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谈采购-2023-8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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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原因:中标单位将产品代理商作为制造商进行响应,导致无法按照响应文件进行供货,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成员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评审小组成员推荐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1)原中标公告内容 A包: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潢财竞谈采购-2023-8-A包 台式电脑、三合一激光打印机、对讲机(具体技术参数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成都 (略) (略) 青羊区北大街88号1栋 *.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A包) / / / / 现变更为: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潢财竞谈采购-2023-8-A包 台式电脑、三合一激光打印机、对讲机(具体技术参数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河南 (略) (略) 金水区文化路82号硅谷广场B座13层 *.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A包) / / / / (2)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标准执行,(A包)收取代理服务费8160元。 现变更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标准执行,(A包)收取代理服务费 9160元。 | ||||||||||||
3、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5日15时54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公安局 | ||||||||||||
地址:潢川县三环路西段 | ||||||||||||
联系人:余洋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号 | ||||||||||||
联系人:苟燕涛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苟燕涛 | ||||||||||||
联系方式:*/03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潢财竞谈采购-2023-8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3年08月25日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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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原因:中标单位将产品代理商作为制造商进行响应,导致无法按照响应文件进行供货,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成员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评审小组成员推荐的第二名中标候选人河南 (略) 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1)原中标公告内容 A包: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潢财竞谈采购-2023-8-A包 台式电脑、三合一激光打印机、对讲机(具体技术参数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成都 (略) (略) 青羊区北大街88号1栋 *.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A包) / / / / 现变更为: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潢财竞谈采购-2023-8-A包 台式电脑、三合一激光打印机、对讲机(具体技术参数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河南 (略) (略) 金水区文化路82号硅谷广场B座13层 *.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潢川县公安局“一村一警”警务室装备采购项目(A包) / / / / (2)原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标准执行,(A包)收取代理服务费8160元。 现变更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规定标准执行,(A包)收取代理服务费 9160元。 | ||||||||||||
3、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5日15时54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公安局 | ||||||||||||
地址:潢川县三环路西段 | ||||||||||||
联系人:余洋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 ||||||||||||
地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1幢5层A座号 | ||||||||||||
联系人:苟燕涛 | ||||||||||||
联系方式:*/037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苟燕涛 | ||||||||||||
联系方式:*/0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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