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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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9-20 至 2023-09-22
撰写单位: 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明月
(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424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二 总则”中24.2更正为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2.“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软件测评教学系统二、总体要求:5)更正为提供不少于1套软件测试课程资源、不少于1套实验配套课程资源、不少于3套项目实训资源包;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课大纲、教学PPT、实训视频、项目文档、交互资源等。
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0日 12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开启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工业大学
地 址: (略) 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方式: *、褚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月
电 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9-20 至 2023-09-22
撰写单位: 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明月
(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424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虚拟仿真与验证实训中心软件测试评估虚拟仿真验证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二 总则”中24.2更正为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2.“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软件测评教学系统二、总体要求:5)更正为提供不少于1套软件测试课程资源、不少于1套实验配套课程资源、不少于3套项目实训资源包;提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课大纲、教学PPT、实训视频、项目文档、交互资源等。
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9月20日 12时34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开启前供应商需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在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工业大学
地 址: (略) 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方式: *、褚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西城区月坛北街5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月
电 话: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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