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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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 (略) 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2023.05-2028.12)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的“荣誉奖励”内容参照湘建设〔2020〕206号文《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的“造价类奖项设置应考虑国家级,省级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评比,省级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情况,省级信用评价情况等”设置,同时经查询, (略) (略) 级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评比、省级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情况。 (略) 外企业其它奖项信息及颁奖部门存在难以查证的困难 (略) 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故此评分项删除。

二、评分办法中“团队组织机构配置”调整至25分,具体为:

项目团队成员配备:

(1)项目团队成员配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为 6人(至少含土建3人,安装3人及以上)及以上,得25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为5人的(至少含土建3人,安装2人),得20分。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为4人的(至少含土建2人,安装2人),得15分。

注: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类似业绩”调整至35分,具体为:

(1)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个人类似业绩: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6个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4亿元的,每个类似业绩计15分。1亿元≤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4亿元的,每个类似业绩计5分,最高计20分。

(2)项目现场其他团队成员(2名二级造价工程师)个人类似业绩: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6个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

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1亿元的,每人计5分,最高计15分。

(1)、(2)合计最高计35分。

注: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文件和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类似业绩各项指标信息及人员信息,否则不予计分。

四、其它补充

(1)投标人类似业绩及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关于合同文件的后续补充协议时间不在本项目合同业绩时间要求的认可范围之内。

(2)投标人类似业绩及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类似业绩造价咨询成果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项目其中一个阶段的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必须体现相应加分指标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10月16日9:30分(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

招标人:湖南 (略) 零陵卷烟厂

地址: (略) 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联系人:陈晓东

电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5栋8楼

联系人:田浩威

电话:0731-*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 (略) 零陵卷烟厂卷包及动力车间就地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2023.05-2028.12)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如下:

一、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的“荣誉奖励”内容参照湘建设〔2020〕206号文《 (略) (略) 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规定的“造价类奖项设置应考虑国家级,省级造价咨询行业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评比,省级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情况,省级信用评价情况等”设置,同时经查询, (略) (略) 级诚信服务精神文明示范企业评比、省级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情况。 (略) 外企业其它奖项信息及颁奖部门存在难以查证的困难 (略) 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故此评分项删除。

二、评分办法中“团队组织机构配置”调整至25分,具体为:

项目团队成员配备:

(1)项目团队成员配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为 6人(至少含土建3人,安装3人及以上)及以上,得25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为5人的(至少含土建3人,安装2人),得20分。

(3)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人员为4人的(至少含土建2人,安装2人),得15分。

注: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人员资质证书扫描件。

三、评分办法中“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类似业绩”调整至35分,具体为:

(1)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个人类似业绩: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6个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4亿元的,每个类似业绩计15分。1亿元≤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4亿元的,每个类似业绩计5分,最高计20分。

(2)项目现场其他团队成员(2名二级造价工程师)个人类似业绩: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6个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或全过程咨询服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业绩。

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1亿元的,每人计5分,最高计15分。

(1)、(2)合计最高计35分。

注:证明资料须同时提供合同文件和造价咨询成果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材料须体现类似业绩各项指标信息及人员信息,否则不予计分。

四、其它补充

(1)投标人类似业绩及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关于合同文件的后续补充协议时间不在本项目合同业绩时间要求的认可范围之内。

(2)投标人类似业绩及项目负责人(驻现场负责人)及其他团队成员类似业绩造价咨询成果证明材料至少须提供项目其中一个阶段的成果文件,成果文件必须体现相应加分指标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如涉及上述内容应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10月16日9:30分(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

招标人:湖南 (略) 零陵卷烟厂

地址: (略) 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联系人:陈晓东

电话:0731-*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5栋8楼

联系人:田浩威

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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