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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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县财采计[2023]001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包4)(包5)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

1、投 (略) 内有固定实验室的计2分,其他区域计1分。

2、投标人自有独立实验室、实验用房和办公用房(CMA证书地址)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计3分,2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计2分,面积<2000平方米的,计1分。

注:投标人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实验室地址以CMA计量认证上的为准,未提供的计分。

更正为:

1、投 (略) 内有固定实验室的计2分,其他区域计1分。

2、投标人自有独立实验室、实验用房和办公用房(CMA证书地址)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计3分,2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计2分,面积<2000平方米的,计1分。

注:投标人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实验室地址以CMA计量认证上的为准,未提供的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龙倩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5号
联系人:万主任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凌云 (略)
地 址:岳阳楼区站前西路250 (略) 内住宅楼四楼402
联系人:龙倩、李思思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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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9月2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岳县财采计[2023]001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3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内容:岳阳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包4)(包5)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

1、投 (略) 内有固定实验室的计2分,其他区域计1分。

2、投标人自有独立实验室、实验用房和办公用房(CMA证书地址)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计3分,2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计2分,面积<2000平方米的,计1分。

注:投标人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实验室地址以CMA计量认证上的为准,未提供的计分。

更正为:

1、投 (略) 内有固定实验室的计2分,其他区域计1分。

2、投标人自有独立实验室、实验用房和办公用房(CMA证书地址)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计3分,2000平方米≤面积<3000平方米的,计2分,面积<2000平方米的,计1分。

注:投标人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实验室地址以CMA计量认证上的为准,未提供的不计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龙倩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岳阳县荣家湾镇东方路125号
联系人:万主任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凌云 (略)
地 址:岳阳楼区站前西路250 (略) 内住宅楼四楼402
联系人:龙倩、李思思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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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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