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答疑公告
安徽省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XX-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公告第2.7条“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修改为“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进度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一体化供水设备合同价款的50%作为设备采购预付款(需施工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进度款支付中同步扣回,完工前扣完;2、本项目按月支付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当月进度的80%,付款最低限额为200万元;3、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质保金缴纳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款的100%;5、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为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缴纳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修改为“1、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试运行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50%。2、工程进度累计完成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50%,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设备款)的30%,3、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及设备款)的80%;4、项目经审核后支付审核价款的97%,其中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备注:如承包人采用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则在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3、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的第12.2.1和12.2.2款关于预付款约定条款;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审计机关”修改为“审计机构”;
5、增加智慧集成浮船泵站参考图纸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kq8r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绩溪县交通 (略)
2023年9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12:09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15 16:20: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49:50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15 17:02:3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公告.pdf
项目名称 |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项目法人 | 徐华斌 | 项目地址 | 绩溪县上庄镇及长安镇 |
文号 | 发改备案【2022】278号 | 立项批文名称 | 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投资统一代码 | 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
交易平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JXX-GC-GK-*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长浩水厂取水选址位于红岭大塘以及榨坑大塘下游大塘,长浩水厂配套管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体化取水泵船一座,建设规模为2100m3/d,原水管线管径为De250,管长约5220m。配水管网主要供水范围为长安镇、上庄镇。 上庄水厂建设地点位于绩溪县上庄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建设(包括厂房、道排、绿化、室外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等)、取水头部(低坝式)、输水管、配水管、应急水源工程等建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是否PPP项目 | 否 | 建立时间 | 2023-08-22 15:23:04.0 |
监督部门名称 |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监督部门编号 | *316 |
审核部门名称 | 审核部门编号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1 | JXX-GC-GK-* |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2.*E7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5分0秒
招标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01 14:32:02
招标人审核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9-01 14:33:5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交易中心工程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01 14:57:5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进一步维护公 (略) 场秩序,我市在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将对投标家数异常增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测。通过开展围串标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排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惩处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 (略) 场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2】278号);
1.4 招标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 (略) ;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上庄镇及长安镇;
2.6 合同估算价:*.53元;
2.7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长浩水厂取水选址位于红岭大塘以及榨坑大塘下游大塘,长浩水厂配套管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体化取水泵船一座,建设规模为2100m3/d,原水管线管径为De250,管长约5220m。配水管网主要供水范围为长安镇、上庄镇。
上庄水厂建设地点位于绩溪县上庄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建设(包括厂房、道排、绿化、室外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等)、取水头部(低坝式)、输水管、配水管、应急水源工程等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 其他要求:(1)根据 (略) (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退休人员须出具相关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9时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2日9时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2日9时0分。
6.2 开标地点: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 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 (略)
地 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绩溪县龙川大道201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63-*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修理厂三楼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63-*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
电 话:056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 (略)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63-*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63-*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
本项目为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网络考勤制度,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9月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01 15:35:09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01 15:52: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文件.pdf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XX-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公告第2.7条“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修改为“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进度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一体化供水设备合同价款的50%作为设备采购预付款(需施工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进度款支付中同步扣回,完工前扣完;2、本项目按月支付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当月进度的80%,付款最低限额为200万元;3、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质保金缴纳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款的100%;5、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为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缴纳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修改为“1、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试运行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50%。2、工程进度累计完成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50%,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设备款)的30%,3、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及设备款)的80%;4、项目经审核后支付审核价款的97%,其中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备注:如承包人采用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则在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3、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的第12.2.1和12.2.2款关于预付款约定条款;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审计机关”修改为“审计机构”;
5、增加智慧集成浮船泵站参考图纸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kq8r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绩溪县交通 (略)
2023年9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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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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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15 16:20: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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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49:50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15 17:02:3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公告.pdf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XX-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公告第2.7条“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修改为“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进度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一体化供水设备合同价款的50%作为设备采购预付款(需施工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进度款支付中同步扣回,完工前扣完;2、本项目按月支付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当月进度的80%,付款最低限额为200万元;3、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质保金缴纳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款的100%;5、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为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缴纳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修改为“1、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试运行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50%。2、工程进度累计完成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50%,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设备款)的30%,3、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及设备款)的80%;4、项目经审核后支付审核价款的97%,其中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备注:如承包人采用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则在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3、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的第12.2.1和12.2.2款关于预付款约定条款;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审计机关”修改为“审计机构”;
5、增加智慧集成浮船泵站参考图纸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kq8r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绩溪县交通 (略)
2023年9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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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12:09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15 16:20: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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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49:50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15 17:02:3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公告.pdf
项目名称 |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项目法人 | 徐华斌 | 项目地址 | 绩溪县上庄镇及长安镇 |
文号 | 发改备案【2022】278号 | 立项批文名称 | 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投资统一代码 | 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
交易平台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建立时间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
招标项目编号 | JXX-GC-GK-*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长浩水厂取水选址位于红岭大塘以及榨坑大塘下游大塘,长浩水厂配套管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体化取水泵船一座,建设规模为2100m3/d,原水管线管径为De250,管长约5220m。配水管网主要供水范围为长安镇、上庄镇。 上庄水厂建设地点位于绩溪县上庄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建设(包括厂房、道排、绿化、室外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等)、取水头部(低坝式)、输水管、配水管、应急水源工程等建设。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是否PPP项目 | 否 | 建立时间 | 2023-08-22 15:23:04.0 |
监督部门名称 |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监督部门编号 | *316 |
审核部门名称 | 审核部门编号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价(万元) |
1 | JXX-GC-GK-* |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2.*E7 |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5分0秒
招标代理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01 14:32:02
招标人审核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2023-09-01 14:33:50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交易中心工程科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01 14:57:5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3分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进一步维护公 (略) 场秩序,我市在常态化推进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将对投标家数异常增多的工程建设项目予以重点监测。通过开展围串标大数据分析系统预警排查、加强标后履约情况检查等方式,摸排问题线索,依法惩处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 (略) 场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2】278号);
1.4 招标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 (略) ;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上庄镇及长安镇;
2.6 合同估算价:*.53元;
2.7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长浩水厂取水选址位于红岭大塘以及榨坑大塘下游大塘,长浩水厂配套管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体化取水泵船一座,建设规模为2100m3/d,原水管线管径为De250,管长约5220m。配水管网主要供水范围为长安镇、上庄镇。
上庄水厂建设地点位于绩溪县上庄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厂区建设(包括厂房、道排、绿化、室外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等)、取水头部(低坝式)、输水管、配水管、应急水源工程等建设。(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9 项目类别:施工;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原项目调整至本项目。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略) 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略)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略) 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牵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7 其他要求:(1)根据 (略) (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均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开标之日前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清单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退休人员须出具相关返聘合同及退休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2日9时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9月22日9时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9月22日9时0分。
6.2 开标地点: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 (略) 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 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略) 人民政府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 (略)
地 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绩溪县龙川大道201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563-*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地 址: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修理厂三楼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63-*
9.3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地 址:绩溪县扬之南路11号
电 话:0563-*
10.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0.1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http://**)
10.2 异议联系方式
10.2.1招标人信息
名称: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绩溪县交通 (略)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63-*
10.2.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63-*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00或0563-*。
本项目为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实行网络考勤制度,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9月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9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01 15:35:09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01 15:52:2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文件.pdf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绩溪县农村居民供水保障规模水厂及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网延伸建设工程(上庄水厂建设及长浩水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编号:JXX-GC-GK-*)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澄清文件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及相关活动:
1、招标公告第2.7条“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修改为“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进度款支付“1、合同签订后支付一体化供水设备合同价款的50%作为设备采购预付款(需施工单位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在进度款支付中同步扣回,完工前扣完;2、本项目按月支付进度款,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当月进度的80%,付款最低限额为200万元;3、工程结算审计完成且质保金缴纳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总价款的100%;5、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为工程质保金(质量保证金缴纳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修改为“1、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试运行并交付使用后,支付设备合同价款的50%。2、工程进度累计完成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的50%,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审核后,支付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及设备款)的30%,3、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及设备款)的80%;4、项目经审核后支付审核价款的97%,其中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备注:如承包人采用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担保保函方式提交等额质保金,则在结算完成后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100%。”
3、删除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的第12.2.1和12.2.2款关于预付款约定条款;
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件”中“审计机关”修改为“审计机构”;
5、增加智慧集成浮船泵站参考图纸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kq8r
6、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绩溪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绩溪县交通 (略)
2023年9月15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5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12:09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不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9-15 16:20:4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安徽 (略)
提交时间:
2023-09-15 16:49:50
交易中心确认
办理状态:
已发布
办理时间:
2023-09-15 17:02:3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附件: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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