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工程门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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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工程门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招标更正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工程门
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ZC23-*

一内容:
河南 (略) 受 (略) 的委托,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
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工程门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
暂估价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就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
工程门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招标
2项目编号: ZC23-*
3采购范围:参数及招标文件中包含所有内容
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
5质量要求:合格
6采购预算:*.93 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 质 保 期:1 年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及媒体:
2023 年 9 月 14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谈判地点:远洋精品酒店三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苏天增赵昆宋昊泽
四成交结果:
供 应 商: (略)
成 交 价:*.00 元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示范区商鼎路 888 号总部经济港 9 号楼 101 栋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青年路 145 号 6 号楼 14 层 1408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
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人:河南 (略)
2023 年 9 月 20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示范区商鼎路 888 号总部经济港 9 号楼 101 栋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青年路 145 号 6 号楼 14 层 1408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工程门
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招标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ZC23-*

一内容:
河南 (略) 受 (略) 的委托,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
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工程门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
暂估价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就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及重大疫情救治基地门诊楼及地下室项目-净化
工程门诊楼一楼发热门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招标
2项目编号: ZC23-*
3采购范围:参数及招标文件中包含所有内容
4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
5质量要求:合格
6采购预算:*.93 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 质 保 期:1 年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日期及媒体:
2023 年 9 月 14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谈判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谈判地点:远洋精品酒店三楼会议室
谈判小组成员:苏天增赵昆宋昊泽
四成交结果:
供 应 商: (略)
成 交 价:*.00 元
服 务 期:合同签订后 5 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合格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
地 址: (略) 示范区商鼎路 888 号总部经济港 9 号楼 101 栋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青年路 145 号 6 号楼 14 层 1408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
本项目结果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
以质疑函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人:河南 (略)
2023 年 9 月 20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示范区商鼎路 888 号总部经济港 9 号楼 101 栋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金水区青年路 145 号 6 号楼 14 层 1408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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