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怀宁、邮区中心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庆市分公司怀宁、邮区中心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BJJZ-2023-09-0916)
一、 内容:
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BJJZ-2023-09-0916】“ (略) 怀宁、邮区中心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变更为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单位。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湖心北路74号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8日
(招标编号:BJJZ-2023-09-0916)
一、 内容:
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BJJZ-2023-09-0916】“ (略) 怀宁、邮区中心物业服务集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7、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变更为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由采购人审核)。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其他内容不变。
二、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单位。
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湖心北路74号
联系人:胡经理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蜀山区红枫路7号富邻广场A座15楼
联系人:胡工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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