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东延线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滨河路东延线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书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92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滨河路东延线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设计范围统一修改为:按 (略) 政功能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不含竣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交) 竣工验收等) 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降排水设计、电力等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勘察设计控制价组成说明”修改为:本次勘察设计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计为:*元。(其中设计费为:*元;勘察费:*元)。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人员”中“设计人员 技术负责人”内容修改为:技术负责人:具有路基或路面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路基或路面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满分3分。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 11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科创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3年9月20日 |
递交时间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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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92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滨河路东延线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补遗书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设计范围统一修改为:按 (略) 政功能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通过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不含竣工图编制)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交) 竣工验收等) 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降排水设计、电力等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为*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勘察设计控制价组成说明”修改为:本次勘察设计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总计为:*元。(其中设计费为:*元;勘察费:*元)。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金额修改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主要人员”中“设计人员 技术负责人”内容修改为:技术负责人:具有路基或路面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路基或路面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满分3分。 6、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 11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招标人:成都科创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 (略) 2023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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