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铅酸蓄电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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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铅酸蓄电池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3/9/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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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9月2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委托,对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招标所需铅酸蓄电池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111-12036-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酸性蓄电池 | 1.00 | 批 | 包1-铅酸蓄电池1批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略)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略) (略) , (略) (略)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9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生产商不具备现场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可采用“生产商+服务商”联合体模式进行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5)。授权服务商不得超过1家,且授权服务商应通过相应资格审查。 3.1.10 蓄电池品牌的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所在地均为境外;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标的物产品样本。 (2)产品注册商标:针对标的物,提供以品牌名义在品牌注册所在地的注册商标。 (3)同一投标商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不接受同一标段采用相同制造商的不同品牌投标。投标产品外观须明确显示商标,须附投标产品外观的清晰照片。 3.1.11 须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所属国本土及品牌所属国外的工厂地址,以及工厂最近的实景照片(能够显示品牌LOGO并证明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工厂生产区域及收发货区。 3.1.12 提供具备CNAS (国家实验室认证机构) 认可 (略) 部级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标的物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该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带有 CNAS 、CMA、ilac- 印章(对应到每一个产品系列和此系列最大容量的型号);该报告中的生产单位地址需与本次投标产品的产地一致。 3.1.13 额定容量蓄电池质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应满足国家标准《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19638.1-2014的要求: 提供产品样本(彩页),需包括产品主要性能、特点,产品名称,系列型号,尺寸,重量,容量,设计寿命,设计标准及主要应用领域相关说明介绍。 3.1.14 对12V蓄电池,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否决投标 (1)壳体为PP绿色环保材料,满足UL94-V0阻燃级别:提供PP壳体检测报告。 (2)壳盖与壳体密封工艺:须采用热封工艺。须提供热封设备照片或官方彩页相关信息说明、相关工艺技术说明等证明材料。 (3)蓄电池内部焊接工艺:蓄电池内部单元之间须采用穿壁焊焊接工艺。须提供蓄电池单体解剖图片,可清晰显示单元之间穿壁焊工艺,并提供相关工艺技术说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商必须完全满足以上关键工艺及产品部件的要求并保证其真实性,应提供蓄电池生产商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生产商单位公章。 3.1.15 投标标的物系列产品运行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要求投标产品(对应到每个系列)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正式运行经验,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1.超过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3年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6 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应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制造工厂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之列,提供查询网址和截屏。若生产工厂在境外,且所有的投标产品均为进口原装产品,生产工厂可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之中,投标时可提供工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和对应的汉语翻译版。 3.1.17 生产商(或其50% (略) )需是投标产品品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如生产商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是不同法人,生产商需是制造工厂50%以上的控股人,不接受贴牌代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提供天眼查股东信息查询截图及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3.1.18 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或者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或者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未发生过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1.19 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1.20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2 《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视为完全响应。 3.1.21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3《投标行为承诺书》,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2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产品质量承诺函》,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9月7日 8:00至2023年9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5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28日 09:00前与张伟璇(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赵永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张伟璇(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 | ||||||||
电 话: | 022-* | ||||||||
电 子 邮 件: | *@*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赵永明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zhaoym.*@*inopec.com | ||||||||
中国 (略) 2023年9月20日 |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铅酸蓄电池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 2023/9/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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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9月20日 1.招标条件 中国 (略) 受中国 (略) 天津分公司委托,对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招标所需铅酸蓄电池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3111-12036-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2023年日常需求铅酸蓄电池框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酸性蓄电池 | 1.00 | 批 | 包1-铅酸蓄电池1批 | |||||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 (略) ;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略) (略) , (略) (略)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8 投标人提供最近一年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前尚未完成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则报告年度要求可依次往前推一年。 3.1.9 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生产商不具备现场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可采用“生产商+服务商”联合体模式进行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附件5)。授权服务商不得超过1家,且授权服务商应通过相应资格审查。 3.1.10 蓄电池品牌的商标持有人、商标注册所在地均为境外;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标的物产品样本。 (2)产品注册商标:针对标的物,提供以品牌名义在品牌注册所在地的注册商标。 (3)同一投标商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不接受同一标段采用相同制造商的不同品牌投标。投标产品外观须明确显示商标,须附投标产品外观的清晰照片。 3.1.11 须提供投标产品品牌所属国本土及品牌所属国外的工厂地址,以及工厂最近的实景照片(能够显示品牌LOGO并证明是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工厂生产区域及收发货区。 3.1.12 提供具备CNAS (国家实验室认证机构) 认可 (略) 部级权威实验室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标的物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该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须带有 CNAS 、CMA、ilac- 印章(对应到每一个产品系列和此系列最大容量的型号);该报告中的生产单位地址需与本次投标产品的产地一致。 3.1.13 额定容量蓄电池质量的上限值和下限值应满足国家标准《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19638.1-2014的要求: 提供产品样本(彩页),需包括产品主要性能、特点,产品名称,系列型号,尺寸,重量,容量,设计寿命,设计标准及主要应用领域相关说明介绍。 3.1.14 对12V蓄电池,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有一条不满足,否决投标 (1)壳体为PP绿色环保材料,满足UL94-V0阻燃级别:提供PP壳体检测报告。 (2)壳盖与壳体密封工艺:须采用热封工艺。须提供热封设备照片或官方彩页相关信息说明、相关工艺技术说明等证明材料。 (3)蓄电池内部焊接工艺:蓄电池内部单元之间须采用穿壁焊焊接工艺。须提供蓄电池单体解剖图片,可清晰显示单元之间穿壁焊工艺,并提供相关工艺技术说明等证明材料。 投标商必须完全满足以上关键工艺及产品部件的要求并保证其真实性,应提供蓄电池生产商满足以上要求的《承诺函》,并加盖生产商单位公章。 3.1.15 投标标的物系列产品运行业绩: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要求投标产品(对应到每个系列)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不少于三年的正式运行经验,提供满足下列要求的合同复印件: 1.超过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3年的投标产品业绩证明的合同复印件。 2.合同复印件:必须列出合同编号、买方单位名称、所属行业、项目名称、物资名称、供货数量、供货日期信息。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16 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应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制造工厂须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之列,提供查询网址和截屏。若生产工厂在境外,且所有的投标产品均为进口原装产品,生产工厂可不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之中,投标时可提供工生产厂的营业执照和对应的汉语翻译版。 3.1.17 生产商(或其50% (略) )需是投标产品品牌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如生产商与投标产品的制造工厂是不同法人,生产商需是制造工厂50%以上的控股人,不接受贴牌代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提供天眼查股东信息查询截图及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3.1.18 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或者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或者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未发生过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3.1.19 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技术规范中所有★和▲条款逐条做出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否决投标,其它▲项累计5项或以上否决投标。 需按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和内容提报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附件1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3.1.20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2 《框架协议条款响应表》,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偏离项需逐条说明,未列出的偏离项视为完全响应。 3.1.21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附件3《投标行为承诺书》,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2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4《产品质量承诺函》,需投标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3年9月7日 8:00至2023年9月25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35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卖方式: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8日 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9月28日 09:00前与张伟璇(如电话不通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赵永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6.3.其他重要要求:。 6.4.投标说明:无。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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