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医学院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西安医学院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WZ2023ZB-YXY-179
项目名称: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1、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投标人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线下递交文件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00前(北京时间)
5、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5室
名称: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招标二部 崔方明 许芳芳 刘嘉辉 陈晓航
电话:029-*-804/811
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SXWZ2023ZB-YXY-179
项目名称: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 (略) 2023年度化学实验室基础设备补充更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信誉证明:提供在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招标网(http://**.cn)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计报 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
(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3年09月11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略) 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 (略) 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 (略) 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 (略) 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1、投标人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线下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版*份(U盘*份)。
2、纸质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标明投标人名称密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3、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线下递交文件时间:2023年10月09日09时30分00前(北京时间)
5、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 (略) 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5室
名称: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 (略)
地址: (略) 莲湖区西关正街英达大厦1507室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招标二部 崔方明 许芳芳 刘嘉辉 陈晓航
电话:029-*-8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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