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湖区林政管理和森林督查、森林城市和林业工程监测评估技术服务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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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罗湖区林政管理和森林督查、森林城市和林业工程监测评估技术服务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68-2344ZD1015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罗湖区林政管理和森林督查、 (略) 和林业工程监测评估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五、商务条款”-“3、付款方式”修改更正如下: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3、付款方式

第一期: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合同服务期满5个月后,中标方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第三期:中标方提交所有成果,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支付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以及最终支付的时间。中标供应商不可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采购方提起诉讼,采购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方支付款项前有义务提供等额面值的国家正规发票等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3、付款方式

第一期: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第二期:合同服务期满5个月后,中标方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三期:中标方提交所有成果,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支付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以及最终支付的时间。中标供应商不可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采购方提起诉讼,采购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方支付款项前有义务提供等额面值的国家正规发票等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 址: (略) 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层

联系方式:马工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07

3.项目联系方式

杨女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0755-*; *@*q.com

陈小姐(招投标其他业务咨询):0755-*-807; *@*q.com

(略) (略)

**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68-2344ZD1015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罗湖区林政管理和森林督查、 (略) 和林业工程监测评估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1.招标公告;2.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五、商务条款”-“3、付款方式”修改更正如下:

原内容

更正后内容

3、付款方式

第一期: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二期:合同服务期满5个月后,中标方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第三期:中标方提交所有成果,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支付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以及最终支付的时间。中标供应商不可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采购方提起诉讼,采购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方支付款项前有义务提供等额面值的国家正规发票等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3、付款方式

第一期: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第二期:合同服务期满5个月后,中标方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第三期:中标方提交所有成果,经采购方验收通过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

因采购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支付中规定的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支付部门审核以及最终支付的时间。中标供应商不可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对采购方提起诉讼,采购方不因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或费用。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方支付款项前有义务提供等额面值的国家正规发票等相关付款申请的凭证,因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准确或不及时导致付款延迟的,概由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

地 址: (略) 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层

联系方式:马工 0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07

3.项目联系方式

杨女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0755-*; *@*q.com

陈小姐(招投标其他业务咨询):0755-*-807; *@*q.com

(略)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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