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阳城段支线一上天井至西山农村道路工程凤城段招标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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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阳城段支线一上天井至西山农村道路工程凤城段招标澄清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9-20 17:01:19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了“ (略) 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阳城段支线一(上天井至西山农村道路)工程(凤城段)”招标文件,现将已发布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函”以下面格式统一填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城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阳城县凤城镇

联 系 人: 白兵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一 (略)

地 址: (略) 城区文昌西街金丽嘉苑(服务中心)8号楼609室

联 系 人:余海燕

电 话:0356-*

(一)诚信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投标人全称)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略) 有关规定,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 (略) 场秩序,不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书证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

二、坚决抵制和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围标串标,不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标。

三、不以行贿谋取中标,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正当理由不放弃投标;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放弃中标。

五、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损害、侵犯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六、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七、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八、保证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按时全部到位,按时履约;保证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 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兼职;不随意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更换时,在更换后 15 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被更换人一年内 (略) (略) 场投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已完全知悉上述承诺,如有违背,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不良行为信息。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中若有幸中标,在这项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并郑重承诺:

我方将严格按照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进行更换。

在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一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 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确保工期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其代表监督。

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甘愿接受处罚,无条件撤出现场,并接受两年 (略) 场参与投标的处罚。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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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3-09-20 17:01:19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在《山西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发布了“ (略) 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阳城段支线一(上天井至西山农村道路)工程(凤城段)”招标文件,现将已发布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函”以下面格式统一填写。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阳城县交通运输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阳城县凤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阳城县凤城镇

联 系 人: 白兵亮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恒一 (略)

地 址: (略) 城区文昌西街金丽嘉苑(服务中心)8号楼609室

联 系 人:余海燕

电 话:0356-*

(一)诚信承诺函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投标人全称)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投标。我单位将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略) 有关规定,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 (略) 场秩序,不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企业资 质证书、营业执照、财务报表、业绩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以及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书证件,保证所提供的投标资料均真实、有效。不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投标或中标资格。

二、坚决抵制和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围标串标,不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标。

三、不以行贿谋取中标,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正当理由不放弃投标;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放弃中标。

五、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恶意投诉,诬告陷害、损害、侵犯其他投标人的正当权益。

六、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七、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八、保证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设备按时全部到位,按时履约;保证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 负责人未在其他项目兼职;不随意更换项目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更换时,在更换后 15 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且被更换人一年内 (略) (略) 场投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已完全知悉上述承诺,如有违背,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并承担以下后果:

1.取消我方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录不良行为信息。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格式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在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中若有幸中标,在这项工程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并郑重承诺:

我方将严格按照承诺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组织进场施工,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进行更换。

在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一定科学计划、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 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确保工期和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其代表监督。

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有关规定。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甘愿接受处罚,无条件撤出现场,并接受两年 (略) 场参与投标的处罚。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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