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经开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营山经开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营山经开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营山经开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的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营山经开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2.2.4(4)中: “3、电力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得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修改为:3、电力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得3分,具有电气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4、给排水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得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修改为:4、资料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得3分,具有工程资料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21 日 09 时 30 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12 日 09 时 30 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不变。 招标人: (略) 2023年9月20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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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营山经开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期)监理(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将招标文件第三章2.2.4(4)中: “3、电力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得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修改为:3、电力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电力工程)得3分,具有电气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4、给排水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机电安装工程)得3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修改为:4、资料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得3分,具有工程资料中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21 日 09 时 30 分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0 月12 日 09 时 30 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不变。 招标人: (略) 2023年9月20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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