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第二次澄清公告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第二次澄清公告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第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1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趸船(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岳麓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趸船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9月1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现就贵公司招标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项目部分商务评审条件提出异议。该招标项目商务评审条件中将“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投标人“建造能力”的唯一方式,影响两类投标人得分,会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建议调整相关评分条款。一是购买二手设备无法提供设备购置发票的投标人。只要能正常使用,二手设备同样是构成“建造能力”的要素,与能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购买的设备不应有评分差异。 (略) (设备)服务的投标人。下水行河 (略) 配套服务是行业惯例,不仅能降低造船企业的设备购置和人力资源成本,而且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系数。 (略) 配套服务,造船企业不必购置船用气襄等下水行河设备,但是没有购置船用气囊并没有降低造船企业的“建造能力”,因此, (略) 专业服务的投标人能平等参与竞争,“购置船用气囊”不应设置为“建造能力”的构成要素。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人: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岳麓区咸嘉湖路12号
联系人:李慧琴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长沙总部基地1-B栋南塔5008室
联系人:黄欣
电 话:0731-*
长沙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第二次)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15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趸船(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货物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岳麓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趸船项目(第二次)澄清公告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2023年9月1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问题的回复如下:
问题1:现就贵公司招标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趸船项目部分商务评审条件提出异议。该招标项目商务评审条件中将“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投标人“建造能力”的唯一方式,影响两类投标人得分,会导致事实上的不公平,建议调整相关评分条款。一是购买二手设备无法提供设备购置发票的投标人。只要能正常使用,二手设备同样是构成“建造能力”的要素,与能提供设备购置发票购买的设备不应有评分差异。 (略) (设备)服务的投标人。下水行河 (略) 配套服务是行业惯例,不仅能降低造船企业的设备购置和人力资源成本,而且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系数。 (略) 配套服务,造船企业不必购置船用气襄等下水行河设备,但是没有购置船用气囊并没有降低造船企业的“建造能力”,因此, (略) 专业服务的投标人能平等参与竞争,“购置船用气囊”不应设置为“建造能力”的构成要素。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
采购人: (略)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略) 岳麓区咸嘉湖路12号
联系人:李慧琴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长沙总部基地1-B栋南塔5008室
联系人:黄欣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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