招标文件P5页“3.3其他要求:/”
现变更为“3.3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能热水器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投标无效”
3.原招标文件P21页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1)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
现变更为“(1)投标人须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的制造(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承诺中标后提供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原招标文件P25页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现变更为“1.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2.投标人所投太阳能热水器和空气能热水器须为同一品牌,否则投标无效”
5.原招标文件P94页一、投标函“6.我单位承诺我方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制造(生产)商。”
现变更为“6.我单位承诺我方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空气能热水器)的制造(生产)商或者代理商,如我方为代理商我方承诺中标后提供制造(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原招标文件P84页二、设备需求一览表“5.水箱容积、材质、内胆厚度:150L 立式搪瓷水箱(搪瓷耐压测试值应满足国标冲击测试值要求)、内胆厚度≥2.0mm,承压能力≥2.0MPa。”
现变更为“5.水箱容积、材质、内胆厚度:150L 立式搪瓷水箱(搪瓷耐压测试值应满足国标冲击测试值要求)、内胆厚度≥2.0mm,承压能力≥0.7MPa。”
三、 招标项目延期部分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2日00:00至2023年09月22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09月02日00:00至2023年10月07日11:00”
2.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2日10:00”,现延期到“2023年10月07日11:00”
3.开标地点变更为: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住房 (略)
地 址: (略) 长江西路 460 号
联系人:苏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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