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物业管理-答疑变更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物业管理-答疑变更
原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3BFAFZ02030
原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2030
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③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④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得1分”上述3条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上述评分项可体现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及是否具备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予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秩序主管“③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的,得1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本项目要求秩序主管具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工程主管“①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工程主管负责统筹管理本项目相关工程问题的接、报、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在管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的,每个得3分,总分1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 (略) 级党政机关办公楼,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管理体系认证“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4.物业服务认证(五星级);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上述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可体现投标人相应的履约能力。
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项目或所管项目业主单位在投标人管理期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垃圾分类相关荣誉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垃圾分类是物业服务具备的能力之一,且垃圾分类是各级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的主要指标,本评分项可体现投标人专业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7、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非住宅类物业管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 (略) 级及以上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每个得2分,同一项目获多个荣誉,仅计分一次,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物业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此评分项可体现投标人的消防管理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管理期间业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类荣誉称号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节能环保是各级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的主要指标,本评分项可体现投标人专业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9、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6.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业主单位在投标人管理期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得2 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具有限制性,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0天0小时10分39秒
原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物业管理
原项目编号:2023BFAFZ02030
原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FZ02030
项目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采购物业管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经理“①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得2分;③具有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④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须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得1分”上述3条能否修改的疑问。
答:上述评分项可体现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及是否具备管理能力和业务技能,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予修改。
2、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秩序主管“③具有四级(中级)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的,得1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本项目要求秩序主管具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3、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人员配备工程主管“①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工程主管负责统筹管理本项目相关工程问题的接、报、维修、保养服务等工作,需要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
4、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业绩(在管或已完成项目均可)的,每个得3分,总分1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 (略) 级党政机关办公楼,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5、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管理体系认证“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4.物业服务认证(五星级);5.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不予修改。上述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可体现投标人相应的履约能力。
6、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1.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项目或所管项目业主单位在投标人管理期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垃圾分类相关荣誉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垃圾分类是物业服务具备的能力之一,且垃圾分类是各级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的主要指标,本评分项可体现投标人专业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7、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服务的非住宅类物业管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或国内依法 (略) 级及以上协会(学会)颁发的物业管理消防安全类荣誉的,每个得2分,同一项目获多个荣誉,仅计分一次,不累计得分,本小项满分4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物业服务的重点工作之一,此评分项可体现投标人的消防管理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8、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5.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管理期间业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类荣誉称号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节能环保是各级政府机关效能建设考评的主要指标,本评分项可体现投标人专业能力,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9、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中荣誉“6.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管的非住宅项目业主单位在投标人管理期间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得2 分,本小项满分2分”,请问是否予以修改。
答:本项不予修改。本评分项设置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具有限制性,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包河区屯溪路435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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