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辽宁省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H*-001
项目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资金来源:从项目预算经费中列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区域土壤监测和调查试点项目中的专用材料费)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工作实际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进行补充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0日前供货并验收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方式:线上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售价:500.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佳地广场A座1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佳地广场A座1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现场领取: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需按顺序装订。
非现场领取: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采购文件,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报名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注明主题(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信 (略)
地址: (略) 滨江中路66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 话:*
辽宁信 (略)
2023年09月20日
附件: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H*-001
项目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资金来源:从项目预算经费中列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及区域土壤监测和调查试点项目中的专用材料费)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工作实际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进行补充采购(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1月10日前供货并验收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谈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方式:线上电子邮件或现场领取
售价:500.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佳地广场A座1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信 (略) (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66号佳地广场A座1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现场领取: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需按顺序装订。
非现场领取:潜在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并获取采购文件,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63.com,报名资料为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注明主题(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专用材料补充采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邮件时间为准。供应商报名材料审查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丹东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略) 振兴区人民街31号
联系方式: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信 (略)
地址: (略) 滨江中路66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九纬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 (略)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莉萍
电 话:*
辽宁信 (略)
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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