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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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2.1.2建设地点: (略) 徐水区八四村。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2.1.4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2.1.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与本工程设计内容相关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 09:00至2023-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略) 徐水区永兴中路1 (略) 西楼 地址: (略) 莲池区东三环与北三环深圳园内创业广场5#楼D栋4层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李哲

联系人: 刘经理、董经理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变更公告内容:


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2023年9月15日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原公告内容: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2.1.2建设地点: (略) 徐水区八四村。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2.1.4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2.1.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与本工程设计内容相关的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 09:00至2023-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 (略)
地址: (略) 徐水区永兴中路1 (略) 西楼 地址: (略) 莲池区东三环与北三环深圳园内创业广场5#楼D栋4层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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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李哲

联系人: 刘经理、董经理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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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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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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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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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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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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