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澄清、答疑、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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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澄清、答疑、延期公告

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澄清、答疑、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1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17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2023年9月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如下:

一、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原招标文件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必须一致。

3、原招标文件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与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

因素

分值

2.2.4

(1)

资信

业绩

评分

标准

5

类似

工程

业绩

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不少于392 (略) 政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1个,最多计2 分。

荣誉

奖项

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 (略) 政类设计项目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2个,最多计2分; (略) 级勘察设计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每个计 0.5分,最多计2个,最多计1分。

企业

信用

0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0.5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最多扣1分。

评分因素与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因素

分值

2.2.4

(3)

设计

方案

评分

标准

80分

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25

1、对项目范围内现状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调查,调查是否准确、全面;(5分)

2、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调查,调查是否准确、全面;(5分)

3、对现状管网及设施在污染控制方面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问题分析是否准确、全面;(5分)

4、结合降雨及水文气象特征,对现状排水系统在内涝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查是否准确、全面;(5分)

5、对现状排水系统调查详实准确,对改造范围内水污染、水安全、内涝风险等分析完整准确,提出的改造解决方案具备针对性;(5分)

同时满足第5章发包人要求。

总体方案

18

1、对项目的理解是否正确、全面;(6分)

2、对项目的建设目标、设计标准、总体技术路线、

分析建设要求是否理解准确、全面;(6分)

3、制定总体技术方案,总体技术方案应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及区域内已开展治污工程,并通过模型分析对不同设计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模型分析确定最优方案;(6分)

同时满足第5章发包人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概念方案

24

1、针 (略) 地方降雨规律、生活公正公开。

问题9:项目文件基础资料提供不齐全。该项目招标公告中既不提供项目前期方案,也不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请补充项目的前期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顺延开标时间。

问题10:根据《 (略) 政府投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本项目已明确批复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是挂网却不提供相关资料。招标文件3.2.4(3)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总体方案要求“总体技术方案应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及区域内已开展治污工程.....”,招标文件也没有提供,是否明确参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和参与前期该区域内开展的治污工程的设计单位在未公开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不允许上述这些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允许,请招标人公开相关资料,否则我单位将保留进一步投诉的权利。

答复:问题8、9、10详见本澄清与答疑公告附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问题11:根据招标文件p50,关于2.2.5其它因素评分标准-综合设计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以牵头人身份或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的,每个计1分(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最多计2分。”由于该项条款作为独立设置的加分条件,我方作出以下质疑:经过查询 (略) (略) 政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要求中这样细分且该类项目三项内容同时要求的加分条款设置几乎没有,该类项目三项内容同时包含的招标或者委托项目也几乎没有。因此我方认为该招标文件此项加分条款的设置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唯一性、倾向性,该加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请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设置招标文件,给广大的潜在投标人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建议取消本加分项。

问题12:根据本项目的招标公告2.3条、2.6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3)的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本项目招标评标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雨污分流,而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5(5)条中要求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该评分项要求体现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 (略) 政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水中间提升泵房以及压力管道,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却只考虑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即不包括污水厂,也不包括污水泵站和压力管道,还不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选择其中部分具有排他性质的工程内容作为业绩要求,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以牵头人身份或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的(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配套排水管网工程)。”

疑问13:投标人 (略) (略) ,在国内 (略) 政排水项目的建设,在全国

范围内近3年招标的项目中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 (略) 实施过, (略) (略) 近3年实施的项目中同时有上述三项内容在单项合同中,具体项目为2022年10月18日挂网招标的长沙经开区盼盼路水系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二期勘察及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含测量及管道检测、复核)、2021年1月18日挂网招标的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等两个项目满足该要求,上述两个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的牵头人均为同一单位。其他项目的时间已经超过3年。因此,该招标文件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唯一性、倾向性,该评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请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招标文件,给广大的潜在投标人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因此建议放宽业绩设定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涵盖了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配套排水管网工程,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

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以牵头人身份或 (略) 政排水工程

综合类项目的(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配套排水管网工程)。”

问题14: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5(5)条中要求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而在该项目招标公告2.3条、2.6条中对于排水管网的要求是整个项目范围内的排水系统现状调查,不仅仅是水质水量调查,涵盖了排水管道的几乎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现状管道进行体检,搞清现状排水管网存在的功能性、物理性缺陷和问题,对地下所有综合管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之内的地下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网等。)的空间位置、管径、管道属性、所有节点标高及井坐标点进行普查、检测和复核及设施调查复核。对排水户的雨、污水排口进行标记,检测偷排情况; (略) 政排口名录:接驳口、泵房等排水设施进行测量。补充完善相关排口等信息,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系统编号,便于后期管理。为排水管道病害及功能检测、模型构建和排水系统提标改造总体技术方案提供地下排水管线测量及地形测绘成果。因此,建议该业绩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排水系统现状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

问题15:根据本项目的招标公告2.3条、2.6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3)的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本项目招标评标内容主要包括(1)地质勘查;(2)1:500 地形测绘;(3)排水管道 QV、CCTV 检测;(4)管网复核及路面厚度检测(含模型构建);(5)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扩容、铺设管网、管网清淤及疏通工程、箱涵、调蓄池及一级强化处理设施、智慧水务平台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而在2.2.5(5)条中要求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属于在本项目的工程内容中指定某些特定内容作为业绩要求,太苛刻,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该评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请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招标文件。建议调整为上述5项内容中的任意3项满足即可加分。

问题16:我司调查了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地近3年的雨污分流项目,均未发现在招标中明确要求将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作为评分细则的招标文件,通 (略) 近3年招标的项目当 (略) 招标的项目采用了该评分细则,近3年内包括该内容仅2个项目,分别为长沙经开区盼盼路水系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二期勘察及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含测量及管道检测、复核),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且只有长沙经开区盼盼路水系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二期勘察及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含测量及管道检测、复核)采用了该评分标准。上述两个项目的评分结果可以反映:1)中标单位或中标牵头人均为同一家单位;2)商务评分直接决定了中标单位;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可以看到参与竞标的单位没有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尽管参与竞争的单位是国内首屈一 (略) (略) ;这也充分说明该评分细则的选择是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因此,建议招标人取消该评分细则或者调整该评分细则。

答复:问题1112、13、14、15、16详见本公告澄清修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问题已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及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建设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星城 (略)


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澄清、答疑、延期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18 浏览量:

项目名称 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174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交易分类 (略) 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相关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松雅湖片区污水处理厂技改扩容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2023年9月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如下:

一、澄清修改:

1、原招标文件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 (略) 政行业设计 (略) 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行业 (略) 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道路工程和排水工程)*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原招标文件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一致;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必须一致。

3、原招标文件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与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

因素

分值

2.2.4

(1)

资信

业绩

评分

标准

5

类似

工程

业绩

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承担过单项合同项目投资额不少于392 (略) 政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每个计2分,最多计1个,最多计2 分。

荣誉

奖项

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 (略) 政类设计项目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获得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每个计1分,最多计2个,最多计2分; (略) 级勘察设计 (略) 级优秀勘察设计行业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每个计 0.5分,最多计2个,最多计1分。

企业

信用

0

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发生一次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扣0.5分,每发生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扣1分;最多扣1分。

评分因素与分值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因素

分值

2.2.4

(3)

设计

方案

评分

标准

80分

现状调查及问题分析

25

1、对项目范围内现状排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的调查,调查是否准确、全面;(5分)

2、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调查,调查是否准确、全面;(5分)

3、对现状管网及设施在污染控制方面的存在问题进行分析,问题分析是否准确、全面;(5分)

4、结合降雨及水文气象特征,对现状排水系统在内涝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查是否准确、全面;(5分)

5、对现状排水系统调查详实准确,对改造范围内水污染、水安全、内涝风险等分析完整准确,提出的改造解决方案具备针对性;(5分)

同时满足第5章发包人要求。

总体方案

18

1、对项目的理解是否正确、全面;(6分)

2、对项目的建设目标、设计标准、总体技术路线、

分析建设要求是否理解准确、全面;(6分)

3、制定总体技术方案,总体技术方案应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及区域内已开展治污工程,并通过模型分析对不同设计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模型分析确定最优方案;(6分)

同时满足第5章发包人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概念方案

24

1、针 (略) 地方降雨规律、生活公正公开。

问题9:项目文件基础资料提供不齐全。该项目招标公告中既不提供项目前期方案,也不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明显排斥潜在投标人。请补充项目的前期设计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顺延开标时间。

问题10:根据《 (略) 政府投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参与投标的,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本项目已明确批复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但是挂网却不提供相关资料。招标文件3.2.4(3)设计方案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总体方案要求“总体技术方案应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及区域内已开展治污工程.....”,招标文件也没有提供,是否明确参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和参与前期该区域内开展的治污工程的设计单位在未公开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不允许上述这些单位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允许,请招标人公开相关资料,否则我单位将保留进一步投诉的权利。

答复:问题8、9、10详见本澄清与答疑公告附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问题11:根据招标文件p50,关于2.2.5其它因素评分标准-综合设计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以牵头人身份或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的,每个计1分(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最多计2分。”由于该项条款作为独立设置的加分条件,我方作出以下质疑:经过查询 (略) (略) 政工程设计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要求中这样细分且该类项目三项内容同时要求的加分条款设置几乎没有,该类项目三项内容同时包含的招标或者委托项目也几乎没有。因此我方认为该招标文件此项加分条款的设置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唯一性、倾向性,该加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请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设置招标文件,给广大的潜在投标人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建议取消本加分项。

问题12:根据本项目的招标公告2.3条、2.6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3)的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本项目招标评标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的雨污分流,而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5(5)条中要求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该评分项要求体现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 (略) 政排水工程包括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污水中间提升泵房以及压力管道,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却只考虑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即不包括污水厂,也不包括污水泵站和压力管道,还不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选择其中部分具有排他性质的工程内容作为业绩要求,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以牵头人身份或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的(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配套排水管网工程)。”

疑问13:投标人 (略) (略) ,在国内 (略) 政排水项目的建设,在全国

范围内近3年招标的项目中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 (略) 实施过, (略) (略) 近3年实施的项目中同时有上述三项内容在单项合同中,具体项目为2022年10月18日挂网招标的长沙经开区盼盼路水系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二期勘察及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含测量及管道检测、复核)、2021年1月18日挂网招标的梅溪湖环湖初雨及溢流污染控制工程(二期)等两个项目满足该要求,上述两个项目的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的牵头人均为同一单位。其他项目的时间已经超过3年。因此,该招标文件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唯一性、倾向性,该评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请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招标文件,给广大的潜在投标人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因此建议放宽业绩设定的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涵盖了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配套排水管网工程,建议调整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

方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95 天内为有效)以牵头人身份或 (略) 政排水工程

综合类项目的(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和配套排水管网工程)。”

问题14:根据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5(5)条中要求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而在该项目招标公告2.3条、2.6条中对于排水管网的要求是整个项目范围内的排水系统现状调查,不仅仅是水质水量调查,涵盖了排水管道的几乎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现状管道进行体检,搞清现状排水管网存在的功能性、物理性缺陷和问题,对地下所有综合管网(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之内的地下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管网等。)的空间位置、管径、管道属性、所有节点标高及井坐标点进行普查、检测和复核及设施调查复核。对排水户的雨、污水排口进行标记,检测偷排情况; (略) 政排口名录:接驳口、泵房等排水设施进行测量。补充完善相关排口等信息,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系统编号,便于后期管理。为排水管道病害及功能检测、模型构建和排水系统提标改造总体技术方案提供地下排水管线测量及地形测绘成果。因此,建议该业绩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排水系统现状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

问题15:根据本项目的招标公告2.3条、2.6条,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4(3)的设计方案评分标准,本项目招标评标内容主要包括(1)地质勘查;(2)1:500 地形测绘;(3)排水管道 QV、CCTV 检测;(4)管网复核及路面厚度检测(含模型构建);(5)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技改扩容、铺设管网、管网清淤及疏通工程、箱涵、调蓄池及一级强化处理设施、智慧水务平台建设等配套基础设施)。而在2.2.5(5)条中要求 (略) 政排水工程综合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内容须同时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属于在本项目的工程内容中指定某些特定内容作为业绩要求,太苛刻,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该评分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请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合理制定招标文件。建议调整为上述5项内容中的任意3项满足即可加分。

问题16:我司调查了上海、江苏、广东、山东等地近3年的雨污分流项目,均未发现在招标中明确要求将包含水质水量调查、排水工程总体方案编制、水专业模型构建三项内容作为评分细则的招标文件,通 (略) 近3年招标的项目当 (略) 招标的项目采用了该评分细则,近3年内包括该内容仅2个项目,分别为长沙经开区盼盼路水系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二期勘察及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含测量及管道检测、复核),赵洲港汇水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且只有长沙经开区盼盼路水系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二期勘察及方案、初步设计项目(含测量及管道检测、复核)采用了该评分标准。上述两个项目的评分结果可以反映:1)中标单位或中标牵头人均为同一家单位;2)商务评分直接决定了中标单位;3)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可以看到参与竞标的单位没有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尽管参与竞争的单位是国内首屈一 (略) (略) ;这也充分说明该评分细则的选择是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之规定。因此,建议招标人取消该评分细则或者调整该评分细则。

答复:问题1112、13、14、15、16详见本公告澄清修改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问题已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本次澄清及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不变。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招标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建设单位: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招标代理机构:长沙星城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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