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老君山景区开发-鸭蛋沟至宋家坡-二燕坪林区道路补遗一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老君山景区开发-鸭蛋沟至宋家坡-二燕坪林区道路补遗一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老君山景区开发-鸭蛋沟至宋家坡-二燕坪林区道路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老君山景区开发-鸭蛋沟至宋家坡-二燕坪林区道路招标文件中: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表:
原内容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4 ‰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4 ‰ |
现更正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2.5 ‰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2.5 ‰ |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原内容为: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为4‰;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本项细化为:
20.4.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0万元,保险费率为4‰,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现更正为: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为2.5‰;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本项细化为:
20.4.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0万元,保险费率为2.5‰,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
原内容为: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 。
现更正为: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 2月29 日 。
4、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投标截止时间:
原内容为:
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
现更正为:
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保证金:
原内容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现更正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原内容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即2023年09月10日09时00分前。
现更正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即2023年10月01日09时00分前。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屏山县宇客 (略)
2023年9月15日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老君山景区开发-鸭蛋沟至宋家坡-二燕坪林区道路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屏山县旅游综合开发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老君山景区开发-鸭蛋沟至宋家坡-二燕坪林区道路招标文件中: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表:
原内容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4 ‰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4 ‰ |
现更正为: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27 | 20.1 |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 2.5 ‰ |
28 | 20.4.2 |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1000 万元人民币,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2.5 ‰ |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原内容为: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为4‰;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本项细化为:
20.4.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0万元,保险费率为4‰,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现更正为:
20.1 工程保险
本款约定为:
建筑工程—切险的投保内容:为本合同工程的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保险金额: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
保险费率:为2.5‰;
保险期限:开工日起直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止(即合同工期+缺陷责任期)。
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本项细化为:
20.4.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0万元,保险费率为2.5‰,发包人在接到保险单后,将按照保险单的费用直接向承包人支付 。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
原内容为: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30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1月31日 。
现更正为: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4年 2月29 日 。
4、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1投标截止时间:
原内容为:
2023年09月20日09时00分。
现更正为:
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投标保证金:
原内容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19日09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现更正为: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00元,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逾期将不能使用任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6、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方法:
原内容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即2023年09月10日09时00分前。
现更正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即2023年10月01日09时00分前。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屏山县宇客 (略)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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