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3包
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3包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3包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BBFZ00178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十、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中考评细则表第1项“时间要求”第2条细则更正为: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数量不符,超过1小时在2小时内更换或补充的,每次扣2分;超过2小时更换的,每次扣4分。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公安分局办公楼604室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
附件信息: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3包更正公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ABBFZ00178
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4日
二、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十、服务质量评价考核中考评细则表第1项“时间要求”第2条细则更正为:实际配送的货物与订购货物种类、质量、数量不符,超过1小时在2小时内更换或补充的,每次扣2分;超过2小时更换的,每次扣4分。
更正日期:2023年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包河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公安分局办公楼604室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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