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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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蜀道 (略) (略)

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竞谈编号:JZ-2023-017)

补遗书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蜀道 (略) (略) 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公告予以修改和补充,如原公告与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1.采购条件

蜀道 (略) (略) 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采购人为蜀道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鉴 (略) 当前“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涉及大宗物资集采、招标管理服务、仓储、物流等业务类型,本项目 (略) 批准,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参与本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和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为1年。

2.2 服务范围:

对采购人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合法合规性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咨询类服务:为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大宗贸易、仓储、物流、招标等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电话、微信、邮件或现场咨询服务,并每周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1次(半天)现场法律服务;

(2)合法合规性审核服务:对采购人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合同及重大经营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

(3)合同管理服务:为采购人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条款;制定合同模板(包括钢筋、水泥、钢绞线、沥青等大宗物资采购、销售中涉及的合同、仓储、物流、软件服务等相关合同)并每季度更新;对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

(4)维权索赔服务: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就他人违约、侵权等行为提供维权工作思路、提出法律解决方案;

(5)法律培训服务:根据企业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6)规章制度管理服务:参与研究制定企业章程、公司党委(党总支)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

(7)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对采购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技术成果提供法律服务;

(8)风险防控服务:对采购人在开展大宗贸易、仓储、物流等业务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思路;

(9)根据采购人要求编撰业务相关的法律汇编、案例集锦;

(10)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由项目团队负责人签字的法律文书;

(11)法律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

2.3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2.4 最高限价(含税包干价):60000元/年(人民币*万元整/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凡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 营业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处罚;

3.1.3 住所地在成都,或是在成都注册设有分所;

3.1.4 提供服务的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年限为1年以上;

3.1.5 供应商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通过年度考核备案、执业年限为5年以上的本单位人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并具备相关诉讼及非诉讼经验,同时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或专项法务服务合同,需提供相应发票、裁判文书等相关业绩证明);

3.1.6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查询供应商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查询供应商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2.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查询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4 截止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2.6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律所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3.2.7 被蜀道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活动;

3.2.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3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禁止外包。

4谈判规则

本次谈判程序包括: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谈判、评分(包括报价评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评分采取综合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特别提醒:只有通过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的谈判申请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1形式评审

评审因素

具体要求

1.密封完好、数量齐备

(1)提交时密封完好,无拆封痕迹。

(2)数量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签字、盖章齐全

(1)响应文件密封处、封面、报价函、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要求签署的地方均手写签署姓名,需要加盖公章处均加盖公章。

(2)相应文件中有改动之处均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完整

(1)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2)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且身份证影印件应清晰、有效。

4.2资格评审

评审因素

具体要求

1.谈判申请人资质

谈判申请人应当提供下述有效的证明材料影印件:①律所执照副本;

②律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谈判申请人主要人员资格

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①有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劳动合同(需出具劳动合同,如无劳动合同,律所出具证明文件)。

3.谈判申请人的信誉

投标人信誉情况承诺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3谈判

4.3.1谈判工作小组: (略) 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与公司领导组成3-5人的谈判工作小组。

4.3.2谈判方式:谈判工作小组分别与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的谈判申请人进行谈判,每次谈判时长不超过20分钟(谈判申请人自我介绍7分钟,谈判组问答8分钟)。

4.4报价评分

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性文件载明的报价进行评分,满分值为60分,报价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评标价

60分

1.投标人的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60分;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不足1%,按1%计算),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不足1%,按1%计算),扣1分;扣完为止。

评标价计算公式

①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得分:C=60

②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得分:C=60-偏差率×100×1

③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得分:C=60-偏差率×100×2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形如0.01%。

评标价

评标价为报价函上的大写金额,报价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将通过评审的报价未超过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作为有效报价。

②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4.5商务评分

商务评分满分值为1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评审因素

分值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谈判申请人的业绩及能力

10分

业绩及能力

10

①项目负责人执业以来负责至少3个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一个业绩1分,累计不超过6分。

②项目组至少有1名其他成员,且参加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相关业绩,累计不超过4分。

4.6.技术评分

技术评分满分值为3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评审

因素

分值

工作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谈判申请人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30

服务方案:

1.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工作实力;

2.工作力量配备和完成时间保障;

3.质量保证措施。

20

优得20-16分

良得15-10分

一般得10-0分

服务能力:

1.服务期间及时响应保障;

2.重大问题的沟通保障。

10

优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0分

4.7推荐中选人

(1)采购人对通过评审的谈判申请人,按照评审小组的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序推荐排名前三的中选候选人

(2)若评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

(3)若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

(4)当出现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形,则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处理。

4.8 签订服务合同:采购人审定后,与中选人签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5.谈判基本信息

5.1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25日 17 时 00 分,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28楼2815办公室面交工作人员。

5.2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通过供应商的报名邮箱另行通知,请务必慎重、认真确认,并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谈判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11楼蜀道 (略) (略) 招标管理服务中心。

5.3 参与谈判须携带资料:

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盖鲜章)、响应文件。

5.4 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获取方式:

5.4.1 报名获取时间: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7 时 30 分)。

5.4.2 报名获取方式:

供应商向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邮件主题为“报名获取蜀道集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XX律师事务所,手机XXX”,发送成功即视为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5.5 注意事项

5.5.1 请供应商务必保证在2023年9月22日17:30前发送报名获取邮件至指定邮箱,超过时限将视为报名无效

5.5.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5.3 逾期到达的供应商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5.5.4 禁止参 (略) 投标、谈判等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5.6 不允许存在的情况

5.6.1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5.6.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6.3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6.4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变更、补遗、澄清等文件;

6.2 本项目所有发出的变更、修改以及澄清通知等,变更、修改及澄清等资料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3 其他: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如果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7.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 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采购人视为供应商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3 异议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7.4 投诉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7.5 监督

监督部门:蜀道 (略) (略)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蜀道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28楼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28-*

蜀道 (略) (略)

2023年9月19日

蜀道 (略) (略)

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变更公告)

(竞谈编号:JZ-2023-017)

补遗书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以《蜀道 (略) (略) 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基础,结合实际情况对原公告予以修改和补充,如原公告与补遗书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1.采购条件

蜀道 (略) (略) 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采购人为蜀道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鉴 (略) 当前“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模式,涉及大宗物资集采、招标管理服务、仓储、物流等业务类型,本项目 (略) 批准,现公开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参与本项目采购竞争性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和竞争性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

(略) 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服务期为1年。

2.2 服务范围:

对采购人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合法合规性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咨询类服务:为采购人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大宗贸易、仓储、物流、招标等业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电话、微信、邮件或现场咨询服务,并每周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提供1次(半天)现场法律服务;

(2)合法合规性审核服务:对采购人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制定(修订)、重大合同及重大经营行为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

(3)合同管理服务:为采购人起草、修改、审查合同条款;制定合同模板(包括钢筋、水泥、钢绞线、沥青等大宗物资采购、销售中涉及的合同、仓储、物流、软件服务等相关合同)并每季度更新;对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提供法律意见;

(4)维权索赔服务: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就他人违约、侵权等行为提供维权工作思路、提出法律解决方案;

(5)法律培训服务:根据企业的需求,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6)规章制度管理服务:参与研究制定企业章程、公司党委(党总支)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基本制度;

(7)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对采购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技术成果提供法律服务;

(8)风险防控服务:对采购人在开展大宗贸易、仓储、物流等业务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思路;

(9)根据采购人要求编撰业务相关的法律汇编、案例集锦;

(10)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由项目团队负责人签字的法律文书;

(11)法律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的其他法律服务。

2.3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2.4 最高限价(含税包干价):60000元/年(人民币*万元整/年)。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凡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3.1.1 营业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1.2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处罚;

3.1.3 住所地在成都,或是在成都注册设有分所;

3.1.4 提供服务的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且执业年限为1年以上;

3.1.5 供应商的项目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证书、通过年度考核备案、执业年限为5年以上的本单位人员,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并具备相关诉讼及非诉讼经验,同时应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或专项法务服务合同,需提供相应发票、裁判文书等相关业绩证明);

3.1.6 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查询供应商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2.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查询供应商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2.3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查询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2.4 截止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 (略) 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2.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2.6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律所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3.2.7 被蜀道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活动;

3.2.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3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项目禁止外包。

4谈判规则

本次谈判程序包括: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谈判、评分(包括报价评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评分采取综合评分制,满分为100分。特别提醒:只有通过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的谈判申请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1形式评审

评审因素

具体要求

1.密封完好、数量齐备

(1)提交时密封完好,无拆封痕迹。

(2)数量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签字、盖章齐全

(1)响应文件密封处、封面、报价函、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要求签署的地方均手写签署姓名,需要加盖公章处均加盖公章。

(2)相应文件中有改动之处均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完整

(1)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2)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影印件,且身份证影印件应清晰、有效。

4.2资格评审

评审因素

具体要求

1.谈判申请人资质

谈判申请人应当提供下述有效的证明材料影印件:①律所执照副本;

②律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谈判申请人主要人员资格

提供下述证明材料的影印件:

①有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成员的身份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②劳动合同(需出具劳动合同,如无劳动合同,律所出具证明文件)。

3.谈判申请人的信誉

投标人信誉情况承诺函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4.3谈判

4.3.1谈判工作小组: (略) 从各部门抽调人员,与公司领导组成3-5人的谈判工作小组。

4.3.2谈判方式:谈判工作小组分别与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的谈判申请人进行谈判,每次谈判时长不超过20分钟(谈判申请人自我介绍7分钟,谈判组问答8分钟)。

4.4报价评分

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性文件载明的报价进行评分,满分值为60分,报价评分标准如下: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评标价

60分

1.投标人的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60分;投标人的报价高于基准价的,每高1%(不足1%,按1%计算),扣2分;扣完为止;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基准价的,每低1%(不足1%,按1%计算),扣1分;扣完为止。

评标价计算公式

①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得分:C=60

②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得分:C=60-偏差率×100×1

③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得分:C=60-偏差率×100×2

偏差率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形如0.01%。

评标价

评标价为报价函上的大写金额,报价函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将通过评审的报价未超过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作为有效报价。

②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4.5商务评分

商务评分满分值为1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评审因素

分值

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谈判申请人的业绩及能力

10分

业绩及能力

10

①项目负责人执业以来负责至少3个类似项目相关业绩,一个业绩1分,累计不超过6分。

②项目组至少有1名其他成员,且参加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相关业绩,累计不超过4分。

4.6.技术评分

技术评分满分值为3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如下:

评审

因素

分值

工作要求

分值

评分标准

谈判申请人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30

服务方案:

1.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业务的工作实力;

2.工作力量配备和完成时间保障;

3.质量保证措施。

20

优得20-16分

良得15-10分

一般得10-0分

服务能力:

1.服务期间及时响应保障;

2.重大问题的沟通保障。

10

优得10-8分,良得7-5分,一般得4-0分

4.7推荐中选人

(1)采购人对通过评审的谈判申请人,按照评审小组的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依序推荐排名前三的中选候选人

(2)若评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

(3)若报价也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选候选人。

(4)当出现上述情况以外的情形,则按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处理。

4.8 签订服务合同:采购人审定后,与中选人签 (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5.谈判基本信息

5.1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25日 17 时 00 分,逾期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28楼2815办公室面交工作人员。

5.2 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通过供应商的报名邮箱另行通知,请务必慎重、认真确认,并及时接收相关信息。

谈判地点: (略) 武侯区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11楼蜀道 (略) (略) 招标管理服务中心。

5.3 参与谈判须携带资料:

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盖鲜章)、响应文件。

5.4 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获取方式:

5.4.1 报名获取时间:

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17 时 30 分)。

5.4.2 报名获取方式:

供应商向指定邮箱(*@*q.com)发送邮件报名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邮件主题为“报名获取蜀道集采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XX律师事务所,手机XXX”,发送成功即视为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采购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向供应商发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5.5 注意事项

5.5.1 请供应商务必保证在2023年9月22日17:30前发送报名获取邮件至指定邮箱,超过时限将视为报名无效

5.5.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5.3 逾期到达的供应商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5.5.4 禁止参 (略) 投标、谈判等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5.6 不允许存在的情况

5.6.1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5.6.2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5.6.3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5.6.4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6.谈判文件的组成

6.1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变更、补遗、澄清等文件;

6.2 本项目所有发出的变更、修改以及澄清通知等,变更、修改及澄清等资料与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6.3 其他:

供应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所有内容,如果响应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谈判文件要求,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7.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和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 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采购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采购人视为供应商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7.3 异议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7.4 投诉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7.5 监督

监督部门:蜀道 (略) (略) 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蜀道 (略)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28楼

联系人:肖女士

电 话:028-*

蜀道 (略) (略)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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