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
原公告内容: | |||||||||||||||||||||||||||||||||||||||||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2.1.2建设地点: (略) 徐水区八四村。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2.1.4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2.1.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 09:00至2023-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2023年9月15日 |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
---|---|---|---|---|---|---|---|---|---|---|---|---|---|---|---|---|---|---|---|---|---|---|---|---|---|---|---|---|---|---|---|---|---|---|---|---|---|---|---|---|---|
原公告内容: | |||||||||||||||||||||||||||||||||||||||||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2.1.2建设地点: (略) 徐水区八四村。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2.1.4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并出具相应的成果资料,并提供相关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2.1.5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5 09:00至2023-09-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保定市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以徐水发改【2022】1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更正为:本招 (略) 徐水区八四村棚户区改造项 (略) 徐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徐水发改【2022】11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1.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三、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征收南城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东侧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更正为:本项目征收八四村内1151.65亩集体土地,规划在八四村原址范围内的88348平方米(132.65亩)的规划居住用地上新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1700平方米,配套室外广场道路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面积为35339平方米,绿地率为40%,本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广场、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工程等配套工程。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2023年9月15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