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更正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更正公告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为发扬民族优良传统,把“国学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居民群众了解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光明街道近期将开展“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 (二)具体目标 通过本次系列活动拓展居民群众的业余爱好,提升书法水平。 (三)服务要求 活动场次: 1.开展4场书法宣传活动; 2.开展4期共32场书法活动。 活动产出:4期活动后的宣传视频。 活动地点:光明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 活动对象:光明街道辖区居民。 |
项目预算金额:6952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 (略) 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欧工
联系电话: *
传真:无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9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光明街道“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为发扬民族优良传统,把“国学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居民群众了解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凝聚力。光明街道近期将开展“墨香犹在纸上存”系列书法活动。 (二)具体目标 通过本次系列活动拓展居民群众的业余爱好,提升书法水平。 (三)服务要求 活动场次: 1.开展4场书法宣传活动; 2.开展4期共32场书法活动。 活动产出:4期活动后的宣传视频。 活动地点:光明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 活动对象:光明街道辖区居民。 |
项目预算金额:6952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光明街道公共服务办
地址: (略) 光明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欧工
联系电话: *
传真:无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9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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