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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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一:投标文件中所有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处是否可以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或签字章直接加盖?

答:可以,必须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问题二:开挖一般土石方价 (略) 场行情价,是否调整全费用综合单价。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三:开挖一般土石方价 (略) 场行情价,是否调整全费用综合单价。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四: (略) 政道路工程中含土石方工程且深基坑深度大于12米,是否满足该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若市政道路工程中含土石方工程且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的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问题五:本工程的业绩规模要求为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深基坑一般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五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为什么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特定为深度12米及以上, (略) 量身定做的吗?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不能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业绩规模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的要求。

问题六:土石方开挖的限价太低,调整限价综合单价?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七:业主你好,这个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单 (略) 场价了。还是低价评审,做不出来的,麻烦你们调整综合单价,真是做不出来,太低了,太低了, (略) 场行情真的太低了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八:请把低价风险保险金额改为:(最高限价×85%-中标价)×□1,3倍太高了吧。

答:本项目的低价风险担保金额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的规定。

问题九:按照重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三级资质不能承包此项目,建议按照规定资质改为建筑一级总承包。

答:本项目的资质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进行设置,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

问题十:1、清单中,无清淤清单项。请补充

答:清单已作调整,详见补遗。

2、清单中,渣场处置费未考虑淤泥、既有生活垃圾的处置。请提供

答:清单已作调整,详见补遗。

3、全费用单价工程中,施工图图示范围内地上地下所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砖石等构(建)筑物、附着物及表土、建渣、肋柱及肋板间土石方等内容的工程量是否单独计量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请明确

答: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

4、清单中,坡顶防护栏杆漏项。请补充

答: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5、图纸中,坡脚排水沟无做法。请补充

答:坡脚排水沟做法参照坡顶排水沟做法执行。

6、清单中,集水坑C20垫层漏项。请补充

答:招标清单“*,M7.5砂浆砖砌集水井”特征及内容中已包含集水井C20垫层,描述为“底板材质及厚度:10cm厚C20商品砼”。

7、招标文件22页20.3条“本工程须对实施区域内以及地下的轨道交通、管网、电力 设施、交通设施、建构筑物及邻近的其它施工单位已完工程等所有进行成品保护;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入本工程清单项及措施费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在施工过 程中造成任何破坏、污损,由中标人无偿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如中标人拒不执行,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恢复,费用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清单中,未计取对实施区域内以及地下的轨道交通、管网、电力 设施、交通设施、建构筑物及邻近的其它施工单位已完工程等所有进行成品保护的费用。请补充。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8、实施区域内以及地下的轨道交通、管网、电力 设施、交通设施、建构筑物及邻近的其它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无图纸,挖一般土石方清单全部综合考虑,无法估计地上地下所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砖石等构(建)筑物、附着物及表土、建渣、肋柱及肋板间土石方工作内容的工程量。建议混凝土、石方、钢筋混凝土、砖石单独列出来个清单项,限价清单中,该部分费用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但该项清单单价过低。建议提高综合单价。

答:该部分已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不再单独计取。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9、标文件22页,第20.5条“投标人在投标时视为已全面踏勘并了解目前项目现场条件、周边环境、客观情况等各种不利情况,在施工时须严格执行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项目整体工期及管理要求,必须采取措施为下一承包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场地、施工部位、施工时序、交叉施工配合、材料堆放场地、临设布置、 预留一条材料进出场的马道(时间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工程单位要求)、对既有箱涵的保护或临时迁改、对地下不利因素的处理、对地下管线的保护或迁改等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须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清单中无此清单项。

答: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10、招标文件24页,第20.17条“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不因施工用电未接入到位时而对施工期间电网停电等因素造成的用电影响。发包人不再对施工用电、水等相关费用予以补偿,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或经济补偿, (略) 网停水、停电而延长工期,有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请提供水电接口接入时间,如开工前一周。如一直无法接入施工用水用电,柴油发电机产生的费用将大于施工用电,增加费用过大,故此条不合理

答: (略) 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因市网停电一周内,承包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略) 政管网停水一周内,由承包人自行租用水车购水或准备抽水设备和蓄水池,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停电一周以上,工期顺延,不计取台班费、租赁费。

11、需踏勘现场后,明确是否有既有建筑未拆迁,是否有人居住,是否有人开垦、养殖,是否有需要保护的古建筑,是否有需要保护的植物移栽等不可确定的因素的影响,由谁解决,怎么解决,费用如何计算。该笔费用清单中未考虑。

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报价,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招标文件25页,第20.19条“承包单位须全面进行BIM正向建模及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此项不合理,应单独记取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155页,第21.1-1-(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合同工期范围内的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此部分不合理,因为旁边是轻轨必然产生不可预估的特殊措施费,且金额不小。

答:周边轨道埋深较深,投标人须结合自身施工能力组织施工,不单列费用,按招标文件执行。

14、请问本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是否能办理提前介入。

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相关手续办理由建设单位主办,施工单位配合。


问题十一:工期问题:招标文件工期为240天,由于 (略) 中心地段,工作时段有限,且长距离运输,同时遇下雨不能出土等因素,导致工期延长。请调研合理工期,延长工期至:300日历天。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十二:工期问题:招标文件工期为240天,由于 (略) 中心地段,工作时段有限,且长距离运输,同时遇下雨不能出土等因素,导致工期延长。请调研合理工期,延长工期至:300日历天。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十三:1、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第3.1.10.9中(15)因项目设计施工原因造成附近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文物、轨道交通、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受损及破坏,由承包人协商相应产权单位并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疑问:施工单位应该自身施工造成的附近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文物、轨道交通、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受损及破坏。不应该承担设计原因造成的受损及破坏,请明示。

答:施工单位因自身施工造成的附近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文物、轨道交通、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受损及破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承包人不承担设计原因造成的受损及破坏的相关费用。

2、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第3.1.10.10中(37)除合同规定或承、发包双方另有约定,本工程在施工合同范围内,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收方、未签证、未付款以及建设程序、手续等问题为由拖延工期或暂停施工或降低施工进度。

疑问:请明示时间是出现发包人未收方、未签证、未付款以及建设程序、手续等问题多少日历天内(10天内、20天内、30天内)?承包人不得拖延工期或暂停施工或降低施工进度。

答:发包人如在30个工作日内未启动收方、签证、付款等相关程序的,导致施工现场出现暂停施工或降低施工进度,工期顺延,不单独计取费用。

3、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第3.1.10.10中(41)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结构及综合管网的保护由承包人自行测算纳入本次投标报价(即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疑问:请发包人明示将提供准确的原有建筑结构及综合管网的平面图,如承包人无视原有平面图施工导致的问题由承包人承担。

答:已补充提供地形管线图,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10.4中按上述原则组价后房屋建筑工程总价下浮 10%,市政工程总价下浮 10%(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再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的单价为该子项的暂定综合单价。以上所有设计变更需满足“ (略) 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北区国有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最终金额以最后一次审计审核结果为准

疑问:请明示是否只有房屋 (略) 政工程先执行总价下浮10%在执行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其他专业只执行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

答: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中10.4.1条变更组价原则按专业进行下浮,除 (略) 政工程按招标文件执行外,安装工程总价下浮15%,绿化工程下浮12%,其他专业总价均下浮10%(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再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的单价为该子项的暂定综合单价。

问题十四:请问图纸能否作为基坑支护深度的证明材料?

答:不能。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十五: (略) 政道路工程里含基坑支护工程且基坑支护深度大于12米得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的要求。

答:满足。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 土石方工程(或基坑工程),?工程规模: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 (略) 政道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中含基坑支护工程且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答:满足。

问题十七:业绩要求中要求提供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投标人提供“省( (略) )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是否可以?该网站同样能证明项目的真实性,请招标人明确。

答:不可以。

问题十八:

1、本项目是否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请招标人明确?

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招标合同无预付款,渝建管(2022)238号文件规定应支付不低于合同价10%预付款、招标人为何不响应渝建管(2022)238号文件?难度是需要投标人向上级监督部门举报投诉吗?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次招标合同付款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3、?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土石方工程(或基坑工程)

?工程规模: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含截图) 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只要是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就能满足?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含截图) 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为准。 应该是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才对?请招标人明确?

答:业绩规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现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注: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含截图) 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为准。”调整为“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是否有业主评委参与评标?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十九: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是否指的是基坑边坡高度达到12米以上?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业绩规模要求为: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或基坑工程)。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 年 9 月 22 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长安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基坑开挖及边坡支护工程)"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一:投标文件中所有需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处是否可以用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或签字章直接加盖?

答:可以,必须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问题二:开挖一般土石方价 (略) 场行情价,是否调整全费用综合单价。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三:开挖一般土石方价 (略) 场行情价,是否调整全费用综合单价。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四: (略) 政道路工程中含土石方工程且深基坑深度大于12米,是否满足该项目的业绩要求?

答:不满足。若市政道路工程中含土石方工程且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的则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问题五:本工程的业绩规模要求为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深基坑一般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五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为什么招标文件中的业绩要求特定为深度12米及以上, (略) 量身定做的吗?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不能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业绩规模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的要求。

问题六:土石方开挖的限价太低,调整限价综合单价?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七:业主你好,这个项目的土石方开挖单 (略) 场价了。还是低价评审,做不出来的,麻烦你们调整综合单价,真是做不出来,太低了,太低了, (略) 场行情真的太低了

答: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问题八:请把低价风险保险金额改为:(最高限价×85%-中标价)×□1,3倍太高了吧。

答:本项目的低价风险担保金额设置符合《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的规定。

问题九:按照重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三级资质不能承包此项目,建议按照规定资质改为建筑一级总承包。

答:本项目的资质是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及其修订、配套、补充文件的现行规定进行设置,满足项目的实际需求。

问题十:1、清单中,无清淤清单项。请补充

答:清单已作调整,详见补遗。

2、清单中,渣场处置费未考虑淤泥、既有生活垃圾的处置。请提供

答:清单已作调整,详见补遗。

3、全费用单价工程中,施工图图示范围内地上地下所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砖石等构(建)筑物、附着物及表土、建渣、肋柱及肋板间土石方等内容的工程量是否单独计量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请明确

答: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

4、清单中,坡顶防护栏杆漏项。请补充

答: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

5、图纸中,坡脚排水沟无做法。请补充

答:坡脚排水沟做法参照坡顶排水沟做法执行。

6、清单中,集水坑C20垫层漏项。请补充

答:招标清单“*,M7.5砂浆砖砌集水井”特征及内容中已包含集水井C20垫层,描述为“底板材质及厚度:10cm厚C20商品砼”。

7、招标文件22页20.3条“本工程须对实施区域内以及地下的轨道交通、管网、电力 设施、交通设施、建构筑物及邻近的其它施工单位已完工程等所有进行成品保护;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计入本工程清单项及措施费并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在施工过 程中造成任何破坏、污损,由中标人无偿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相应的 经济赔偿,如中标人拒不执行,招标人有权安排其他单位恢复,费用从中标人工程款中扣除。” 清单中,未计取对实施区域内以及地下的轨道交通、管网、电力 设施、交通设施、建构筑物及邻近的其它施工单位已完工程等所有进行成品保护的费用。请补充。

答: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纳入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8、实施区域内以及地下的轨道交通、管网、电力 设施、交通设施、建构筑物及邻近的其它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无图纸,挖一般土石方清单全部综合考虑,无法估计地上地下所有混凝土、钢筋混凝土、砖石等构(建)筑物、附着物及表土、建渣、肋柱及肋板间土石方工作内容的工程量。建议混凝土、石方、钢筋混凝土、砖石单独列出来个清单项,限价清单中,该部分费用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但该项清单单价过低。建议提高综合单价。

答:该部分已计入“挖一般土石方”清单项中,不再单独计取。本项目开挖一般土石方全费用 (略) 场行情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不作调整。


9、标文件22页,第20.5条“投标人在投标时视为已全面踏勘并了解目前项目现场条件、周边环境、客观情况等各种不利情况,在施工时须严格执行发包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对项目整体工期及管理要求,必须采取措施为下一承包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场地、施工部位、施工时序、交叉施工配合、材料堆放场地、临设布置、 预留一条材料进出场的马道(时间根据发包人及全过程工程单位要求)、对既有箱涵的保护或临时迁改、对地下不利因素的处理、对地下管线的保护或迁改等所有工作内容,投标人须无条件执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清单中无此清单项。

答: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不再单独计取。

10、招标文件24页,第20.17条“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不因施工用电未接入到位时而对施工期间电网停电等因素造成的用电影响。发包人不再对施工用电、水等相关费用予以补偿,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或经济补偿, (略) 网停水、停电而延长工期,有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请提供水电接口接入时间,如开工前一周。如一直无法接入施工用水用电,柴油发电机产生的费用将大于施工用电,增加费用过大,故此条不合理

答: (略) 网停电影响延误工期,因市网停电一周内,承包人应自行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略) 政管网停水一周内,由承包人自行租用水车购水或准备抽水设备和蓄水池,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停电一周以上,工期顺延,不计取台班费、租赁费。

11、需踏勘现场后,明确是否有既有建筑未拆迁,是否有人居住,是否有人开垦、养殖,是否有需要保护的古建筑,是否有需要保护的植物移栽等不可确定的因素的影响,由谁解决,怎么解决,费用如何计算。该笔费用清单中未考虑。

答: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后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报价,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招标文件25页,第20.19条“承包单位须全面进行BIM正向建模及施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投标报价中。”此项不合理,应单独记取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3、招标文件155页,第21.1-1-(1)“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含合同工期范围内的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此部分不合理,因为旁边是轻轨必然产生不可预估的特殊措施费,且金额不小。

答:周边轨道埋深较深,投标人须结合自身施工能力组织施工,不单列费用,按招标文件执行。

14、请问本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是否建设单位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是否能办理提前介入。

答: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相关手续办理由建设单位主办,施工单位配合。


问题十一:工期问题:招标文件工期为240天,由于 (略) 中心地段,工作时段有限,且长距离运输,同时遇下雨不能出土等因素,导致工期延长。请调研合理工期,延长工期至:300日历天。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十二:工期问题:招标文件工期为240天,由于 (略) 中心地段,工作时段有限,且长距离运输,同时遇下雨不能出土等因素,导致工期延长。请调研合理工期,延长工期至:300日历天。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十三:1、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第3.1.10.9中(15)因项目设计施工原因造成附近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文物、轨道交通、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受损及破坏,由承包人协商相应产权单位并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疑问:施工单位应该自身施工造成的附近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文物、轨道交通、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受损及破坏。不应该承担设计原因造成的受损及破坏,请明示。

答:施工单位因自身施工造成的附近建筑、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文物、轨道交通、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等受损及破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承包人不承担设计原因造成的受损及破坏的相关费用。

2、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第3.1.10.10中(37)除合同规定或承、发包双方另有约定,本工程在施工合同范围内,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收方、未签证、未付款以及建设程序、手续等问题为由拖延工期或暂停施工或降低施工进度。

疑问:请明示时间是出现发包人未收方、未签证、未付款以及建设程序、手续等问题多少日历天内(10天内、20天内、30天内)?承包人不得拖延工期或暂停施工或降低施工进度。

答:发包人如在30个工作日内未启动收方、签证、付款等相关程序的,导致施工现场出现暂停施工或降低施工进度,工期顺延,不单独计取费用。

3、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第3.1.10.10中(41)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结构及综合管网的保护由承包人自行测算纳入本次投标报价(即合同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疑问:请发包人明示将提供准确的原有建筑结构及综合管网的平面图,如承包人无视原有平面图施工导致的问题由承包人承担。

答:已补充提供地形管线图,详见附件。

4、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业条款10.4中按上述原则组价后房屋建筑工程总价下浮 10%,市政工程总价下浮 10%(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再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的单价为该子项的暂定综合单价。以上所有设计变更需满足“ (略) 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江北区国有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执行。最终金额以最后一次审计审核结果为准

疑问:请明示是否只有房屋 (略) 政工程先执行总价下浮10%在执行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其他专业只执行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

答:招标文件专业合同条款中10.4.1条变更组价原则按专业进行下浮,除 (略) 政工程按招标文件执行外,安装工程总价下浮15%,绿化工程下浮12%,其他专业总价均下浮10%(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再按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允许按实计算费用、未计价材料、价差、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不下浮)后的单价为该子项的暂定综合单价。

问题十四:请问图纸能否作为基坑支护深度的证明材料?

答:不能。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问题十五: (略) 政道路工程里含基坑支护工程且基坑支护深度大于12米得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的要求。

答:满足。

问题十六:招标文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3.2业绩规模要求:工程类别: 土石方工程(或基坑工程),?工程规模: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 (略) 政道路工程(城市快速路工程)中含基坑支护工程且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的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中业绩要求。

答:满足。

问题十七:业绩要求中要求提供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投标人提供“省( (略) )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是否可以?该网站同样能证明项目的真实性,请招标人明确。

答:不可以。

问题十八:

1、本项目是否报建办理施工许可证?请招标人明确?

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2、招标合同无预付款,渝建管(2022)238号文件规定应支付不低于合同价10%预付款、招标人为何不响应渝建管(2022)238号文件?难度是需要投标人向上级监督部门举报投诉吗?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次招标合同付款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3、? 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 土石方工程(或基坑工程)

?工程规模: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

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须提供该业绩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网站名称、查询网址、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截图的其余信息不作为评审依据。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

注: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含截图) 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为准。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请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只要是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就能满足?请招标人明确?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含截图) 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为准。 应该是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才对?请招标人明确?

答:业绩规模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现将业绩证明材料中的“注: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含截图) 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为准。”调整为“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为准。”

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请问是否有业主评委参与评标?请招标人明确?

答: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十九:招标文件业绩要求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是否指的是基坑边坡高度达到12米以上?请明确

答:本项目的业绩规模要求为:基坑支护深度12米及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或基坑工程)。

招标人: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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