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宝清铁路有限公司配电房工程二次变更公告
黑龙江省铁路集团宝清铁路有限公司配电房工程二次变更公告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铁路 (略) 配电房工程(二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铁路 (略) 配电房工程(二次)
1.2 项目编号:0222GC*
1.3 采 购 人: (略) 铁路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采购预算:68000元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6平方米配电房工程
2.2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 (略) (略) 宝清县静林路1号
2.4 付款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后支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应配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三个(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提供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00至2023年9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 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保证金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保函担保,意向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按采购公告规定予以缴纳。
5.1现金保证金形式
5.1.1采购保证金金额:1400元(大写:*仟*佰元整)。
5.1.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00前
5.1.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5.2保函担保形式
5.2.1保函手续费:50元/单(保函担保形式,缴纳保函手续费金额即可,无需缴纳保证金)
5.2.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1400元(大写:*仟*佰元整)。
5.2.3保函手续费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00前
5.2.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请意向供应商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意向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交纳账号及缴纳情况。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意向供应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竞价环节。
6 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 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
6.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
6.3 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q.com
6.4 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7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 竞价时间
8.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3年9月22日14:00至2023年9月22日15:00
8.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铁路 (略)
地 址: (略) (略) 宝清县静林路1号
联 系 人:蔡春雷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庄女士、鲍先生
电 话:0451-*、*
项目名称: | (略) 铁路 (略) 配电房工程(二次) | ||||||
项目编号: | 0222GC* | ||||||
采购内容: | 建筑面积16平方米配电房工程 | ||||||
采 购 人: | (略) 铁路 (略)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 ||||||
采购预算(元): | 68000元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18日 | ||||||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19日 | ||||||
变更内容: | 采购文件第四页6.3邮箱变更为:*@*q.com | ||||||
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 变。 | |||||||
(略) 铁路 (略) | |||||||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
根据《 (略) 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 (略) 铁路 (略) 配电房工程(二次)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略) 铁路 (略) 配电房工程(二次)
1.2 项目编号:0222GC*
1.3 采 购 人: (略) 铁路 (略)
1.4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1.5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 采购预算:68000元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 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16平方米配电房工程
2.2 计划工期:计划竣工日期为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 (略) (略) 宝清县静林路1号
2.4 付款方式:按完成工程形象进度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下3%为质保金,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后支付。(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要求意向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应配备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证的施工作业人员,不少于三个(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意向供应商提供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意向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无行政处罚信息、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00至2023年9月21日16: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竞价。
5 采购保证金
本项目采购保证金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保函担保,意向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按采购公告规定予以缴纳。
5.1现金保证金形式
5.1.1采购保证金金额:1400元(大写:*仟*佰元整)。
5.1.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00前
5.1.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5.2保函担保形式
5.2.1保函手续费:50元/单(保函担保形式,缴纳保函手续费金额即可,无需缴纳保证金)
5.2.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1400元(大写:*仟*佰元整)。
5.2.3保函手续费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00前
5.2.4保函手续费用支付方式:请意向供应商登录系统后,仔细阅读《开立保函合同》,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请意向供应商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交纳账号及缴纳情况。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意向供应商现金保证金/保函手续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视为无效响应,不得参与后续采购活动/竞价环节。
6 证明材料的递交与审核
6.1 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
6.2 证明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
6.3 递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q.com
6.4 证明材料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证明材料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证明材料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证明材料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7 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意向供应商
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递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意向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 竞价时间
8.1 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8.2 竞价时间:2023年9月22日14:00至2023年9月22日15:00
8.3 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9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预算金额,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9.2 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铁路 (略)
地 址: (略) (略) 宝清县静林路1号
联 系 人:蔡春雷
电 话:*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地 址: (略) 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庄女士、鲍先生
电 话:0451-*、*
项目名称: | (略) 铁路 (略) 配电房工程(二次) | ||||||
项目编号: | 0222GC* | ||||||
采购内容: | 建筑面积16平方米配电房工程 | ||||||
采 购 人: | (略) 铁路 (略) | ||||||
代理机构: | 黑龙江现代企业资 (略) | ||||||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 ||||||
采购预算(元): | 68000元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18日 | ||||||
变更公告发布日期: | 2023年9月19日 | ||||||
变更内容: | 采购文件第四页6.3邮箱变更为:*@*q.com | ||||||
现对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做出上述变更,此变更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 部分,对意向供应商和采购人均具有约束力,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 变。 | |||||||
(略) 铁路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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